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幼儿园老师在上班时荡秋千撞伤3岁孩子的头部
浙江温州,一名幼儿园女老师在幼儿园荡秋千时,碰巧有两个孩子从其身后经过,撞倒其中一名孩子后。老师在放学时,只是和家长说孩子在幼儿园蹭了一下。可不曾想,孩子当天晚上眼睛就看不到东西,且还不停地叫肚子痛。送往医院的过程中,还出现了休克。最终医院确诊孩子是颅脑挫伤。
事发当天早上,孩子家长像往常一样,高高兴兴地将自己的孩子送到幼儿园上学。当天下午,家长也准时来到幼儿园门口接孩子放学,老师见到家长后说,孩子在幼儿园时不小心蹭了一下。
由于老师当时没说是什么原因蹭到的,也没说孩子蹭到哪里了,因此家长当时还以为孩子只是在幼儿园上学时,与同学之间发生了小碰撞。所以就没有放在心上。
可不曾想,当天晚上时,孩子就突然喊肚子痛,紧接着又说自己的眼睛看不见了。家长见状立即抱着孩子,驾车前往医院。
根据家长提供的一段视频显示,孩子的父亲驾车前往医院时,孩子曾在车上出现休克,其妈妈不停在哭着喊孩子的名字,而驾车的父亲也不停在鼓励孩子再坚持一会就到医院了。
把孩子送到医院后,医生诊断孩子是颅脑挫伤。事后家长第一时间找幼儿园讨要说法,并要求查看监控,看看孩子到底在幼儿园内发生过什么事。
幼儿园的监控视频显示,当时一名女老师在幼儿园上班期间,独自一人玩起了本来是给孩子玩的秋千,而且还荡得越来越高。过程中,有一名身穿绿色衣服和一名身穿红色背心的孩子从其身后走过。
女老师的秋千撞到身穿红色背心的孩子头部后,孩子应声倒地并嚎啕大哭。老师发现后立即上前抱起孩子,并对其进行安抚。
目前,幼儿园园长表示,涉事老师已停职,后续也不会再聘用。而孩子的医药费方面,也是由家长和幼儿园共同在支付。具体如何解决此事,园长表示要等孩子的复查结果出来以后,再与家长协商决定。
1、幼儿园秋千是按照孩子的身高体重设计给孩子使用的。可这位老师却在上班期间,明知道会有孩子从其身后经过的情况下,玩得忘乎所以!
因此笔者认为,对于这种没有责任心、没有安全意识的人,或许真的不适合当幼儿园的老师。
2、有网友不解,为什么孩子的医药费要家长与幼儿园一起在交呢?这不应该由涉事的女老师来负责吗?
从法律上讲,家长将孩子送到幼儿园学习期间,幼儿园的管理者才是第一责任人。因此,如果孩子在幼儿园学习期间所造成的损害,应当由幼儿园先行承担。
《民法典》1199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也就是说,或许家长带孩子去医院就医时,先行支付了一部分费用,但这不影响责任的认定。
换句话说,家长只是先垫付了一部分而已,由于责任在于幼儿园,所以最终幼儿园肯定是要将家长垫付的部分还给家长,且还要酌情支付医药费以外赔偿金。
3、《民法典》第1199条后半段同时还规定,如果损害结果是因有重大过错责任员工造成的,幼儿园可在承担责任后,向有过错的员工追偿。
具体而言,幼儿园管理者之所以要先行承担责任,是因为其是幼儿园的第一责任人,但这并不代表涉事老师不用为其重大过错承担责任。
综上,幼儿园承担责任以后,还要不要聘请这位老师、要不要向其追偿,那是他们之间的事,与孩子家长无关。
当然,既然园长已经明确表态不会再聘请这位老师,相信他们会做到,不然其他孩子的家长,也会有想法!毕竟没有家长愿意把自己的孩子,交给这么没责任心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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