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电动车逆行碰瓷汽车,小伙目击后作证,遭电动车家属围殴
河北沧州,一对夫妻骑着电动车在马路上逆行,与一辆外地私家车发生碰撞。一高中男孩目击了这起事故,证实夫妻二人违反交通规则,遭到二人的暴打,这对夫妻认为:男孩在帮外地人说话,却不帮本地人。
这天上午,男子温某和妻子何某去拜访亲戚,骑着一部电动车出行。二人都是90后,性格急躁,为赶时间,温某驾驶电动车多次闯红灯,还在马路上逆行,令人触目惊心。
在行驶至一处大桥边上时,一辆外地私家车迎面驶来,温某反应不及时,迎头撞了上去,夫妻俩顿时人仰马翻,摔倒在地。
所幸,私家车主陈某的驾车技术娴熟,刹车及时,才避免了事态恶化。
可没曾想,温某夫妻俩却倒打一耙,指责陈某驾车没有礼让,当获悉对方是外地人后,更要求他赔偿10000元医药费。
"明明是你们逆向行驶,违反交通规则,怎能要求我赔钱?不行,你们没有受伤,不赔",陈某态度坚决,也并不觉得自己有错。
温某揪住陈某的衣领,威胁他不给钱就别想走,事没完!
不远处一位17岁的男孩小张,目睹了事故发生的整个过程。他是高中一年级学生,往日里就喜欢仗义执言,侠骨柔肠。
小张走过来指责温某,是他们骑车逆行,才引发撞车事故,不能把责任归咎于陈某,欺负外地人,算啥本事?
围观的路人越来越多,恼羞成怒温某夫妇居然二话不说,挥手就对小张实施暴打,可怜的孩子,哪是两个成年人的对手,不到一分钟就被打倒在地!
说来也怪,围观人群至少二三十人,却没一人敢上前劝架。后来,一位大妈实在看不下去,劝温某住手。然而,何某却威胁大妈少管闲事,不然连她一起打。
陈某怒吼:"你们不要再打孩子了,有啥事,冲我来!" 话音刚落,身材高大的温某朝他猛扑过来,很快,陈某也被打伤倒地。
眼看小张神志不清,双眼紧闭,围观的人们才意识到事态严重,急忙拨打110报警。接警后,十几名警察迅速赶到现场。
警察愤怒的质问温某夫妇,为何要打人?谁料,夫妻俩居然认为:小张在帮外地人说话,却不帮本地人。所以,才会打他。
作为成年人,难道不知道小张还是个孩子吗?
很显然,这不仅是一起交通事故,更是一起恶性的治安案件,警察当场给温某与何某戴上手铐,刑事拘留。
那么,夫妻俩的行为,该如何定义?在法律上,二人又应该接受怎样的处罚呢?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另外,第六十中明确规定: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发生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警察在调取事发路段的监控后,认定温某和妻子驾驶的电动车全程逆行,应在这起事故中负全责!
在事发后,17岁的小张,因看不惯温某夫妇欺负陈某,站出来说了公道话,结果温某夫妇蛮不讲理,对其进行殴打,构成故意伤害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伤害罪的基准量刑,又分为:
(1) 故意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 故意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现如今,小张正在医院接受治疗,目前没有生命危险,但情况却不容乐观,肺部和肋骨以及小腿部位,受伤严重,待伤情鉴定出来后,司法机关才能根据案件的性质,对温某夫妻俩进行惩处。
对此,一些网友表示:高中生小张是见义勇为,动口不动手,温某夫妇连孩子都不放过,可见平日里的二人,有多么霸道?
还有一些网友直言:不严惩温某夫妇,不足以平民愤!
然而,温某夫妻俩的违法行为,远不止于此,其二人对车主陈某索要10000元医药费,涉嫌敲诈勒索。
根据《刑法》第274条规定:
(1)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具体在本案中,温某夫妻俩敲诈勒索陈某的数额为10000元,基准量刑应为有期徒刑三年。
虽然这起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当中,但可以确定的是:数罪并罚,温某夫妻俩将面对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同时触犯《刑法》当中的两条,这种案例在现实中极为罕见,可见温某夫妻俩的凶狠程度,令人发指。
俗话说:珍惜青春年华,远离违法犯罪!一个人如果道德败坏了,趣味也必然会堕落。
相信在最后,夫妻俩也必然会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
值得一提的是:见义勇为,历来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当今时代,更是呼唤这种精神。在小张身上,人们仿佛看到了温暖的力量。
少年强,则中国强!
朋友们,您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