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哈尔滨宝马案回顾:女子开车撞人致1死12伤,车牌号是6666
我不小心撞了您的爱车,非常抱歉。但责任必须担当,您可到一中找我......这是2017年罗田一中的学生小朱,在上学路上,骑自行车不慎撞上了停在路边的一辆宝马车的尾部;由于车主当时不在场,他赶着上学又不想逃避责任,便给车主留下了一张字条致歉,并留下自己的个人信息,车主读完小朱的致歉内容后,被孩子的勇敢担当所感动。
车主不仅原谅了孩子,还将留言发布到朋友圈称赞孩子,这件事情在网上引起众多关注,感动了无数网民;网友们会觉得感动,一个是感动孩子有责任与担当,另一方面是感动车主的善良与宽容;会引发那么高的关注其中还有一部分原因是车是一辆豪车。宝马车主与小朱的事情与曾经同样引起众人关注的“2003哈尔滨宝马撞人案”产生了鲜明的对比。
说这并不是为了道德绑架,只是觉得“2003年哈尔滨宝马撞人案”的那个女司机实在是过于残忍;如果当初你听过这个案例或者关注过这个案例,那你就会知道这个司机的行为有多么让人不解?一起来看看当年到底发生了什么?(案件人物皆为化名)
2003年10月16日,家住黑龙江哈尔滨市的农民代义泉和妻子刘中霞刚从地里劳作回来,他们用自家的农用拖拉机载着刚从地里拔出来的大蒜准备运到菜市场去贩卖。可能夫妻俩没有看黄历出门,在他们去菜市场的路上便发生了意外。两人在哈尔滨人才市场的时候,突然间遇到一辆面包车朝他们疾驰而来,在这样的情形下,正常人第一反应肯定都是躲避。
作为常开拖拉机的代义泉也同样做了一个立即躲闪的动作,他紧急向右边狂打方向盘,只是没想到用来捆绑大蒜的绳子会在这个时候松掉,好巧不巧,还挂到了路边的一辆黑AL6666的宝马车反光镜上。夫妻俩对此毫不知情,直到宝马车内的人才下来拦住他们夫妻俩,他们才停车,此时宝马车已经被拖了快2米,代义泉夫妇意识到问题,于是立马过去道歉。
只是没想到,宝马车主苏秀雯姐妹却得理不饶人,直接上来就是一顿臭骂,根本不听代义泉的解释,姐姐苏秀雯在骂,妹妹还要将手里的皮包甩到代义泉身上。代义泉也并没有反手,单方面挨打,他知道如果要赔偿的话,以他们家的情况,是无法赔偿宝马车的。站在一旁的刘中霞看到丈夫挨打,也立马上前去赔礼道歉,可苏秀雯却依旧还是不依不饶。
因为是在早上,附近又是菜市场来来往往的人很多,过来围观的人越来越多,群众看见这一幕还以为宝马车被拖出了多大的问题,但仔细一看宝马车并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于是众人都在劝说苏秀雯,得饶人处且饶人,可苏秀雯压根不听他人劝,看周围人都在说她,心情变得更差,开始咒骂围观群众。
骂骂咧咧一段时间之后,苏秀雯姐妹俩便回到车上,大家都以为事情应该已经平息到此结束了,纷纷让开了一条路,这时代义泉正在取挂在反光镜上的绳子,刘中霞站在车前。旁人看到宝马车向后倒了一下,接着就猛地向前冲去,一直撞到对面的墙才停止,在车前的刘中霞根本就来不及躲闪,因此丧命于车下,车旁之前围观的群众以及代义泉全部被撞伤,数量高达12人。随后苏秀雯被警方带走。
案发后苏秀雯的丈夫表示妻子不是故意为之,是操作失误才会酿造出这场意外,妻子驾驶技术并不好,她是找人代考拿到的驾驶证。还表示自己妻子驾驶的那辆牌照为6666的宝马,是今年花了将近八十多万买的,妻子很宝贵,所以才会在事情发生时非常生气。至于是不是故意,只有苏秀雯自己心里清楚,如果技术不好,又干嘛要开车上路?
法律罪刑法定原则,如没有确凿的证据,不能轻易定他人的罪。案发后苏秀雯的家属也积极赔偿,且与死者家属达成了和解,与住院伤者也达成了和解协议。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与受害者达成和解或取得受害者家属谅解以及罪犯家属主动积极进行赔偿,法官可以酌情进行适当地减轻刑罚。所以法院最终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苏秀雯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交通肇事罪属于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犯交通肇事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所谓的“重大事故”,在《解释》有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为了一件这么小的事情,制造了一场这么大的悲剧,让人不禁感慨这世态炎凉。这个世界形形色色什么样的人都有,有好人就会有坏人,有心宽的人就会有心窄的人,只希望以后这样的事情可以越来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