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书遗嘱可以申请法院确认效力吗
一、民法典规定拿着代书遗嘱可以办房产继承吗
继承人可以持代书遗嘱、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房产证等的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二、城镇户口的人能否继承农村房屋
事实上,城镇户口的人可以继承农村房屋,但如果说没有特殊情况,只能继续房屋本身,而不能继承房屋所在宅基地。
农村居民的房屋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公民的合法财产可以被继承,故城镇户口的人可以继承农村房屋。
但城市公民只能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而对支撑此房屋的宅基地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根据土地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一般不能继承。而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且城市居民可以基于房屋所有权而继续使用宅基地,但是不得对房屋进行翻建、改建、扩建等。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继承人可以携带代书遗嘱、房产证、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等的材料,直接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后,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法律咨询网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