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3岁校花被奸杀,刑警通过高科技破案,凶手让人难以置信
在灾难面前,人的力量是渺小的,大自然的力量是人类无法想象的,天灾固然可怕,但人们并不是无能为力,天灾的到来是有预兆的,人们可以通过这些预兆来尽量避免天灾对自己的伤害。可在人祸面前,人们根本无法提前预知,当人祸来临,我们往往都是措手不及,在某些时候,人祸远远比天灾更加可怕。
河南周口的莉莉是一名很优秀的女孩,年仅二十三岁的她就已经在当地的人民医院实习了很长一段时间,只差将护士资格证考到手,她就能正式成为一名护士,但谁也无法想到,她的生命会定格在这个最美好的年纪。
2013年5月22日,本来应该从郑州回家的莉莉却突然失去了联系,家人很担心,电话打了一个又一个,但始终没有人接。一直等到了晚上十点,父母去派出所报了警。第二天,警方在郊外的一片麦田中找到了莉莉,但此时的她却已经成了一具冰冷的尸体。
据调查,莉莉死于机械性窒息,生前遭受过侵犯,她身上的财物也被洗劫一空,究竟是谁如此丧心病狂,用如此残忍的方式将莉莉杀死?随后警方便展开了调查,据莉莉的母亲反映,当天莉莉到达周口车站之后便给她打了个电话,说是已经上了出租车。
莉莉的家里车站并不远,也就五分钟的车程,但从父母接到电话时起,莉莉却在路上耽搁了半个多小时,而且期间莉莉还给母亲打了一个电话,可她还没说话就突然挂断了,这个细节引起了警方的重视,在打这个电话时,莉莉很有可能正在受到凶手的侵害。
随后警方又找到了莉莉朋友的姐姐,案发当天,她曾到车站接莉莉,而且两人共乘一辆出租车。朋友的姐姐告诉警方,当天她与莉莉乘坐的是一辆红色的出租车,当时并没有发现任何异常,她在几分钟之后就到达了目的地,之后车上就只剩下了莉莉与司机。
那么这名出租车司机就成了最大的嫌疑人,于是警方就开始寻找这辆红色的出租车。在当地,红色的出租车并不多,因此警方没耗费多大力气就找到了这辆车,车主是一名二十多岁的年轻人,表面上人畜无害,但一调查他的过往,警方才发现他的种种劣迹。
司机是周口本地人,13岁就因为盗窃被学校开除,之后他便辍学在家,但他还是没改掉小偷小摸的坏习惯,之后他去外地闯荡了几年,回来之后,他便结了婚,还有了孩子,靠着开出租车养家糊口。
他是最后一个与莉莉接触的人,但他在面对警方的审问时却矢口否认自己就是凶手,但是他脸上的慌乱却怎么也掩饰不住,在警方给予的心理压力之下,他最终承认,他就是杀害莉莉的凶手。
据司机的供述,当时姐姐下车之后,莉莉便一直低头玩着手机,而她的美貌却时刻吸引着司机,一个罪恶的念头也逐渐在司机的心头滋生,于是他就趁着莉莉专心玩手机时悄悄将车子往郊外开了过去。
当莉莉反应过来时,车子已经逐渐远离了城区,这让莉莉察觉到了不对劲,她仔细一看,车子行驶的方向与她家的方向完全相反,于是她便要求司机停车,但司机就像是没听见一样。不一会儿,司机在一处野地里将车停了下来。
然后他便下车,一点点地朝后座的莉莉靠近,莉莉害怕地发起抖来,她下意识地拨通了母亲的电话,但刚接通,电话就被司机强行挂断,随后,司机就不顾莉莉的反对将其侵犯。事后莉莉痛斥着司机的恶行,而司机因为害怕莉莉回去告发他,便伸手掐死了莉莉。
随后他将莉莉身上值钱的东西洗劫一空,并将莉莉的尸体丢到了附近的麦田中,然后便逃离了现场。仅仅是因为莉莉的美貌而一时产生的邪念,司机就做出如此丧心病狂之事,他的残忍简直令人发指。
犯下如此罪行,接下来等待着司机的,将会是法律的严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QJ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存在法定的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外,司机事后搜刮莉莉财物的行为还构成了抢劫罪,根据《刑法》的规定,抢夺他人财物,一般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存在伤人、杀人或是法定的其他严重情节的,最高可处死刑。在本案中,司机因垂涎莉莉的美色将其QJ并杀害,并将其身上的财物抢走,动机卑劣至极,手段也极其残忍,不论是哪一条罪名,他所涉及的情节都极其严重。
最后在数罪并罚之下,司机被判处死刑,而且其所在的出租车公司也要对莉莉的家属进行民事赔偿,但这些对于莉莉的家属来说又算得了什么?如果能够换回莉莉,这些他们都可以不要,但莉莉却不可能再回来了。
俗话说得好,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在本案中,司机正是怀着一颗害人之心,所以才犯下了如此罪行,而莉莉其实也没有保持着一颗防备之心,她的懈怠让司机有了可乘之机,但这也怪不得莉莉,又有谁能想到司机会突然产生犯罪的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