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四川深山惊现野人,村民搜寻无果,他竟主动下山要求上户口
“小隐隐于山,大隐隐于市。”隐居山林曾是古人提高名望的一种方式,也是避世的不二选择。诸葛躬耕于南阳,陶渊明采菊东篱下,王维在辋川别墅弹琴复长啸,他们选择隐居的心态各有不同,但回归自然的闲适却是相似的。
不过到了科技高速发展的现代社会,人们都渴望在高楼大厦里安居,甚至为此成为房奴、车奴,若是让你再次回到大山里,过没网、没电、没自来水,甚至没房子的生活,有多少人会愿意呢?
想必少之又少,可出生于现代的李某却在一个大山洞里生活了20年,还成了村民口中的“野人”,他为何要隐居山林?又是如何维持生活的?带着这些疑问,我们一起走进李某的故事。
李某被发现时已经年过古稀,他出生于一个贫苦家庭,但生活并未磨去他的朝气,成年后他娶妻生子,有了一个不富裕但幸福安稳的家庭,可在他50岁那年,他突患恶疾,两条腿都开始溃烂。
去医院检查后,治疗的费用对家境困窘的他而言,无异于天价。他不愿拖累家人,本想一死了之,但万念俱灰之时,遇到了一个化缘的大师,大师告诉他:“你去四川的大木山休养一段时间,那里也许有治愈你的草药。”
抱着万分之一的希望,他一路跋涉,到了大木山。其实他也不知道具体哪种草药能治疗自己的溃烂,他广撒网,多次尝试,想着用错了也不过是提前一点死亡而已。
也许是心态放宽了,加之山中宁静悠远,他的“草药”起效了。经过一段时间的休养过后,他的溃烂已经渐渐痊愈。
但他并没有立刻回家,因为远离世俗的他已经爱上了这种无忧无虑、与世无争的日子,不必为几两碎银子忙活,也不必忧心疾病。
在山上他学会了许多生存技能,当真是“以天为被地为炉”,虽然他在深山中无人交流,但并未丧失语言技能,因为他偶尔会去山下看看外面的世界。
因为常年不理发,也没有干净整洁的衣衫,他蓬头垢面,胡子拉碴,而且步履阑珊、因此被当地居民当成了“野人”。不过他真正进入大众的视野却是因为“偷红薯事件”。
当地一直流传着“野人”的传说,但从未有人真的见过野人,直到有一个妇人在红薯地劳作时,看到一个奇怪的黑色身影,走路不似正常人,联想起野人的传说,妇人被吓得慌忙逃窜。
之后再去红薯地时,发现红薯被挖走了很多,因此疑心是野人偷走的。她以为自己是第一个见到野人的,没想到在村里闲聊时,发现其他村民家也有农作物被盗的怪事。
基于对未知的恐惧,和人们对野人凶残的认知,村民们再也坐不住了,一起去当地派出所去报了警。警方听闻后,也惊诧万分:“这都什么年代了,怎么还会有野人?”
不过为了让群众安心,警方还是增派了人手,和村民一起在山上到处搜寻,但始终未见野人的踪迹。不过不管是不是“野人”,只要是在中国土地上违法犯罪的人,都要接受相应的法律制裁。
红薯等农作物虽然不值多少钱,但也是老百姓的血汗浇灌的,若金额或次数未达到盗窃罪的立案标准,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没过多久,传闻中的“野人”——衣衫褴褛、发如飞蓬的李某,主动下山到派出所“自首”了,人们这才知道他的经历。他表示很抱歉给村民们带来困扰,但农作物被偷一事真的不是他所为。
他在山上自给自足生活了20年,只是偶尔才下山,虽然已经70岁,但身体还算康健,并不需要靠偷盗获取食物。下山“自投罗网”的主要目的是希望能够上户口,合法的居住在山洞里。
善良的村民们听说了他的遭遇后,纷纷表示同情,同时也欣赏他隐居山野怡然自得的性情,同意让他继续居住在山洞里。不过光村民同意可还不行。
《户籍登记条例》中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警方根据他提供的信息,去他老家进行了核实,确认信息无误后,考虑到李某的年纪和经济状况,警方帮他办理了户口迁移,让他真正地属于这片大山。
有了合法居住山洞的权利,李某感激涕零,发誓:“我一定会安分守己,守护好大木山,不会做任何伤害他人的事情。”他对大木山的一片深情也感动了当地村民。
“野人”误会解除后,李某继续过着隐居深山的日子。“山中不知岁月长,奈何人间百年苍。”世事繁杂,如今真正愿意放下人间烟火,不汲汲名利,选择回归自然的人寥寥无几,希望李某能在山中安度晚年,实现他自己的逍遥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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