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公司案件可以看吗
本文主要讲解有关行政法律行政诉讼法法律知识,在进行起诉的工程中,分了原告和被告的,在企业的起诉过程中,也会有一些是属于被告公司的案件,但是现在很多的人对于这些案件其实是不清楚的,所以被告公司案件可以看吗?下面法构网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个相关的知识点。
在进行起诉的工程中,分了原告和被告的,在企业的起诉过程中,也会有一些是属于被告公司的案件,但是现在很多的人对于这些案件其实是不清楚的,所以被告公司案件可以看吗?下面法构网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个相关的知识点。
一、被告公司案件可以看吗
在民事诉讼中,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都是按对方当事人人数加一的份数提交复印件的。双方当事人都可以收到对方提交给法院的证据材料。因此,被告可以查看原告提交的证据,跟承办法官联系就好。
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向被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副本里有附原告的证据清单,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二、被告不存在民事诉讼主体资格怎么办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同时要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的,才能起诉。诉讼主体不适格,请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并中止本诉讼程。
民事诉讼主体,是指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的当事人。在民事诉讼活动中,涉及的诉讼主体包括三个方面,
1、主持审判活动的审判机关,审判机关主导民事审判活动,是当然的主体;
2、诉讼当事人,即参与诉讼活动的民事纠纷的双方,包括诉讼代理人;
3、诉讼参与人,包括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等。民事诉讼主体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才能保证民事诉讼活动合法有效地进行。
我们通常所提到的民事诉讼主体,是指第二类的诉讼当事人,即原告、被告、第三人以及上诉案件中上诉人、被上诉人。合格的当事人直接关系到诉讼的结果。我们在法庭上有时会遇到被告反驳原告称“你不能告我”,或者“你没有实体权利,你不能当原告”,法院要对当事人主体资格进行审查并作出判断,这就是当事人诉讼资格是否适格的问题,即案件的原告、被告、第三人是否是本案正当当事人。
三、民事被告被羁押的情况下诉讼程序如何进行
被羁押人员送达民事诉讼法律文书是由法院送达的,可以直接送达(去看守所、监狱、未成年人管教所)、邮寄送达(由监管部门转交)。
法院常见送达方式:
1、邮寄送达。
通过邮政EMS,可以方便的查到送达环节,可以在回执上注明送达材料的名称,而且由邮政部门送达,可以减少当事人的对立情绪,送达成功率较高。目前大多数法院送达时都首先采取此种送达方式,此种方式的局限性在于一是对当事人提供的送达地址要求较高,二是邮寄费用较高,在判决书中判决由败诉方支付又没有法律依据。
2、直接送达。
在邮寄送达送达不到的情况下,法院往往采取直接送达方式,由法警或者审判员自己去送达。但是由于很多当事人故意逃避送达或者有的不能提供正确的送达地址或者住址已经迁移,审判员往往送达几次都送达不到。而在有些情况下,当事人情绪激烈,不承认自己是送达人,甚至有些当事人因为不懂法律以为法院送的东西都是对自己不利的,当场和法官对峙,撕毁文书。而且由法官自己去送达,司法成本相对较高。
3、留置送达。
在直接送达时,当事人拒收的,可以根据民诉法的规定进行留置送达,此时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进行见证,此规定在实际操作中比较困难。有的基层组织或单位人员不是找不到,就是找到也不愿意来,来了也不愿意见证,送达人往往要多次来回奔波。
4、公告送达。
对采用以上两种方法都不能送达的当事人,法院会采取公告送达方式。公告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张贴公告,一种是报纸公告。但是公告只能解决程序合法问题,真正能够为当事人知晓的少之又少,不利于维护当事人权利。而且公告时间要经过60天,拖的时间较长,既影响了法院工作效力也使得当事人权利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维护。
5、委托送达。
对在外地的法律文书,有些法院会委托兄弟法院代为送达,代为送达除有以上三种送达所存在的缺陷外,有的法院出于地方保护等原因对外地委托送达的积极性不高,敷衍了事,或者故意送到不到或者拖延送达。
以上就是法构网小编关于被告公司案件可以看吗的相关介绍,被告公司的案件要根据双方的情况来判定的,对于这些其实是可以好好了解一下的,这样才是比较合适的情况的,可以了解清楚一点如果有不明白的可以咨询法构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