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福建女子惨死在车库,死因断定为交通肇事,法医:胸部有咬痕
二零一五年年底,福建漳州某派出所认定周海明因交通肇事而致人死亡,并且将此案件移交给了检察机关进行审理。可是几天之后,案子却被发回重审,他们认为周海明一案审理太过草率,仅仅依靠他的口供并不可靠。
警方只得重新审理此案,在审理过程中竟然发现周海明还隐藏了惊天秘密,他所犯下的罪行远远不是交通肇事那么简单,而且似乎和一条人命有某大的联系。他们是如何发现周海明秘密的呢?
报警的男子
实际上这一切都要从周海明主动到派出所报警说起。他在一大早跑到警局慌张说道:“他在车子上发现了一个女性尸体!”实际上警方一开始就怀疑这就是“贼喊捉贼”的戏码。警方赶到现场之后,果然发现这车不仅是男人的,就连车库也是他的。
女人就躺在他车的副驾驶上,仰面朝天。难道凶手在杀害女人之后故意闯进了周海明车库,然后在将尸体放到了他车之上么?显然是不可能的,摆明了周海明撒了谎。于是警方便向他询问女子的身份。男子支支吾吾了半天,终于承认了死者叫做冯娟,是他的朋友。
随后警方来不及审讯,男子就交代了事情的经过。周海明表示实际上两人前一天喝了很多酒,都喝得很醉。醉酒之后两人想着去飙车,于是男人便带着冯娟驾车一路狂奔,一直行驶到了漳州大桥的时候发生了追尾。
那会两人的意识都不是很清晰,发生车祸之后由于冯娟没系住安全带,巨大的冲击力一下子就让她撞到车上。但就是这样,俩人即便发生了车祸都没有醒过酒来的,周海明问女人:“你受伤严不严重?要不要去医院呀!我送你去吧!”
结果冯娟却摇了摇头,她哼了一声:“不需要!”而男人听到之后便继续驾车逃离了肇事现场。因为他可不想等着交警处理,一方面他是酒驾,另一方面是他超速追的尾。从各方面看他都不占理,而且甚至还会被拘留。所以男人很快就驾车逃离了现场,回到了家里的车库中。
此时惊魂未定的周海明这才冷静下来,他看了一眼似乎已经睡着的冯娟,并没有打扰她。随后就将女人扔到车上,自己上楼休息去了。就这么整整过了一夜的时间,早上起床的周海明头疼欲裂,但还是下楼去照看冯娟一下醒了没有。
结果打开车门之后发现冯娟脸色苍白,而且头上还有干了的血迹。他顿感不妙,一摸女人的气息更是让他吓了一跳。在确定女人死亡之后周海明立刻匆忙到派出所去报警,因为害怕被人说是自己杀了人,所以撒了个慌。
警方的调查
而以上的案发经过是周海明的供词。警方初步调查后认为,女人的致命伤就是在头部被撞后的凹陷。此外死者身上还有多处擦伤,最重要的是尸检发现女子的死因符合交通事故中造成的伤害,属于急性脑功能障碍死亡。
也就是男人对冯娟死亡场景的大致描述是没有任何问题的,此外他们也仔细检查了周海明的车子,车子外观看起来确实遭受了巨大的撞击,挡风玻璃破碎、撞痕、刮伤这些证据都确实存在,也符合交通肇事的特征。
这些证据都表明周海明所说皆属事实,整起案件也就是说周海明酒后驾驶,发生就交通事故之后冯娟受了严重的伤,但是二人当时意识不清楚,所以并没有及时去医院进行治疗。在回到车库之后,周海明回到家中并未注意到此时在生死线上挣扎的冯娟,最后导致其死亡。
警方在查明之后,认为整起案件案情清晰明了,而周海明也只能算是过失致人死亡。于是他们就将此案移交给了检察院,从而出现了文章开头那一幕。检察院立即将此案件发回重审,警方得知后他们也清楚了这次办案过于依赖周海明的口供了,他们决定对此案中所有出现的场景进行一一核实,而且对死者进行更加仔细的全面尸检。
