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桩因为婚外情引发的家庭悲剧
“他不光和我妻子在一起,现在还来打我,我那时候也是气急了”
有句话是这样说的,“千万不要欺负老实人,不然后果很难预料”,可话虽如此,却还是有些人仗着对方老实,做出让他十分难堪的事情,住在四川的老戴就是这样的人。他是一个身高在1.8m左右,长相帅气,又能说会道,懂得如何讨女人欢心的男人,村里有不少女人都喜欢他,而他也照单全收,与不少女人交往过密。在这些人中,他又与一名叫做小蔡的女人来往频繁。
小蔡是一个已婚的女人,与丈夫老杨结婚多年并生养了孩子,为了赚钱养家,老杨常年在外打工,只有过年的时候才能回家,让渴望有人疼爱的小蔡倍感孤独。为了排解孤独感,她便会去找村里的女人们聊天,有时也会向她们诉说心中的苦。
村里的女人们则觉得小蔡太过矫情了,“你是身在福中不知福,你家老杨不光会把钱全部交给你管,回来的时候还会给你带礼物,平时说话也对你轻声细语,什么事情都是你说了算,这样的男人哪里不好了,要是我家男人有你家老杨的一半,我都知足了”。
显然她们并不觉得小蔡过得苦,小蔡之所以觉得苦,纯粹是因为她贪心,既想要钱,又想要人,但世上哪有“鱼与熊掌能兼得”的事情?人还是要学会知足。眼见自己与这些女人无法沟通,小蔡只好落寞回家,此时的她根本没注意到,后面有个男人正盯着她看,而这个男人正是老戴。
与老戴约会
老戴早就对长相漂亮的小蔡有想法了,只是一直不知道如何才能与她在一起,如今既然知道她是个孤独之人,老戴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之后他经常在村中制造偶遇,还会帮小蔡干农活,同时又化身“知心大哥哥”来安慰小蔡,显然他想用这样的方法来博得小蔡的好感。
正如他所料,小蔡对他的好感倍增,也越来越离不开他,即使他不主动去找小蔡,小蔡也会主动来找他。一来二去,两个人的感情也从“好友之情”升级为“男女之情”,并捅破了那层纸。
与老戴在一起后,小蔡每天都是春光满面的,再也不似从前那般愁苦,村里人把她的变化都尽收眼底,再加上她与老戴走得近,老戴是个什么样的人,大家也都清楚,于是慢慢的,村里就有了关于这俩人的流言。此时正在外辛苦工作的老杨根本不知道这件事,还在计划着今年回去,要给妻子带什么礼物。
提前回家撞破好事
虽说老杨在外打工,不知道妻子的事情,但是杨家人却是住在村子里的,于是他们便把这件事告诉了老杨。老杨的第一反应是不相信,“不能你们说什么,我就信什么,我一定要亲眼看见。”
为了亲自证实这件事的真假,老杨请了假,提前回家了,同时他也多留了一个心眼,并未把提前回家的事情告诉小蔡。当他回到家的时候,天已经黑了,随后他来到了大门处,发现门已经被锁上了,于是他便翻墙,进入了院内。
此时屋内的灯早已经被关,院子里一片黑暗,老杨便打开手机上的电筒,小心翼翼的走到房门前,往卧室处一照,老戴与妻子正在里面!面对这样的情形,老杨第一反应却还是在为妻子找借口,“万一她是被迫的呢?”
这时,屋内的人也发现了他,老戴赶紧出来,与在门口徘徊的老杨撞个正着,老戴非但没有向老杨道歉,反而还拿起石头,准备打他。老杨的性格本就胆小,再加上他的个头只有一米六几,与1.8m左右的老戴差距太大,于是老杨撒腿就跑,老戴则在后面追。
跑着跑着,老杨就觉得此事的发展有些不太对,“你和我妻子在一起,难道不应该是我来教训你,你跑吗?为什么却变成了你打我,我被你追着跑?弄得像是我有错在先”,想到这儿,老杨停下了脚步,并越想越生气,于是他拿起了放在附近的一把钉锤,朝老戴打了过去,老戴倒在了地上。已经被愤怒支配大脑的老杨并没有停下手中的动作,而是又扬起手中的钉锤,砸向老戴的脑袋...
抛尸悬崖
事后,老杨先藏好老戴的尸体,随后又把此事告诉了哥哥,哥哥在知道后便与老杨一起背着背篓去到了案发地并将尸体装在背篓里,然后兄弟俩来到悬崖处,把尸体抛下悬崖。他们觉得悬崖这里人烟稀少,不会有人发现的。
但是他们把这件事想的太简单了,在2017年,有村民闻到了从悬崖下传来的恶臭味,并发现了一具干尸,便立刻报了警。警方在接到报案后,第一时间赶来并展开调查,随后将老杨逮捕归案。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老杨用钉锤将老戴打倒后,并未停止,而且拿起钉锤砸向老戴的脑袋,后又将尸体抛在悬崖,其杀人行为有主观上的故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本案件中:四川一桩因为婚外情引发的家庭悲剧,老杨的杀人行为是事实,但是由于老戴有错在先,因此法院在审理的时候,会把此事考虑进去,因为在法律中,不同的杀人动机,对构成故意杀人罪没有影响,但对量刑具有一定意义。
不管结果如何,有一点可以确认的是,老杨必须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在本案发生之前,老杨本是会令人同情的一方,但是在本案发生之后,他则不值得被同情,因为他明明可以用其他正确的方法来解决此事,可他却选择了不正确的一种,他也必须为此事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