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河南一女护工遭75岁光棍侵犯,对方交代:十多年没碰过女人
杜甫诗云:“酒债寻常行处有,人生七十古来稀”,普通人年过70已经非常难得,想要更进一步,不仅得注重养生,也要绝欲。孔子云:“及其老也,血气既衰,戒之在得。”人到老年,气血衰退,越发要戒得,断绝自己的欲望。
可家住河南的75岁光棍王某坤,即使已经75岁,内心依旧充满了欲望和邪念。为了满足自己的心理需求,他竟然对自己年轻漂亮的女护工下毒手。在被警方抓获后,王某坤说出了犯罪的原因,其作案动机令人哭笑不得。
2016年7月4日,河南省某市公安局接到报警,一名30多岁的女子来到派出所,犹犹豫豫地说出了自己被侵犯的事实。警方经过询问得知,女子姓申,是当地某敬老院的护工。在6月底曾被敬老院的老人王某坤拉进厕所侵犯。
可为什么案发当天申女士没有立刻报警?对此申女士表示,自己担心这件事会影响到自己的声誉和工作,她害怕报警后敬老院会将自己辞退。可王某坤见申女士没有立即报警,竟然再次产生邪念,继续对其纠缠不休,无奈之下申女士这才选择报警。
7月4日当天,王某坤被警方传唤到案,经过民警的审讯,王某坤交代了自己犯下的罪行,他对侵犯申女士一事供认不讳。可王某坤已经是一个75岁的老人,他为什么要冒着晚节不保的危险,做出如此荒唐的事?
这一切还得从王某坤的个人遭遇开始说起,王某坤出生在一个普通家庭,其一生和许多人一样平淡却充实。可惜在王某坤50多岁时,他的老伴因病意外去世,儿子又长期在外打工,不能照顾王某坤,于是将他送到了敬老院。
在敬老院里,衣食住行都不需要他担心,还有许多同龄人能够闲聊,算是一个养老的好去处。可偏偏王某坤和普通老人不同,他虽然年过70,却有着强烈的生理欲望。早在十几年前王某坤的妻子就已经去世,从此之后他再也没碰过女人。正因如此,王某坤才会对敬老院的女护工下手。
2016年6月的一天,申女士正在照顾王某坤,期间王某坤声称自己要上厕所,还一定要让申女士扶着自己去。申女士虽然内心有些嫌弃,但这毕竟是她作为护工的工作,她只能压抑着内心的不满,扶着王某坤前往厕所。
可接下来发生的事,却让申女士难以预料。进入厕所后,王某坤趁着申女士帮自己整理衣服的空隙,对其实施了侵犯。申女士虽然年轻,可她毕竟是个女性,无论身高体重还是力量,都不是王某坤的对手。
就这样,申女士惨遭王某坤的毒手,事后王某坤还威胁申女士不准将这件事说出去。否则他就向敬老院投诉申女士,就算自己去坐牢,也要让申女士丢掉这份工作。
申女士之所以不辞辛苦当护工,是因为家里的负担太重,丈夫患病在床,两个儿子上学需要学费。如果丢掉这份工作,一家人的生活都会成问题。在考虑良久之后,申女士没有选择报警。这一决定,让申女士在接下来的几天内,多次遭受王某坤的骚扰。
王某坤自以为吃定了申女士,无论自己怎么骚扰,对方都不敢报警。可他不知道物极必反的道理,当申女士被逼到底线时,什么事都做得出来。眼看王某坤的行为越发过分,申女士终于压抑不住内心的怒火,来到当地派出所报警。
警方很快就调查清楚了事情的真相,并以涉嫌QJ罪将王某坤逮捕。在审讯时,警方询问王某坤为什么75岁了还要做出这种事,王某坤的回答却让警方哭笑不得。
从妻子去世到2016年,王某坤已经十多年没有碰过女人,多年来积攒的欲望和生理需求,让他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而他必然会为自己的罪行付出代价。
根据《刑法》的规定,构成QJ罪的犯人,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情节恶劣、在公共场合实施侵犯,侵犯多人或造成受害人重伤死亡的,法院将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死刑。
王某坤虽然构成了犯罪,但并没有恶劣情节,也不具备上述的加重情节,因此法院会在三到十年的范围内对其量刑。考虑到王某坤以及年满75周岁,法院还会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
《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综上所述,河南省某市人民法院,最终下达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某坤犯QJ罪,鉴于被告人认罪态度教好,且年满75周岁,法院在量刑时酌情予以从轻考虑,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每个人都会经历少年、中年、老年这一过程,在人生的每个阶段都会面临各种诱惑。只有在诱惑面前坚守自己的底线,才能够避免违法犯罪的行为发生。
如果王某坤能够坚守自己的道德底线,不逾越法律底线,他也不至于以75岁高龄入狱。不仅自己丢人,还影响到了儿孙的脸面。可想而知,就算三年后王某坤出狱,其家人子女对待他必然是一脸嫌弃,就连敬老院得知他的经历后,也有可能将他拒之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