2011年,一多情女子与情人宾馆亲热,被女儿撞破,因一句话酿血案
2011年8月22日晚上,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公安分局燕泉派出所跑进了一对慌张的夫妻,他们满脸惊慌地对民警说道:“警察同志,我们的女儿不见了,您帮忙找一找吧!”
走丢的女儿叫小施仪,这一年才5岁大,平常聪明伶俐从不乱跑,这一次她是在郴州北湖区罗家井菜市场附近走丢的,之后再没有见过。
就在燕泉派出所的民警就小施仪的失踪展开调查时,次日中午1点左右,郴州火车北站宝山特运站的工作人员急匆匆拨打了报警电话,在车站一空置的火车车厢门意外虚掩着,工作人员推门而入却发现车厢内有一名小女孩躺着,早已失去了呼吸!
当派出所民警赶到案发现场后发现,小女孩大约5岁左右,死因是窒息而亡,死亡时间不超过24个小时。这些线索与前一天来到派出所报案声称走丢了的小施仪完全相符,经辨认死者正是走丢了不到一天的小施仪。
一个才5岁大的小女孩能与人有什么仇怨?且经检测小施仪身上除了致命伤以外没有别的伤口,也没有受到侵犯的痕迹,很显然凶手并非冲着小施仪本身,很可能有其他因素导致小施仪被杀,这让警方一下子将目光转移到了小施仪的父母身上。
当调查到小施仪母亲张某的时候,警方发现了些不一样的东西,这张某一点都不安分,她在外还有情人,且案发当天正是她带着小施仪出门的!
张某的情人名叫谢飞,是苏仙区良田镇人,曾因抢劫被抓入狱。出狱后谢飞看似洗心革面,娶妻生子展开了新的人生,但实际上他依旧道德意识薄弱,在经人介绍来到张某的单位担任临时工后,没多久就跟张某展开了一段婚外情。
8月21日张某外出跟谢飞约会,因小施仪年幼离不开母亲,所以张某也将小施仪带上了。
开好酒店的谢飞看到张某竟然带着女儿一同过来了,他虽然心里不是很开心,但也没说什么,并且在第二天还特地开车带小施仪去植物园玩耍,想要讨小施仪的开心。当天下午4点左右,谢飞开车带着小施仪回来,因为小施仪说想吃梨子,谢飞还特地在罗家井菜市场停了一下,去水果摊买梨子。谢飞怎么也没想到就是这么一转眼的功夫,小施仪就不见了。
当警方找上谢飞的时候,谢飞已经割腕自杀,因抢救及时谢飞并没有受到生命威胁,他对民警表示,之所以想不开自杀,是因为觉得小施仪的死亡跟自己有关,很是对不起张某,也害怕张某责怪自己,所以一时间没想开。
看到病床上的谢飞,警方总觉得很是违和,且警方调查了罗家井菜市场附近的监控,并没有看到在下午4点左右谢飞带着小施仪来买梨子。因这些疑点,两天后谢飞治疗完毕立刻就被警方带回了派出所审问。
在警方的审问下谢飞心理防线迅速被击溃,无奈吐露了事实。
案发当天11点多谢飞带着小施仪出去玩是真的,想要讨好他也是真的,但这份讨好的心在下午返程时小施仪说的一句话中消失了。下午小施仪玩累了想要回酒店休息,直接就在谢飞的车上睡了过去。
下午2点40分左右谢飞的车即将开回酒店,小施仪缓缓醒来,看着谢飞突然说道:“叔叔,你跟我妈妈分手吧,不然我要告诉爸爸了。”
小施仪虽然年幼,但已经知道什么叫出轨,什么叫背叛婚姻,她意识到妈妈正在做对不起爸爸的事情,但她无法对亲密的母亲说出这番话,只能选择对谢飞说。
可小施仪并不知道在大人的世界中有个词叫“恼羞成怒”,谢飞一想到自己陪小施仪玩了一个中午,她却还是难以讨好,甚至想要拆散自己跟张某,瞬间觉得冰雪聪明的小施仪变得面目可憎起来。
为了隐瞒自己与张某的事情,谢飞一时间鬼迷心窍,伸出罪恶的双手掐住了小施仪的脖子,就这样小施仪因一句话葬送了性命。
当杀死小施仪后谢飞才意识到大事不妙,他不敢回去找张某,只能悄悄躲在车上,等到半夜时分开车来到厦蓉高速公路万寿桥路段,然后将小施仪的尸体丢在了货物列车上。
谢飞以为小施仪的尸体会随着列车去往别的地方,却没想到第二天小施仪就被警察发现,自己也接到了传唤。他不知该如何解释,只好用割腕的方式来逃避审问。
然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谢飞哪怕割腕想要逃避审问,却还是被火眼金睛的民警识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故意杀人罪的量刑中,会考虑到多重因素,比如说死者的身份,犯案手法,杀人动机等等。在此案中死者小施仪年仅5岁,属于未成年人,恶意杀害未成年人会从重审判;且谢飞与小施仪并无仇怨,谢飞不属于寻仇或者激情杀人的情况,纯粹是因为心中的恶意杀人,杀人动机恶劣;最后在杀害小施仪后谢飞并没有投案自首的情况, 还曾撒谎逃避惩罚,因此不会有酌情减刑的情况。
虽然此案因涉及到未成年人,后续并没有太多信息公布,但综合上文的分析,谢飞杀害小施仪一案肯定会从重处理,审判结果最少也是无期徒刑,甚至死刑都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