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买卖?男子介绍女友卖淫赚钱,两月获利25万,还有更毁三观的
毁三观!一男子因没生活来源,竟介绍刚认识两个月的女友去卖淫,上演“爱情买卖”最终获刑。
据微信公众号“锡林浩特审判”12月8日消息,日前,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审理一起介绍卖淫案,一“渣男”为了供自己挥霍,竟让女朋友“出台”为他赚钱。
被告人张某与女友王某相识于2022年春,后确定为恋爱关系。两个月后,因没有经济来源,二人决定张某招揽嫖客、由王某卖淫“合伙”赚取生活费。
于是,张某通过“陌陌”“探探”等聊天软件发布“加我微信”信息,在锡林浩特市招揽嫖客,并使用微信聊天软件与招揽到的嫖客谈好价格、服务项目及具体地点后,便通知其女友王某前往约定地点与嫖客完成性交易,事后张某从中抽取分成。
随后在短短的两个多月时间里,被告人张某介绍王某从事卖淫活动共非法获利25万余元,其中他自己“抽成”获利6万余元。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多次介绍他人卖淫,其行为已构成介绍卖淫罪,属情节严重,依法应予惩处。综合张某的犯罪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庭依法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三万元;违法所得6万余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网友评论:
还有更毁三观的:男子介绍妻子车内卖淫还帮把风,从中获利!
2020年4月16日,黑龙江林甸县警方根据群众举报,在山东屯附近抓获了卖淫嫖娼的3人,让人感到不解的是,在车外望风的男子竟然是车内卖淫女的丈夫!
据群众反映:经常看到一辆面包车停在林甸县二运附近招揽嫖客。接到群众举报后,警方安排警力开展抓捕工作。
被抓当日,男子马某驾驶面包车停在山东屯北侧荒地,然后自己下车望风,留下自己的妻子和嫖客王某在车上进行性交易!最终被警方当场抓获!
据面包车车主马某交代,从去年开始,自己开始介绍妻子与他人进行性交易并从中获利,次数多达二三十次!此外,他还曾介绍另一名卖淫女王某进行性交易。
目前,马某已被取保候审,马某的妻子刘某等4名卖淫嫖娼行为人被行政拘留5至12日,罚款人民币1000至2000元不等!(转自:新京报)
因游戏结缘,把女友当成牟利工具,一男子介绍卖淫被起诉
男子因游戏结缘,奔现后以为这就是爱情。后发现女朋友真实身份,为了把“损失”捞回,上演“爱情买卖”,最终获刑……
2019年,陈某与彭某通过游戏相识,两人在游戏中聊得火热,逐渐成为好友。当陈某得知彭某买房还差些钱时,陈某不仅借出自己的存款还四处找朋友借钱帮助彭某把房子拿下,彭某的感谢和吹捧极大地满足了他的虚荣心。
终于,2021年底两人奔现了,陈某见彭某气质出众、温柔可人,很快便展开追求。不久,两人正式成为男女朋友,陈某带彭某到处旅游,有求必应,短短三个月便花费了数万元。
2022年3月,彭某因花光了手头积蓄,每月还要还房贷,就向陈某表明要出去“工作”。当了解到彭某从事的“工作”竟然是卖淫后,陈某心里五味杂陈,与彭某大吵了一架。想到自己之前四处借钱欠下的一屁股债,陈某只想着赶紧把借款还完,便默认了彭某出去“工作”。之后的日子里,陈某心安理得地使用彭某卖淫赚到的钱在网上“打装备”、赌博,输赢上万元。两人间的感情也逐渐变淡,经常发生争吵。
某天彭某与朋友聊天时,陈某听到二人谈论因无人介绍嫖客“生意”惨淡,就主动提出由自己来拉客。当晚陈某就注册了好几个微信号,全部使用性感美女的头像,在个性签名处留下暗示性语言,再使用微信附近的人功能进行招嫖。陈某与招揽到的嫖客谈好价格、服务及具体地点后,就会通知彭某前往酒店与嫖客完成性交易,事后陈某从中抽取分成。
2023年7月,南城县公安局民警根据情报线索,将涉嫌介绍卖淫的陈某抓获归案。日前,南城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以陈某涉嫌介绍卖淫罪向南城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转自:南城县检察院)
以上综合来自锡林浩特审判、新京报、南城县检察院及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