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为钱傍上站长,多次坠胎最终命丧黄泉,1995年湖北咸宁情杀案
导语:1995年9月30日,享有我国“桂花之乡”盛名的湖北省咸宁市,金桂、银桂、丹桂等各类桂花竞相开放,奇香扑鼻。然而,观光的游客却被另外一个场面吸引了:在通往桂花公园的一个山凹地,一辆辆警车呼啸驶入,蜂拥而至的人群结集在一起,观看执法人员执行枪决。此时此刻,死到临头的杀人犯汪国为全身颜抖,泪流满面:“我恨自己不理智,我对不起党的培养,对不起父老乡亲……
1995年7月7日清晨。
雨后天晴的潜山,青翠欲滴、风景秀丽。在山脚下奔腾咆哮的温泉河月亮湾河段,两名下山的行人突然发现河床边有一具女尸。
几分钟后,警灯闪闪,侦查干警风驰电攀地赶到发案现场。
经法医鉴定:女尸身长1.56米、年龄在20-25岁之间,头部损伤为生前棱边钝器打击形成,脖子上有明显卡伤红斑,子宫内有死亡精虫和一个月大小的胚胎组织。死亡时间距尸检约2天,距最后一次进餐6小时左右。死者系他杀!考虑到昨晚下了场大暴雨,尸体有可能从温泉河上游漂来,遇退潮而滞留在月亮湾河段。很显然此处不是作案的第一现场。
7日晚上,当地公安局委托咸宁和鄂南两个电视台在黄金时间播放了“认尸启事”。
次日上午,从农村来的一对中年夫妇到三号桥派出所,说小女儿汪梅于7月5日到温泉治病未归。晚从电视上看到“认尸启事”很像他们的女儿,要求辨认一下。当他们走进停尸间一眼看去,男的当即晕倒在地,女的嚎啕大哭:“我的女儿,是哪个天打雷劈的狠心人把你杀了……”
死者是农村未婚女青年汪梅,已确信无疑。但是谁与她发生了关系,并且杀害了她却是个谜。
侦查干警询问死者的父母和姐姐、姐夫。死者亲属透露说,汪梅曾与马桥变电站站长汪国为有不道德的关系,并多次坠胎。他们介绍了这个站长的相貌特征。干警们决定立即传讯汪国为。
面对办案人员严厉的目光,汪国为知道自己所犯罪行性质严重,逃过初一、逃不过十五,终于坦白交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1993年中秋节前,在市供电局马桥镇变电站任站长不久的汪国为回农村休假,一天,当他走近池塘边准备担水时,忽然听到一声清脆的“国为哥”,他转头望去,只见一个如花似玉的姑娘站在洗衣台前,犹如西施浣纱,把他吸引住了。
“这不是小梅姑姑吗,几年不见,长这么高了。”汪国为很是热情。原来,他们俩同村、同姓、也同宗,只是汪梅是早就出了“五服的”小姑子,芳龄十八,而汪国为是老侄儿,四十有五。
闲谈中,汪梅不仅知道他很有钱,而且还很有权,是市供电局变电站长,于是不断地向他套近乎,分手时还留话说:“改日我定到你处拜访。”
“欢迎、欢迎”,汪国为求之不得。
中秋节过后的一天下午,汪梅主动给汪国为打了电话,说晚上要去他那里看电视,请他下班后不要走了。
夜幕降临,汪国为在单身宿舍坐卧不安。终于,他听到轻轻的敲门声,开门一看是汪梅,于是手忙脚乱地将她迎进房子,把门关上了。
当时汪梅看上去很像一个有文化、有修养的姑娘,手里拿着两本书。汪国为说:“你不是来看电视吗?你看电视我看书。”说着从她手中接过书。他见书的封面先是一惊,那上面尽是些乱七八糟的裸体照。但转念一想,又觉得没什么大惊小怪的,于是认真地一页一页地看下去。尽管他已人到中年,但书中那些爱情细节和不雅生活的渲染,仍然像发酵剂一样刺激着他的感官,擦拨得他躁动不安。
就这样,两人颠弯倒凤,在一起偷偷地度过了第一个罪恶之夜。
狂欢过后,汪梅向他索要报酬,汪国为当即拿出200元递给她,汪梅说:“以后如果我经常找你,你会这样出手大方吗?”汪国为连连点头。于是,田边地头便成这对“野鸳鸯”经常幽会的地方。
1994年春节,汪梅向汪国为提出:村里已经传出风言风语,我们总是这样偷鸡摸狗的不行。我已与一个朋友相约去广东,听说那里的钱好挣。
但汪国为凯能让她轻易脱钩。他一个劲地劝她不要去。
其实,汪梅并不是真心地离开汪国为,而是试探一下汪国为对她是真心还是假意。这一点,从汪梅到广东后给汪国为的亲笔信中可窥视其内心世界。
亲爱的,首先让我问候一声您好。我本想一到广东就准备给你写信,但一直没有固定下来。现在,我是多么想你呀,我明知这种爱是不可能的,但怎么也忘不掉。你的影子,总是浮现在我眼前,我不知道你对我是真情,还是假意……
我们一起来广东的几个,找了个理发店当学徒,每天只有两餐饭,晚上二点钟才睡觉,月工资才200元,脸都累肿了。我不想在外头打工,打工又累也永远被人看不起,我打算过两个月就回来,到你站租个房子做生意,可能本钱不够,你要支持一点。
1994年4月,汪梅接到汪国为的情真意切的复信,匆匆返回家乡。汪国为对站里人讲,他的亲戚要租店,并做主将电站的一个门面“租”给她做起了副食、烟酒生意。站里需要什么就在小店里买。这样不仅为汪梅挣得可观的利润,也可遮人耳目,以达到两人在一起长期奸宿之目的。
