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张君走下法庭,含泪签完字后被押赴刑场,枪毙前表情镇静
2001年5月20日,检察官将一份死刑判决书交到了张君的手上,张君沉默了好久,在签下自己名字的那一刻,一滴泪从他的眼角悄然滑落,这可能是他走出社会以来第一次流泪,不知是为自己所犯下的罪行表达悔意,还是临刑前对死亡的恐惧。
但不管如何,他的生命都在这一天走到了终点,他所犯下的罪行已经到了无可饶恕的地步,1991年6月至2000年9月,以张君为首的犯罪团伙流窜在湘鄂渝三省间烧杀抢掠,无恶不作,死在他们手下的无辜民众近五十人,而在这一天,他的罪行终于得到了惩戒。
曾几何时,张君也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1966年,张君出生在湖南省常德市安乡县安福乡花林村的一个贫困农户家庭,家里一共有七个孩子,而只有张君姓张,其他兄弟姐妹都与他同母异父。
从小张君就是一个孝顺的孩子,可能人们不会想到,曾经那个为了母亲病中的一句念叨而攒一学期钱,还不辞辛苦跑上三十多里路为母亲买来肉丸汤的孩子,会在十多年后成为令全国上下都闻风丧胆的“悍匪”。
那时的张君与之后的悍匪还搭不上一点关系,他的孝顺在附近几个村子里几乎是人尽皆知,但高中辍学之后,张君就彻底变了,他开始打架斗殴,混迹街头,1983年时,17岁的张君还因为打架斗殴被送进了少管所。
而少管所的经历并没有将张君拉回头,1991年,张君第一次作案,他手持自制的土枪抢劫了津市的一个个体香烟批发店,自此,张君就彻底踏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1993至1999年,张君与同伙在广西、重庆、湖南、湖北境内多个城市犯下抢劫、杀人等重案。
犯下这一系列重案之后警方就盯上了张君团伙,但他们一伙人狡猾至极,多次从警方的眼皮底下溜走,案发各地警方联合对其进行追击,但始终没能找到他们。2000年是张君团伙最为嚣张的一年。
其中影响最为恶劣的当为2000年9月1日的常德市农业银行江北支行大劫案,这天的常德刚进入秋天,夏天的余热还未散尽,常德市农业银行江北支行北站分理处的门口像往常一样平静,下午六时许,一辆运钞车缓缓停在了分理处门口。
负责押运的民警全副武装下了车,而正当银行出纳员准备与押运人员进行交接的时候,一声枪响打破了分理处的平静,三名戴着帽子的蒙面歹徒从人群中窜出,一阵枪响过后,三名经济民警被子弹击中,随后不远处又想起了枪声,路边的一位出租车司机被歹徒枪击身亡。
随后四名歹徒一拥而上,抢走了两支微型冲锋枪与20余发子弹,随后便朝着运钞车上运送的现金跑去,与此同时,常德市公安局接到银行工作人员报案,在案发三分钟后赶到了现场,此时歹徒在慌乱中拧断了运钞车后门的钥匙,见警方前来,四人便跳上劫持而来的出租车慌忙逃窜。
在警方的追击过程中,歹徒为了拖延警方,竟然朝着人群连开数枪,一名行人不幸中弹身亡,另外还有三名民众被击伤,一名三岁的小女孩被歹徒的车辆撞伤。为了民众的安全,警方只能与歹徒的车辆保持距离,而歹徒似乎是早有预谋,带着警方兜兜转转,最后逃脱。
此案后被证实为张君等人所为,常德警方震怒,当即与重庆、湖北等省警方联合起来,展开天罗地网对张君等人展开追捕。此次劫案也为警方提供了一定的线索,9月19日,警方终于在重庆发现了张君的踪迹,并利用其情人之一成功将张君抓获归案。
张君落网后,其同伙也相继被捕,2001年4月,张君团伙主要成员尽数落网,4月21日,张君团伙主要犯罪嫌疑人11名在重庆、常德两地法院开庭审理。张君等人涉嫌,抢劫罪、故意杀人罪、抢劫枪支弹药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抢劫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犯故意杀人罪,处无期徒刑或死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无论是哪一条罪名,张君的犯罪情节都属于极其严重的情节,毫无疑问,张君最后被判处死刑,团伙其他成员也被法院根据其所犯罪名处以了相应的处罚。5月20日,张君签下死刑判决书之后便被押送至刑场。
听着法警们手中的枪的上膛声,张君显得非常镇定,这一刻,没有人会为他感到同情,以他所犯下的罪行,死刑是他应得的惩罚,一声枪响之后,张君罪恶的一生就此终结,为非作歹之辈最终必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