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凌晨摸到冰冷的手,揭开姐弟畸恋血案
2013年9月25日凌晨2点左右,浙江乐清市北白象镇创新路附近的一间出租房内,贵州小伙陈辉还在看电视。
这时,他的手机不小心滑到了席梦思与床头的缝里,他伸手去摸手机,忽然间,手指碰到了一个冰冷有弹性的物体,陈辉下意识地缩回了手。
半是疑惑,半是好奇,陈辉又伸手摸索,这一摸,他吓出了一身冷汗,立马从床上蹦了起来,因为他清楚地感觉到自己摸到的是一只冰冷的手!
为了一探究竟,陈辉壮起胆子轻轻挪了一下席梦思床垫,眼前的一幕让他魂飞魄散:一束染成红色的头发和一张年轻女子苍白的脸。
陈辉尖叫着逃离房间,惊醒的房客们都出来查看,也被吓呆了,一窝蜂地往楼下跑。
警方接到报案后赶来,移开床垫,只见席梦思床垫下藏着一具年轻女尸。
经法医检验,女尸颈部有勒痕,初步推断为他杀,死亡时间在30个小时以上。
房中出现尸体,房主就算不是嫌疑人也肯定知道点情况,民警马上叫来陈辉,陈辉却说这房子是他和别人合租的。
合租者是一对情侣,男的叫王波,女的叫夏静,陈辉睡在外面隔间,王波和夏静睡在里间。
民警让陈辉去辨认尸体,他看后说:“这,这就是夏静。”
经查,夏静时年35岁,贵州人。
陈辉称,9月23日上午,王波给他打电话,说自己和女友吵架了,他把女友送到乐清白石一个亲戚家呆几天,自己则有事要去上海,让陈辉这段时间睡到他们床上。他还特地叮嘱陈辉,因为房间里放着许多女友的化妆品要保鲜,让他务必把空调开到17度。
当时陈辉并未怀疑,直到发现了尸体,他才回忆起一些不对劲的地方——王波平日里不修边幅,却在离开前把房间打扫得很干净,拖了地、整理了床铺,连卫生间都清洗了一遍。并且,任凭他怎么问,王波都不说什么时候回来。
王波时年28岁,也是贵州人,和夏静是两个离异家庭组成的异父异母的姐弟。而他在20岁和24岁时,分别触犯了抢劫罪、盗窃罪,被判处刑罚,2013年7月5日才刑满释放。
结合种种线索,警方判断王波有重大作案嫌疑。调查发现,王波并未去上海,而是在案发当天下午2点便乘飞机去了云南。
在云南警方的协查下,民警得知王波曾在陇川出现过,而此时距离命案发生已经过去2天了,王波很可能再次转移隐藏地。
果然,当专案民警于9月25日晚7点左右赶到云南陇川县时,王波已经不知去向。
侦查员没有放弃,在当地警方支持下,开始了走访工作。经过2天的走访,终于有了一丝线索,但这线索并未让民警们欣喜,因为,线索表明,王波很可能已经逃到缅甸边境特区克钦邦,而克钦邦与缅甸政府处于对立状态,常有武装冲突,治安形势十分紧张。
一边是隐匿的嫌犯,一边是危险的形势,民警们选择继续追捕,谨慎地沿着边境走访排查,避免引发不必要的争端。
10月2日上午,警方进一步得到消息:王波藏匿在克钦邦迈扎央。
侦查员回忆起当时的情形道:“跨国抓捕,我们确实有些担心,但这是命案,绝不能让嫌犯逍遥法外。”
经过多方努力,追捕民警得到了缅甸警方的配合,但仍冒了巨大的风险:“我们在当地没有执法权,那里到处都是带枪的武装人员。当缅甸警方将手铐铐在王波手上时,当地武装人员不知缘由,将我们团团围住,还把上了膛的枪口对准我们的头。”
之后,在当地配合部门的再三解释下,才化解了这一危机。
10月3日,中缅双方在边境口岸进行了简短的移交仪式,王波终于归案。
当天晚上,专案组便对王波进行了审讯,他对自己杀害夏静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2013年7月,夏静因为不美满的婚姻而几乎绝望,是王波的关心和帮助让她走出了悲痛,并且动心。渐渐地,两人情愫渐生,突破世俗眼光走到了一起。
不过,在一起没多久,两人的感情就出现了裂痕。
9月12日,王波到乐清找工作,并不顺利。9月18日,夏静也来到乐清,目的是和王波协商分手。
王波不愿意分,两人的关系就此维持着。9月22日是王波的生日,他带着夏静出去吃饭庆生。期间,夏静接到一个男子的电话,言语暧昧,王波十分不满,两人再次争吵,最终不欢而散。
当晚12点左右,他俩约好在出租房解决纠葛。夏静再次提出分手,王波回答:“可以,那我之前帮你还债的钱怎么解决?”
就在两人争吵时,夏静又接到那名男子的电话。王波彻底被激怒了,夺过电话把对方骂了一顿后,又质问夏静:“你在外面有男人?”
“我在外面找男人关你什么事?”夏静反问。
“我掐死你!”王波说着就伸手掐住夏静的脖子。
“你有本事就掐死我!”或许夏静以为王波不会杀她,但她错了。
杀死夏静后,王波自知罪责难逃,把位于床头的床垫下方外面包布的一个破口扯大,将夏静的尸体塞进去,打扫房间后,趁着夜色开始逃亡。
“我想逃得越远越好,最好逃出国。”但他怎么也没想到,仅仅逃亡了8天就被抓了。
“你为什么要让陈辉睡你的床?”侦查员不解地问。
“我想让他开空调,延缓尸体腐败,给我多争取几天时间。但我人没在,只让他开空调有点刻意,担心他起疑,就说化妆品要保鲜,又让他去住。他外间没有空调,又睡的沙发,肯定愿意住进去的。”
随着夏静的死亡,两人之间的纠葛以及案发时的经过都任由王波述说,无从查证。不过,王波杀人的罪行证据确凿,他将为此付出应有的代价。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王波与被害人系姐弟关系,这类由家庭感情纠纷引起的矛盾,审判时对死刑的适用非常慎重。
但王波在案发时刚被释放,未超过5年期限,属于累犯,应从重处罚。
最终,王波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ND-
关注“韦一同说”公众号,后台回复大案,获取红衣男孩、蓝可儿、南大碎尸、朱令中毒、劳荣枝、洛阳性奴、消失的夫妻、孙小果等案件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