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九江,男子持刀砍杀6旬夫妇60刀致两人死亡,还割下体
江西九江,一男子因怀疑妻子出轨同村男子,持刀和撬棍等作案工具进入对方家中,随后男子持刀砍刀夫妻俩人。其中丈夫身中47刀、被割掉下体,妻子被砍13刀,致两人死亡后。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但男子居然说自己是正当防卫。
男子邹某俭今年57岁,是当地村小组组长。今年3月21日晚,邹某俭因怀疑妻子出轨同村66岁男村民邹某勤,于是持刀和撬棍等作案工具来到被害人邹某勤家中,打砸电视,并持刀砍向正在卧室睡觉的邹某勤夫妻俩。
过程中,邹某勤反抗并用脚去踢对方下体但未果,随后便被邹某俭持刀砍杀,妻子见丈夫被砍于是上前施救,但最终也被持刀砍杀。将两人砍倒后,邹某俭为了泄愤又持刀割掉邹某勤的下体。
后经法医鉴定,邹某勤身中47刀,其中头部、脸部就有26刀;而邹某勤的妻子则身中13刀。
邹某俭作案后返回家中,后经亲友劝说,其主动投案自首。随后检察院认定其具有自首情节,并以故意杀人罪对邹某俭提起公诉。被害人女儿附带民事诉讼,要求邹某俭赔偿其经济损失,并希望法院严惩凶手。
邹某俭到案后声称其作案动机是邹某勤出轨其妻子,并扬言孩子都是他的。而被害人的女儿则声称是邹某俭侵害村集体财产在先,其父亲说过要去举报才遭到报复的,但双方的说法都没有得到证实。
1、邹某俭在庭审时辩解称,在被害人卧室时是邹某勤先下床踢其下体、邹某勤妻子先过来攻击其的,因此其是“正当防卫”。
刑法第20条规定,正当防卫是指公民受到不法侵害时,为制止不法侵害而实施的防卫行为。
具体到本案中,当时邹某俭持刀非法入室打砸公私财物在先,持刀砍人在后,实施不法侵害的是他自己,所以他的行为是故意杀人,而真正正当防卫的人是被害人邹某勤夫妇。
2、生命是公民行使所有权力的基础,因此对于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行为的处罚,刑法规定非常严厉的。即不论什么原因故意杀人,只要致一人死亡,就判处10年以上,最高可判处死刑。
具体到本案中,邹某俭持刀砍杀两人60刀致两名被害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没有异议。且其作案手段残忍、影响极其恶劣,应当予以严惩!
刑法48条规定,当被告人罪行极其恶劣、手段极其残忍、并造成严重后果及恶劣社会影响的,就应当绝不姑息,坚决适用死刑。
也就是说,只要法院认定邹某俭的行为具备上述情节时,那么其大概率是会被判处死刑的。
3、有网友不解,邹某俭不是有自首情节么,这个不能从轻吗?
刑法第67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注意!上述法律规定讲得很清楚,自首是可以从轻,而非应当从轻。
也就是说,当被告人的罪行不足以从轻时,那么法院就可以选择不从轻处罚。总而言之,自首并非“免死金牌”。
最后,冲动是魔鬼!不论遇到任何事情都要冷静处理,切勿冲动,否则法律必将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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