一一核实 发现端倪
警方首先到涉事的那个酒吧去了一趟,结果发现俩人当天喝了至少三斤的以上的洋酒。而这一点尸体里的酒精含量可以证明,随后他们又去了交警那里去调查那天发生在漳州大桥的交谈事故。但是交警却给出了不一样的答案,因为当天不仅仅是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而是两起,性质特别恶劣。
当时一辆行驶速度超过一百码的小轿车在桥上疾驰,而这辆车在追尾了一个货车之后,车主当时并没有停车,反而是加速通过了货车,但是在接下来不到三四分钟左右不到的时间里,小轿车竟然再次撞向了一辆电动车。这次撞击非常严重,直接将两人狠狠撞倒在了地上,而且其中一人受伤非常严重。
可是小轿车根本就没有丝毫要停下来的痕迹,反而是加速离开了现场。当时很多人都注意到了这场交通事故,可问题是没人能看清小轿车的车牌,当时大桥上因为缺少监控,所以这起交通事故就变成了悬案。
随着警方的协助交警发现周海明破损的车和货车被撞坏的部位完全吻合。而且时间也大致吻合,是晚上十一点左右的时间。事后周海明也只好承认了自己并不是只撞了一辆车,而是两辆车的事实。也就是说因为周海明醉酒驾驶,除了已经死亡的冯娟之外,还有两名受害者。
隐藏真相
周海明在警方提出这些交通肇事的受害者之后,他非常配合,表示愿意承担相关责任。众人本以为事情尘埃落定,但是却没想到法医又有了新的突破,他们认为周海明涉嫌性侵。当天晚上回到车库之后,真相或许不像周海明说得那么简单。
法医发现在冯娟胸部位置有许多咬痕,而且还有一处撕裂的伤口。他们断定是人为所致,随后便进行了精子检测,结果他们找到了残留的精子。这也就是说除了肇事伤人之外,这个周海明还做了更加丧心病狂的事。
而在这些证据面前,周海明像是卸下了心里包袱一般,他痛苦地低头哭泣了起来,随后坦白了自己当天确实和冯娟发生了关系的事情。当时女人已经喝得伶仃大醉,不省人事。而开车回家之后的男人一时没有忍住,强行和女人发生了关系。随后他便离开了车子,回到楼上倒头就睡。
第二天清醒之后,昨晚的“疯狂”一幕幕重现在他的眼前,男人赶紧去查看在车里的女人,竟然发现了冯娟竟然已经死亡!于是周海明只得急匆匆跑到了派出所报警。但是为了逃避责任,他隐瞒了许多罪行,甚至包括肇事两次的事情。
警方在彻底调查清楚之后,认为当夜在漳州大桥上人流量比较密集,而周海明因为醉酒驾驶造成了一死两伤,事后选择了逃逸,属于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所以他即将面临高达十年以上的刑期。
而关于他强行和冯娟发生关系的行为,其实有两种情况。一种就是发生关系时,冯娟还活着,这就是强奸罪;如果女人当时就已经死亡,那就是侮辱尸体罪。这两个罪行面临的刑期是完全不同的。
经过法医的鉴定,认为冯娟的撕裂伤是在死亡前产生的,换句话说就是周海明和冯娟发生关系的时候,女人还活着。也就是说他犯下了强奸罪。随后警方便将案件交给了检察院金进一步审理。随即此人被提起公诉,最终数罪并罚被判处了十三年有期徒刑。
这场悲剧在于酒后驾车,也在于女人没有保护自己的意识。女孩在外需要保护好自己,万事都要做到有度,否则你永远不知道一张人皮之下到底藏着怎样的恶魔。一旦受到伤害后果是很严重的。当然酒后驾车更是对自己对他人生命的漠视,这种行为应该坚决杜绝。那么你认为案件中的周海明会对此感到后悔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