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实“打死一只鸟,就要坐牢?”陕西男子弹弓打死一只鸟获刑10年
人重要,还是动物重要?
2016年,陕西某地的两名男子路边偶遇一珍稀濒临灭绝的鸟类,其中一名男子用弹弓打死小鸟,结果两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和8年。
很多人表示不理解,打死一只鸟就要判处10年,处罚是不是过重,不应该是以人为本吗?
自古以来,人与动物的斗争就从来没有中断过。在古代,人们以捕猎动物为食,动物不过是人类饭桌上的食物罢了,那个时候根本没有保护动物的概念。
到了现代,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深入人心,各个国家和地区开始重视保护动物,甚至制定了相关的法律。
打死濒危鸟类,被判10年刑法
可能你打死的一只鸟,捕到的一头猪,或者路边拾到的乌龟,都是国家保护的珍稀动物,如果处理不当,可能会因此惹上官司,甚至触犯刑法。
就比如上面打死一只鸟被判处10年的案例,郝某和李某只因为一时手痒,看到路边的小鸟就想着把它打下来。
这只鸟长相和普通的鸟不同,白色的羽毛,身体体型较大,外观很漂亮,在两人看来绝对不是一般的鸟类。
他们虽然意识到这只鸟的品种肯定很特殊,但却未停止违法的行为。
很多人会说:一只鸟有什么特殊的地方?
这只鸟可是国家一级濒危鸟类——朱鹮,目前在陕西仅存4000余只。曾经一度灭绝,在1976年也仅仅发现过一只,后来在生物学家的精心保护下,才发展到今天的4000余只,在世界范围内只有陕西境内有。
当时的郝某李某明明已经认识到这只鸟非比寻常,而且连路过的人都曾多次劝诫,但两人并未听进去,最终用弹弓将这只鸟打了下来,导致翅膀折断。因为受伤较重,在动物保护组织赶到时,这只朱鹮已经奄奄一息。
网友:判刑过重,难以理解
随后在热心群众的举报下民警逮捕了郝某和李某,两人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起初两人感觉不过是打死了一只鸟,没什么打不了的!
谁曾想在法院判决下来后,两人既惊讶又后悔。惊讶的是判刑如此严重!郝某和李某都无法理解:自己只不过是打死了一只鸟,至于受到这么严重的刑罚吗?
相信很多的网友也在质疑判罚的公正性,而事实上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郝某和李某的判罚并无问题。
首先给大家普及一下我国刑法中的相关规定:
只要是非法狩猎以及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动物,都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即使你是运输、收购或出售都会根据情节以及保护级别来量刑,分别从5年以下到最高10以上有期徒刑。
郝某和李某在主观意识上有故意的行为,虽然不知道这种鸟叫什么,但却认识到鸟的与众不同,属于明知故犯。
其次有非法捕猎,导致其死亡的行为,并且杀害的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根据我国濒危动物名录,朱鹮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杀害一级保护动物属于情节严重的行为,要处以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
正是基于上述法律条文,最终郝某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而作为怂恿者的李某则判处8年有期徒刑。
类似的案件有很多,比如前几年安徽老汉下河捞虾,2两虾被判了一个月,因为虾也是国家珍稀品种;砍掉自家的一棵树,被判赔偿14万。
很多人认为自己比动物重要,动物毕竟是动物,这种传统观念已经过时了。现在从法律上来说却不会容忍大家做出伤害动物的事情,毕竟“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宗旨不是随便喊喊的。
人与动物的地位关系从来没变过,人的生命权要高于动物,有的人问:人重要,还是动物重要?
当人的生命权受到动物威胁时,当然还是人重要。
除此之外,我们不妨给动物一些容忍和空间。
我们的老祖宗过去以动物为食,但如今社会变了,人们开始意识到保护自然环境的重要性。
动物作为生态环境中重要的一环,自然应得到妥善的保护。
因为人类活动的影响,动物的生活环境被大大的压缩,很多动物都处于濒临灭绝的地步,唯有用法律来保护它们,才能避免这些动物消失在历史长河中。
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不仅要喊得响亮,更要体现在行动中,用你的行动来保护我们身边的动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