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管得也太宽了”上海一老人剪自家1棵树,被城管局罚140000
法律法规如今已经延伸到了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人们的生活需要法律来进行约束与规范,但这并不是对人们的一种束缚或是控制,法律是对人最低的要求,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人是自由的,但一旦违反了法律,那么就一定会受到惩罚。
老李是老上海人,在上海生活了一辈子,他家庭条件不错,居住在上海一个别墅小区中,2021年,老李出门遛弯的时候突然发现自家院子前的一棵香樟树长得太过茂盛,甚至已经遮住了阳光,而且最近老李也发现家里的采光大不如前,想来应当是这棵树给挡住了。
于是老李便计划着将这棵树修剪一下,但老李却没有找到小区物业,因为前段时间,小区的物业公司刚换,他们的一些管理措施让老李有些不满意,因此便与物业有了点小矛盾,再加上这棵香樟树是老李自己种下的,因此他便想着自己解决。
说起这棵香樟树,老李可以说是看着它长大的,2002年时,老李觉得自家的院子里有些单调,于是他就买了两株香樟树苗种在了院子里,但他没想到,香樟树的长势太盛,2010年时,两棵香樟树便长得比他家的房子都高了一大截。
而且其中离房子比较近的那颗已经将房子的一侧遮挡得严严实实,于是老李便向当时的物业公司申请,然后请来专业人士将这棵香樟移植到了院子外边的路边,之后便又过了十年,香樟树再次长高,便影响到了老李家的采光。
于是老李便花了五百块钱请了几个专业的师傅来修剪,在此之前,老李还特地观察一番小区物业对小区内其他香樟树的修剪方法,然后让师傅照壶画瓢进行修建,而正当师傅进行收尾工作的时候,几位执法人员却找了过来。
在现场察看了一番后,执法人员称老李的行为属于擅自砍伐城市树木,要受到罚款的处罚,这让老李愣在了原地,在他看来,这棵树是自己种的,而且他还特意按照小区物业的修剪方式来进行,怎么到头来还要被罚款?
而且他这是在对香樟树进行修剪,而非砍伐,因此他对这笔罚款并不认同,但执法人员并未理会老李的解释,几天之后,一张罚单被送到了老李手上,结果一看金额,老李彻底坐不住了,罚款的金额竟然高达14.42万元,这让老李无法接受,于是他请来律师与相关部门交涉。
但相关部门还是没有撤销对老李的罚单,罚款的金额也没有任何改变,最后老李只能乖乖交了罚金,否则他就需要承担滞纳金,到时候只会花更多的钱。事后老李表示,他知道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但他年纪大了,禁不起这个折腾,而且胜算估计也不大。
之后这件事便传到了网上,并在网友中掀起了一阵轩然大波,网友们纷纷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而其中的焦点便在于,相关部门对老李做出的惩罚究竟合不合理?那么我们就从法律的角度来看一看。
首先,老李擅自请人来对树木进行修剪究竟合不合法?根据《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砍伐城市树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在本案中,相关部门对被老李修剪过的树木进行了专业的鉴定,确定其为过度修剪,自然就会被认定为砍伐,而老李在此之前并未得到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那么他这一行为在本质上是属于违法的。
但还有一个疑问,这棵香樟树是老李自己种的,所有权应当在老李手上,为何他处置自己种的树还会被认定为擅自砍伐城市树木?这是因为在《森林法》中有这样一条规定:城镇居民在自有房屋的庭院内种植的林木,归个人所有。
也就是说,城镇居民只有在自有房屋的庭院内才对树木享有所有权,而除此之外的树木则属于集体财产,由相关部门统一管辖,虽然这棵树是老李自己种的,但他在2010年时将这棵树移植到了自家庭院之外,那么这棵树的所有权就不再属于他。
因此老李的行为就属于擅自砍伐城市树木,相关部门有权对其进行处罚,根据《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责令停止侵害,可以并处罚款;
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损坏城市树木花草的;
(二)擅自砍伐城市树木的;
(三)砍伐、擅自迁移古树名木或者因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名木受到损伤或者死亡的;
(四)损坏城市绿化设施的。
但在处罚的金额方面的确存在一些不合理的地方,因为相关部门在对此类案件进行处罚时,一般的标准是按照被砍伐树木本身价值的三到五倍来确定罚款金额,但在本案中,14.42万元的处罚金额明显超过了这个范畴,这也是网友们热议的一个方面。
但不管如何,老李已经接受了惩罚,一切都已尘埃落定,但我们也应当意识到,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势在必行,否则我们就有可能在无形之间触犯了相关的法律法规,给自己带来不好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