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案例:浙江一少妇被76岁老和尚杀害,大师交代:她又色又贪
庄子曾说:“贪财而取危,贪权而取竭。”是为了告诫世人不要过于贪婪,因为贪求财物往往会招惹怨恨,而贪求权势则会耗尽心力。然而,并不是所有人都明白这一道理,他们沉浸在利益的洪流中迷失了自我,最后的结果无非是被自己的贪婪与欲望所吞噬,坠入了无尽的深渊。
发生在宁波的这起案例就是缘于一名女子毫无节制的贪婪,这名56岁的女子与一名76岁的老和尚发生了一段不被世俗所允许的感情,最后因为金钱上面的纠纷被其残忍杀害。面对警方的询问,大师直言:她又色又贪。这之中究竟有什么样的隐情呢?本该是清心寡欲、脱离世俗的佛家之人,为何会动了凡心了?一切还需慢慢说来。
王某出生在一个家境贫寒的农村家庭,为了减轻一家人的负担,在王某刚刚读完小学的时候,就被父母送去了附近的寺庙,出家做了和尚。年幼的王某当时还并不知道做和尚意味着什么,只知道在庙里的生活并不像外边那样自由,每天只能在住持的管教下悉心学习佛法,探究佛理。
在这样清心寡欲的生活中,他虽然性情已经和以前大不相同,没有了俗世的浮躁之气,但心底里依然保留了那份对世俗的向往。只是这份向往出于身份的限制,只能被默默埋藏在了心底。
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当初的小和尚如今已经成了庙里资历最深的大师。加上在佛学造诣上有着一定的天赋,王某很顺利地当选了庙里的住持,开始主持庙里日常的事务。不仅在庙里地位越来越高,在外的声望也越来越大,不少人特意前来,只为能听一听王某对佛法的参透。
这人一旦拥有的越多,想要的东西也就越多。王某虽然名望威权都已经尽收囊下,但却一直有一个心愿 ,那就是满足自己对世俗的向往,寻得一个能够陪伴自己的知己。由于常年生活在脱离红尘的环境中,王某内心经常会觉得孤独难耐,但有老住持在上面压着,他哪里敢肆意妄为。
既然现在已经当上了主持,没有人可以管控自己,王某的心便开始蠢蠢欲动。此时的他把目标定在了庙里来来往往的香客身上,可是要知道,来庙里上香的,大部分都是一些上了年纪的女子,极少有人可以入得了王某的法眼,而女子胡某的出现,却让他顿时眼前一亮。
这胡某虽然也有了三十多岁的年纪,但由于保养得好又爱打扮,看起来十分年轻。她经常到庙里来求神拜佛,是因为和丈夫的婚姻出现了矛盾,希望可以给自己婚姻求一个安然顺遂。胡某来的次数多了,自然就让王某有些眼熟,有时候还会主动给她讲些佛法对她进行开导,二人的关系就这样在一来二去之间变得亲近了起来。
刚开始,二人还并没有突破道德的底线,只是以朋友的名义进行相处。但渐渐地,王某开始在不经意间向胡某表达自己的关心,这让在婚姻中遭遇挫折的胡某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温暖,二人的关系就这样逐渐升温,到后来,已经发展为了情人的关系。且不说胡某的行为是有违道德的婚内出轨,王某身为出家人,是万万不该沉溺于世俗的情感的,但他们还是选择了不顾一切,开始这段禁忌之恋。
自从确认了关系,胡某开始更加频繁地出入寺庙,明面上是与大师探讨佛法,实际上则是与王某在无人的角落温存。王某从来没有经历过世俗之情,在这段感情中只知道一味地付出,以为只要自己对胡某无条件的好便可以永远留住她。竟然开始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偷偷挪用香火钱,送给胡某只为讨得她的欢心。
只可惜好景不长,王某挪用香火钱的事很快就被庙里管理财务的护法给察觉到了,眼看着二人的奸情就要暴露,王某只好作出妥协,承诺把香火钱分一半给护法。拿到钱的护法也信守了承诺,没有捅破二人的关系,甚至还帮忙一起掩饰。就这样,二人将这段感情维持了二十多年,直到后来发生的一件事情,彻底改变了二人的命运。
这天,胡某和往常一样来到庙里找王某,但她这次前来并不是为了和王某温存,而是另有目的。由于习惯了从王某身上不断地拿钱,胡某变得越来越贪婪,仿佛一切都是理所应当,这不,王某才几天没给她香火钱,她便坐不住了,开始主动索要。王某由于刚刚分给了护法一笔钱,手中的香火钱已经所剩无几,根本就拿不出钱,所以没有答应。
这时的胡某却不干了,开始大骂王某是负心汉,并威胁道,如果不给钱她就会把二人的事情公之于众。王某被逼急了,又害怕事情被人发现自己会丢掉主持的位置,慌乱中赶紧捂住胡某的嘴不让她发出声音。胡某此时还在不停地挣扎,谁想不一会儿便因为窒息停止了心跳。王某意识到大事不妙,立即拨通了急救电话,可还是没能挽救回胡某的生命。
王某为了奸情不被发现而捂住胡某的口鼻,无意间导致了胡某的死亡,虽然结果相同,但是由于不具备主观杀死胡某的恶意,并且在事后有主动救治的行为,因此不构成故意杀人罪,而是涉及了过失杀人罪,同样难逃法律的制裁。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过失造成他人死亡结果的行为。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造成他人的死亡结果具有预见可能性,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造成他人死亡的,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后,王某被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了六年有期徒刑,并赔偿受害人家属90万元,这起案例也到此结束。王某和胡某最终都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二人这段荒唐的关系,本来就是被伦理道德所不容的。王某不能坚守住自己佛家之人的本心,胡某则被贪婪的欲望所操控,落得个这样的结局,只能说是罪有应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