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河南女子被侵犯后竟爱上对方,丈夫撞破后,心理失衡酿悲剧
婚姻存在不少令人艳羡的因子,比如弄璋(瓦)之喜、白头偕老、伉俪情深等,当然,任何事物都具备两面性,美好的婚姻也会存在破坏因子,极具破坏力的一个因子就是婚外情。一人对婚姻不忠实,做出背叛婚姻之事,会给整个家庭,乃至一个家族带来困扰。
2012年,河南曾发生的一个婚外情即是如此。婚外情不被公序良俗容纳,侵害了合法夫妻权益,但它因各种原因,并不适宜纳入罪行。然而,河南的这个婚外情却惨酿出一个刑事案件,这是怎么回事?
产生婚外情的是一位女子,叫作闫某丽。她与丈夫孙某军结婚多年,感情稳定,共育有一个孩子,一家定居于河南某村。起早贪黑干农活,收入不多,而家庭有了孩子,支出陡然增大,为了弥补收支差额,孙某军成了务工青年的一员。
丈夫负责外出打工,闫某丽负责在家照料,这日子这般过下去,倒也和美。可孙某新却打破了这个和美。孙某新与孙某军是同村好友,一同从小玩到大,好到同穿一条裤子,尽管有此般友谊横亘眼前,孙某新还是对闫某丽产生了不该有的想法。
闫某丽嫁作人妇多年,风姿依旧绰约,这份婀娜看进孙某新眼里,成了“引诱”所在。他一见孙某军外出务工,就背弃兄弟,找了个夜晚翻进闫某丽院墙。闫某丽胆小懦弱,不敢呼救,害怕对方报复;也不敢报警,害怕名声变臭。
对伤害自己的恶行隐忍、退让,只会让恶行更剧。闫某丽的“默认”让孙某新愈加肆无忌惮,变成了心一痒,就翻墙,闫某丽只能日夜忍受着侮辱。如果她此时果断求助警方,毫无疑问,孙某新会判为QJ罪,将面临至少3年的徒刑。可她非但没有报警,反而在一次次Q犯中尝到了甜头,捧出一颗心。
此后,两人开启了见不得光的地下恋。说是地下恋,他俩却十分大胆,白日里孙某新就大摇大摆走入孙某军家中,俨然当成了自己家,乃至孙某军过年回到家,二人还不知羞耻,找了个能容人的小破地就释放激情。
2021年,孙某军才发现这段婚外情。当时,他放年假回家,想打电话找好友孙某新叙旧,却发现自己的手机没电,便拿起了闫某丽的手机,一打开,竟发现闫某丽与孙某新一天有不少电话来往,频数高得十分异常。
孙某军起了疑,拿着手机质问闫某丽。闫某丽胆小,嚅嗫了一会儿,老实交代了所有。孙某军得知被好兄弟戴上绿帽,气得六窍生烟,他尖声责骂了一通妻子,不解气,遂随手抽起桌上水果刀,冲到了孙某新家中。
孙某新以为恋情掩藏得很好,看到好友上门,还嬉笑着脸迎上去,结果毫无防备地被连捅三刀。邻居、家人见及,吓得忙赶来阻止。由于送医及时,孙某新的性命没有大碍。按理说,持刀伤人,致人就医,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交通费、旷工费等,还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需承担刑事责任。
不过,兴许孙某新一家深知自己理亏,没有选择报案,也没有索赔。他被捅了几刀,安分了一段时间。孙某军看二人斩断了来往,松了一口气,放心地继续踏往外乡。然而,他一走,孙某新与闫某丽难以派遣寂寞,竟又厮混到一起。
他俩的事闹到了捅人的地步,村里已沸沸扬扬。此刻,村民发现二人又不知羞耻走到一起,仗义地给孙某军进行了通风报信。孙某军才离开家没几天,知道妻子再次背叛了自己,这一次,他压抑不住怒火,气冲冲赶回了家,了断了奸夫。
孙某新父母自知儿子不对,可没料想孙某新会杀人,二老白发人送黑发人,悲痛不已,心存怨念,选择了报警。警察正要实施逮捕,孙某军就主动投了案。原来他是怒急攻心,丧失了理智,才杀了人,事后,孙某军一直辗转反侧、良心难安,所以主动前来请求制裁。
人没有九条命,生命十分宝贵,孙某军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触犯了故意杀人罪。犯了这个罪名,一般量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只有情节轻微才会判处三到十年的徒刑。但情节轻微很难达到,除非死者生前穷凶极恶、凶者是在不得不杀的情况下动手等情况,才会考虑在十年以下进行量刑。
孙某新破坏婚姻,本身存在错误,但不属于情节轻微,不过,根据过失相抵原则,他理应承担一定责任,孙某军的作案手法不至于特别血腥、残忍,如存在烈火焚烧、铁链折磨等恶劣行径,没有导致社会产生大面积负面影响,这使得他不至于被判至死刑。
此外,孙某军主动自首,面对警方审问,能如实供述罪行,这些都是可以酌情减轻量刑的情节。因此,法院经综合量刑,判处孙某军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死缓与死刑有十分大的区别,判处死刑,相当于生命走到了尽头;判处死缓,在两年内无作奸犯科,可变为无期徒刑,反之继续执行死刑。
孙某军归案后,手足无措,一度表现得十分悔恨,此行此言,想来减为无期徒刑的概率极大,不至于被送上断头台。不过,既然如此后悔,为何举起刀那刻,不三思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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