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公司解散不给补偿如何办
- 一、公司解散不给补偿如何办 公司解散不给补偿,劳动者可以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以依法提起仲裁或诉讼。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另有规定的...
-
- 合同债权质押的条件是什么,合同债权质押有哪些条件?
- 通常我们的质押标的物都是以有价证券或者动产作为对象的,但还有一种标的物也可以作为质押的标的,比如债权。那么合同债权质押的条件是什么,合同债权质押有哪些条件?网友咨询:合同债权质押的条件是什么,合同债权质押有哪些条件?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孙橙律师解答:合同债权质押的条件:1、合同债权须合法有效。成为质押标的合同债权应当是合法有效,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债权。2、合同债权须具有可转让性。设定质押的...
-
- 杠杆租赁和融资租赁的条件和定义是什么
- 杠杆租赁和融资租赁杠杆租赁杠杆租赁是融资租赁的一种特殊方式,又称平衡租赁或减租租赁,即由贸易方政府向设备出租者提供减税及信贷刺激,而使租赁公司以较优惠条件进行设备出租的一种方式。它是目前较为广泛采用的一种国际租赁方式,是一种利用财务杠杆原理组成的租赁形式。条件1.具备真实租赁的各项条件;2.出租人必须在租期开始和租赁有效期间持有至少20%的有风险的最低投资额;3.租赁期满租赁物的残值必须相当于原...
-
- 房地产居间合同一般包括哪些主要条款
- 委托人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售、出租方)居间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买入、承租方)第一条(订立合同的前提和目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三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居间方接受委托人甲、乙的委托,促成委托人甲、乙订立房...
-
-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和离职证明的区别
- 可以在劳动合同法中总结出区别。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和离职证明有本质的区别,解除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而离职证明仅仅是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书面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用人单位依法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往往是双方协商的结果;离职证明是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自己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是由劳动者发起的。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通常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
-
- 保安不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 一、保安不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不签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从第二个月开始支付双倍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第二个月开始支付直至签订劳动合同前一日,或劳动关系终止前一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然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除在不足一年的违法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外,还应当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
-
- 仓储合同的案例有哪些
- 仓储合同的纠纷的注意事项认真审查仓储保管人的资格仓储合同对保管人的资格严格限制,存货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应对仓储营业人的资格和保管能力有所了解,防止无资力的营业人签订合同以骗取保管费。特别注意货物品名、种类与数量不同的货物有着不同的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针对不同的保管难度,仓储营业人有着不同的收费标准,存货人往往因想少交保管费而在品名、数量、质量等项目中填写模糊或与实际情况不符,这就为日后发生纠纷埋下...
-
- 用人单位试用期未签劳动合同是否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 用人单位试用期未签劳动合同是否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问 小林应聘到一家公司做计算机维护工作,招聘时单位口头答应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月薪2000元,试用期满后开始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满后,该公司与小林签订劳动合同,但并未为小林缴纳社保,小林多次要求单位为其缴纳社保,但单位总是推脱。半年之后,小林要求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试用期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双方引发纠纷,小林来到...
-
- 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的关系有哪些方面
- 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是怎么认定的租赁合同与买卖合同的区别有:1、标的物不同。租赁合同的标的物只能是非消耗性的特定物,而购销合同的标的物则无此限制,只要是允许流通的商品都可成为购销合同的标的物。2、标的物交付时的法律后果不同。租赁合同中,标的物交付所引起的法律后果是承租人取得在租赁期内租赁财产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有限制的收益权,而出租人仍享有财产的所有权;而在购销合同中,标的物一经交付,其所有权就由供...
-
- 辞职违约金的规定是怎样的
- 《劳动法》第25条规定:除本法第22条和第23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即只有在规定约定服务期和的条件下才能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这是我国第一次从法律上比较明确规定劳动合同违约金的适用情况。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
-
- 单位设置“末位淘汰”制度可以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吗?
- 单位设置“末位淘汰”制度可以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吗? 问 我去年入职一家公司,主要从事销售工作。进入公司后,我才了解到单位有“末位�疤�”制度,即每季度销售额排在末位的人就会被公司开除。今年一季度,我的考核推在了最末位,前不久我收到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称我不能胜任工作,要与我解除合同。请问:单位这样做合法吗?湖北 杨萍 北京律师答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
-
- 郑州一老人做按摩半年花了50多万,可撤销合同的要件有哪些?
- 中国法律咨询网免费在线法律咨询网,法构网律师在线咨询、法律法规查询、点对点法律咨询解答、在线案件委托。劳动合同律师、婚姻法律师、刑事辩护律师为您提供24小时在线律师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