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西俩90后美女惨遭中年大叔骗财骗色,还都为他生下孩子
2017年,在家里看电视的小玉突然收到一个好友申请,申请备注中提到了“王家强”三个字,她毫不犹豫地通过了,随后她收到了一张照片,随着照片背后的秘密慢慢揭开,一段历时三年的骗局将她击垮了。
照片上到底是什么,真相为何会让小玉如此崩溃?跟随这张神秘的照片,我们一起来了解这个荒唐又奇葩的骗局。
小玉出生于江西,颜值出众,是一个前途无量的大学生,可还未毕业的她就未婚生子,有了一个孩子。不过孩子并没有由她亲自抚养,而是交给了男友的家人,男友会定期发一些孩子的照片给她看。
小玉收到的正是自己孩子的照片,而发照片的是一个叫阿兰的女人,可她却说小玉是小三,孩子是她的。
到底是谁的孩子?谁才是第三者?为了弄清楚这个问题,两人吵了一架后,决定从源头查起,这个源头就是“王家强”。
王家强是何许人也,据小玉交代,她和王家强是在网上认识的,王家强说自己是九零后,比小玉大上几岁,父亲是银行行长,母亲则是一家公司的财务经理。
这样的家世虽不显赫,但在小玉看来比那些动辄吹嘘自己是富二代,资产几千万的人要靠谱得多。而且王家强也不是名校毕业,没有高高在上的姿态。
他告诉小玉,因为自己小时候不听话,成绩不好,所以没能考上大学,毕业后跟着亲戚一起包工程,赚钱小钱,还对小玉的大学生活表示羡慕,隐隐透露出一丝自卑。
这让小玉更觉得这个人非常真实,有了信任度后,两人的交流便愈发频繁,得知小玉在江西上大学,他约了线下见面,见面时他穿了一身名牌,还开着价值不菲的车,对小玉温柔体贴,出手也很阔绰。
虽然他看起来不像个90后,但小玉也只是觉得他可能是长得比较着急,丝毫没有怀疑他的身份。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后,两人成为恋人,后来还发展到同居。
同居期间小玉意外怀孕,因为两人还没有领证,她怕传出去名声不太好听,本是想要打掉孩子的,但王家强却力劝她留住孩子,称孩子不用她担心,可以放在他老家养,还承诺她毕业后就结婚。
小玉年纪还小,对孩子还没有那么强烈的责任意识,她只是不想男朋友心愿落空,于是就瞒着家里人把孩子生了下来。孩子生下来没多久,就被王家强抱回了“老家”。
既然小玉确实生下孩子,那阿兰又是怎么回事呢?阿兰是一个按摩店的女技师,也是在按摩店认识的王家强,当时他熟手阔绰,说自己的是大老板,每天开豪车接送她,死缠烂打地追求了她半个月。
阿兰被他的诚意感动,也有嫁入豪门的想法,便答应做他的女朋友,在同居期间为他生了一个孩子。小玉和阿兰交流了恋爱经历后,发现她们几乎是在同一段时间和王家强交往的。
小玉突然想起,王家强每个星期总有几天出差,想必那时候他就是去见阿兰吧。两人想要找王家强对质,可是根本联系不上他,这时阿兰又告诉了小玉一个更让人绝望的消息:王家强从她那里前前后后借了28万,一直没还。
小玉立马警觉了,前段时间王家强以工程出问题的理由,也向她借了6万,那还是她东拼西凑给他的。联想起他的种种行为,两个女人终于意识到她们被王家强骗财骗色了,于是赶紧去派出所报了警。
而警方调查出的结果比她们说的还要严重,这个“王家强”简直不是人。警方通过她们提供的线索,查出“王家强”本名王某,出生于1978年,是一个妥妥的中年大叔。
他也不是什么富豪,也没有包工程,只是一个工地上的临时工,那些豪车和首饰都是他租来骗人的。
他早就已经结婚生子,家里有三个孩子,不仅如此,他的心肠还极为歹毒,居然把小玉和阿兰为他生的孩子给卖了。一个卖了1万,一个卖了6000元。
他的行为已经涉嫌拐卖妇女儿童罪和诈骗罪。《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等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王某捏造虚假信息,骗取钱财30多万,已经达到数额巨大的情形,且他为了牟利卖了自己两个亲生子女,性质极为恶劣。两罪并罚的情况下,他的量刑至少是8年以上。
若不是那张照片,小玉可能还一直被蒙在鼓里,可见王某隐藏得多深。两个90后美女本会有不同的人生道路,却都因王某对感情留下了阴影,本案也再次警醒我们,挑选对象时一定要慎重,物质条件要考虑,人品更要考究,切勿被甜言蜜语蒙蔽那双分辨是非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