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一女子找不到丈夫,5岁男孩说出可怕真相:被爸爸和三伯砸死
2012年中秋,云南省临沧警方接到报案,下辖某村一个人家的两个哥哥杀死了自己的亲弟弟。这三兄弟分别是胡老三胡老四胡老五,死者为胡老五,报案人是胡老五的妻子周某美。此前不久,周某美跟丈夫因为家庭琐事吵了一架,怒而去邻市打工。到中秋前夕,她的气消了,打算回来跟丈夫以及年迈的婆婆过节。
谁知怎么都联系不上丈夫,她感觉奇怪,打电话问了熟人才得知丈夫已经很久没出现了。虽然夫妻俩有过小矛盾,但他们心里还是有彼此的,周某美闻言急忙赶回村里。这才发现几个姐妹说的是实话,家里冰箱放着的饭菜都馊了,显然已经很久没人打开过。而丈夫已经不知所踪,他的生活物品都还在,这让周某美越发觉得奇怪。
到边上打听了一圈,邻居告诉她胡老五至少在半个月以前就消失了,好像消失之前胡老三胡老四来过。周某美心里顿时感觉不妙,他这两个哥哥,可不是什么好人。胡家夫妇一共生育了五个孩子,只有最小的三个孩子活了下来,也就是胡老三胡老四胡老五。同样的父母,同样的教法,三兄弟却有截然相反的人生。
胡老三、胡老四碌碌无为,偏偏又好吃懒做,三四十来岁的人一点钱也没攒下。住的地方依然是破破烂烂的,生活质量也不怎么样,过一天是一天。因为他们这种态度和条件,到头来成了个老光棍,妻子带着孩子跑了。胡老五跟两个哥哥不一样,头脑聪明,人也勤快。当初周某美就是看中这点,才不顾胡家糟糕的家庭情况,坚持嫁给他。
婚后在夫妻俩共同的努力下,他们的生活过得越来越好,修了崭新的泥瓦房。育有一双儿女,儿女双全,过着平静幸福的生活。因为胡老五的条件比哥哥好了不知多少,所以不时会接济一下哥哥,他们却丝毫不为被弟弟接济感到愧疚。
也不感激,态度非常差,活像胡老五欠他们的。故周某美对两个伯哥印象一直不是很好,认为他们就是白眼狼,并反对丈夫不断接济两个哥哥。无奈胡老三胡老四到底是他同父同母的亲哥哥,胡老五没法不管,她也只好任由丈夫。
得知丈夫失踪,两个伯哥还一脸无所谓,她就气不打一处来。当听到胡老四的五岁儿子的一番话后,她更是怒火中烧,胡老五是被两个哥哥杀害的。当时周某美正在村里四处询问,正好看到胡老四的儿子,顺口问了一句。本来不指望五岁的孩子能说出什么,谁知他听见婶婶的话,立即说:“我知道,五叔被爸爸跟三叔砸死了。”
听见这话,周某美顿时出了一身冷汗,立即前往派出所报警。胡老三胡老四归案后也没有过多狡辩,很快承认了犯罪事实,并供述抛尸地点。说起来很荒唐,他们杀害弟弟并不是因为什么深仇大恨,只是因为案发当天他们去找弟弟要钱。弟弟没给,醉酒中还数落了两个哥哥一顿,胡老三胡老四气不过弟弟敢拒绝、数落自己便联手将其杀害。
因为一时恼羞成怒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胡老三胡老四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故意杀人罪的量刑中,防卫过当的故意杀人、义愤杀人、激情杀人、受嘱托杀人、帮助他人自杀的杀人、生母溺婴一类属于情节较轻。
但像出于图财、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等卑劣动机而杀人,利用焚烧、肢解等极端残酷手段杀人,以及杀害朝夕相处的亲人、造成多人死亡皆属于情节严重。胡老三胡老四杀害自己的亲弟弟属于情节严重,不过在整个行凶过程中,胡老四是主谋以及指挥。起到了主要作用,胡老三更像是被怂恿后参与,其次要作用。
在共同犯罪中要根据所犯的罪分别处罚,故法院审理后决定判处主犯胡老四有期徒刑十二年,判处胡老三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另外胡老太明知两个儿子犯下如此重罪,却因为不想两个儿子都进监狱,选择了隐瞒。
并帮助其掩盖罪行,其行为已涉嫌包庇罪,《刑法》第三百一十条: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判处结果不得而知,只是像她这样已过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兄弟本是血缘至亲,即使有什么矛盾,也不该痛下杀手。更何况胡老五对两个哥哥可以说是仁至义尽,他们有什么困难,他从来没有二话。
实在来说,他完全没必要帮助两个哥哥,一个成年人还要跟个婴儿一样几十年如一日的依赖弟弟。无论从情理还是法理上都说不过去,可胡老三胡老四不仅厚着脸皮依赖了,还把这件事当做理所当然。甚至因为弟弟酒后的一次拒绝,就对其痛下杀手,简直是畜生不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