汪梅的胃口越来越大。她向汪国为索要手表和金项链,汪国为欣然应许,并亲自带她到武汉去选购。
汪梅在与汪国为的肮脏交易中得到了金钱和短期的享乐,但她不仅失去了比金钱更宝贵的东西,而且身体也遭受了严重摧残。他们的关系是建立在金钱的基础上的。拿汪国为的话说:“我图的是玩她。”而汪梅时常骂他:“粗鲁莽撞,像头畜性”。
1994年9月,汪梅对汪国为说她怀孩子了,要钱,汪国·为当即领她去一家私人医院做了人流,给了她200元。
1995年1月,汪梅又怀上了孩子,汪国为又给她200元,让她自己去刮宫,但因为未刮干净,结果又去了一次。
汪梅连续刮宫感到吃了大亏,要汪国为给她买一套楼房作为补偿。汪国为一时冲动就信口答应了。可他哪来这么多钱呢?因此,事后敷衍她说等到50岁再买房子。汪梅感到汪国为在骗她,色钱交易的天平开始失去平衡。
一次,汪梅借口说汪国为的妻妹在村里败她的名声,晚上到汪国为农村的家里一直闹到天明。她向汪国为妻子和村里围观的人大声哭叫,说汪国为答应给她买楼房,到50岁要娶她。她拧开汪国为家的煤气罐,要点火烧房子,又要去跳楼,闹得不可开交。
汪梅与汪国为两人如果就此彻底决裂,那么对他们两人来说都是一种幸运。汪国为也曾向妻子发誓“再也不与她来往了”。但是过了一个月,汪梅给汪国为写信道歉,并保证见面不与他吵架,更不打架了。后来,又直接找汪国为要求“和好”。
汪梅需要钱,而汪国为也经不住她的甜言蜜语和引诱,先后几次与她发生了关系。
1995年6月的一天,汪梅忽然对汪国为说:“我又怀孕了。”还威胁说:这次如果不答应买房子,她就将孩子生下来。汪国为怎么也不肯答应,汪梅再一次到他家闹,惹得全村的人都围着看“热闹”。
汪国为通情达理的妻子出来解围。汪国为的妻子是一位善良的农家妇女。她对丈夫的生活腐化问题早有觉察,也多次规劝他不要与汪梅来往。但他根本就没有把妻子放在眼里,还威胁说:“你张扬出去,汪梅就要用药毒死你后,同我结婚。”妻子想到去单位告发,但又怕毁了他,不但失去家庭经济支柱,而且两个孩子也难以在社会上做人。为了保全家庭,也为了孩子,她一次次忍受了巨大的屈辱。
在审讯汪国为时,法官曾问:汪梅为你付出那么多代价,你为什么杀她呢?汪国为略为证了一下,接着不无悔恨地做了如下陈述:
那是7月5日上午,她打电话到电站找我,说她要钱治病。我连忙从电站出纳手中借了200元,赶到她指定的约会地方。见了面,她主动与我“亲热”,过后问我钱带来没有,让我给她。我怕她把钱拿走后不去刮宫,于是说:“我带你去做手术,你需要什么药我都给你买。”但她不依。我气不过,撇下她就走了。但在回电站的路口,她租了辆摩托车追上来将我堵住,对我又扯又骂。我见路上行人多,就带她到附近的一个小山林里。
我们越吵越凶,她狠狠地在我肩上咬了一口,并紧紧抓住我下身往死里卡。我急了在地上拾了块砖头,在她头部猛砸了两下。我见她血流满面,回家一定不会放过我,于是把心一横,用右手掐住她的脖子,不一会她就断气了。
汪国为为了消尸匿迹,迅速将尸体进行了处理,心想7月气温高,不需几天就会腐烂完了。他回到单位后,表现得出奇平静,人们很难把他与杀人犯连在一起,但苍天有眼,第二天晚上电闪雷鸣、大雨倾盆,下泻的山洪将尸体冲至下河暴露在行人眼前。
一声枪响,结束了汪国为罪恶的生命,但给人们留下了串串思考。当时有记者在跟踪调查和采访中,听到这样一些反映——
汪梅所在的村党支部王书记说:“我从1994年五六月就知道汪梅与汪国为之间的关系,有时深夜上厕所,还碰见他们一起出村玩。尤其是他们两人吵闹,我还去做调解。当时我认为他们是通奸,没有违反国家大法。“民不告,官不纠”。只要汪国为的单位不找他的事也就算了。但没想到事情发展到今天这一步。看来农村党支部如何加强对青年人的理想、道德、法制教育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万万忽视不得。”
汪国为所在的供电局领导更是猛然惊醒,因为就在汪国为杀人的前4天汪国为还在鲜红的党旗下举起了右手,进行入党宣誓。“我们党委在发展党员问题上有重大失误,不注重调查研究,不注意倾听群众意见,仅仅把汪国为与汪梅的问题看成是一般生活作风问题,而把能否完成工作任务当成衡量人的唯一标准。这是一个沉痛的教训。”
自古以来金钱和女色都是人生两大陷阱,但是自从实行市场经济以来,有意或无意地往里面跳的人太多了。如人们所说的某些青年做“情人”、傍“大款”等等,这些行为从量变产生质变,导致犯罪。法律是无情的,但违法分子给家庭带来的痛苦、不幸和给社会带来的不良影响,是不可估量的。
因此,我们更要对那些缺乏法律意识的人们大声疾呼:珍惜你的年华和生命吧,倘若有一天你走到金钱和女色的陷阱边缘时,想到的不应该仅仅是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