谋财害命:17年一家六口赴缅经商惨遭灭门,海外淘金还香吗?
“富者奢侈羡溢,贫者穷急愁苦;穷急愁苦而上不救,则民不乐生;民不乐生尚不避死,安能避罪。”
——董仲舒《举贤良对策》
谚语曾有言道:“金窝银窝,不如咱家草窝。”此语意在告诫我们,在外边豪宅大院也比不上自家的茅草房,安全自在又舒坦。
可有些人,一门心思地往国外跑,留学、务工、生意、迁居者,比比皆是,这股犟劲儿好像一头倔驴,国外果真是锦衣玉帛,衣食无忧吗?
5年前,轰动一时的“3.16缅甸华人灭门案”仿佛仍历历在目,从性质和手段结果等维度考量,这是一起惨无人道的暴力犯罪,足以令人瞠目结舌。
无论伤痕的印记多么清晰,都会在时间的消磨下变得模糊淡忘,可真不能好了伤疤忘了痛呀!
让我们怀着悲痛的心情,再次回顾本案始末,以此警示世人,且劝在外华人万勿警醒……
2017年3月17日,一阵急促的报警电话铃声传来,闻迅,缅甸小勐拉警方火速出动,直奔勐拉回响村,将一个不起眼的游戏厅,布控并封锁起来。见门窗紧锁,反复敲门喊话,均如石沉大海,毫无回应。
见状,警员当机立断,破门而入。为防止有歹徒突然蹿出,警员们保持了高度戒备的队形,徐徐交替而入。经过初步搜查,被眼前的场景吓得够呛。
一家六口身着睡衣死于屋内,倒在血泊之中,均已失去生命体征。案发现场凌乱不堪,屋内物品有被翻过的痕迹。除了六名遇害者以外,并没有发现其他人在场,说明嫌犯已经逃之夭夭。
随后,警方固定现场,法医介入,做进一步的勘验取证。可如此残忍的命案,属实少见,对当地警方的侦破能力,是一个巨大的考验。凶手是谁,为何如此残忍作案不留活口呢?
据法医尸检报告显示,案发时间为2017年3月16日凌晨,死者分别受到不同程度刀伤,均当场毙命,无一活口。
随着调查深入,六名死者身份确定,全部为中国籍在缅侨胞,祖籍江西,数年前从云南西双版纳入缅经商为生。
具体包括,受害人1:杨某富,男,系游戏厅老板经营者;受害人2:徐某平,女,与前者系夫妻关系;受害人3:杨某英,系受害人1之同胞姐姐,以上三人均系成年人。
另,受害人4:杨某毓,男,殁年三岁;受害人5:杨某瀚,男,殁年两岁;受害人6:杨某,女,殁年6岁;以上三位均为未成年幼儿,系受害人1的两儿一女。
该案发生后,消息传到国内,鉴于案情重大,云南西双版纳警方派出精干警力赴,与当地警方联合办案,能否力争早日将凶手绳之以法呢?
2022年3月17日、3月19日,经过两国警方精诚合作,分别将犯罪嫌疑人:喻某福(中国籍)、刘某生(国籍不明)、王某强(国籍不详)三人抓捕归案。不久,此三人一并押解回云南。
2019年3月,西双版纳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公开审理并宣判。
判决书显示,经查,2022年3月15日,三名被告人共同谋划,并准备作案工具,去打劫涉案游戏厅。
3月16日凌晨1时左右,三人谎称警察查房为由,骗取杨某富打开房门。破门鱼贯而入,将杨某富及其妻子、姐姐打晕在地,后将杨某富的两儿子女当场杀害。
案发时,三名被告人共抢劫银行卡一张,但逼问受害人并未获得密码。抢劫金项链1条和手机两部……
最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三被告人触犯抢劫罪,致一家六口死亡,情节恶劣从重处罚,均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凶手伏法,彰显现代刑法的权威性与震慑力。还受害者以公平正义。为啥不是故意杀人罪呢?百思不得其解呀!
据受害人胞兄讲述,其弟遇害前,为人老实忠厚,一家六口乐融融。为了生计远赴缅甸,成为海外侨胞的一员,三生有幸。几年下来生意有声有色,不想却客死异国。
至此,“3.16缅甸华人灭门案”落下帷幕,这是一起典型的谋财又害命的暴力犯罪,留下无尽的反思与警醒。
近几年,远赴海外的淘金者,或打工,或留学,或经商,此起彼伏。这无可厚非,但是,诸如缅甸这样的国家,治安比我们国内相差甚多。我们是否要劝当地的侨胞华人要保持警醒呢?
当然要呀!身处异国背井离乡,全家老小的性命安全是首位的,切记不要舍命不舍财,终落个人财两空。
借此惨案,鄙人在此真心奉劝各位,万不得已没必要去海外谋生混饭。如今国内繁荣昌盛,欣欣向荣,在家安居乐业不香么?不知你是否也远走海外去淘金呢?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