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司马迁引用《尚书》的语法修辞方法
《尚书》除了记载尧、舜、禹的事迹,也涉及晋文公称伯和秦穆公战败自责的历史。
《史记》作为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其时间跨度上至黄帝时代, 下至武帝太初年间,共记载了三千多年的历史。司马迁引用《尚书》既囊括了尧 舜禹的时代,也包括了春秋战国直至武帝这段历史。
两书在时间上有重合之处, 内容上也产生了大量的同义语料。司马迁自觉地引用《尚书》,并且将《尚书》 视为先秦时代较为权威的史料来源。司马迁在五帝、夏、商、周四本纪中,利用 原有的史料,将其汇编、整理、组织,融入到《史记》的叙事中。司马迁对史料 的编撰并非一成不变的因袭,其对史料有意识、有目的、有方法的裁剪,使《史 记》呈现了与《尚书》截然不同的语言修辞效果。
从上古到西汉,语言在一脉相传的过程中,不断地吸收新的语言要素,抛弃 原有的不适合语言发展的成分,呈现出一种兼收并蓄、有扬有弃的面貌。语言有 其自身的发展规律,受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习俗等多方面的影响。司马 迁引用《尚书》,不可避免地要用谣汉流行的文字改写《尚书》中“佶屈聱牙” 的古字,使《史记》既保持《尚书》原有的古奥风格又能迎合时代的需要。司马 迁对《尚书》语言的接受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删繁就简,第二,补 充完整,第三,字句替换。
司马迁引用《尚书》在保持原文句意不发生改变的前提下,权衡繁简,采取 了删繁就简的语法修辞方法。通过比较《尚书》与《史记》同一内容的不同结构, 体会原句与引用句之间细微的差别,可以大致推测司马迁删减的初衷以及作者的 语言习惯和审美倾向。司马迁对《尚书》的删繁就简主要由删减字词、省略以及 删减复重成分这三个步骤来实现。
字词的删减从词类上来看,有动词删减、代词删减、语气词删减、连词删减 等。通过删减字词,语言变得更加简洁凝练。删减动词,如《史记·夏本纪》引《尚书·禹贡》,在原文“厥土惟自壤,厥赋惟上上错”∞中,删减了两个表判断 的动词“惟’’。司马迁将“东流为济,入于河”留改为“东为济,入于河’’,删 减了动词“流”。删减代词,如《史记·夏本纪》引用《尚书·禹贡》,在原文“厥 赋惟上上错,厥田惟中中"固中,删减两个代词“厥”。
上文有“其土白壤”,下 文理应是“其赋”和“其田”,“其”字放在句首,指代后文的“赋”与“田”, 保存或删去皆不影响理解。《禹贡》中出现的三个“厥”,带有强调这片地域的意 思。删减语气词,如《史记·夏本纪》引用《尚书·皋陶谟》,在原文“俞,乃 言厩可绩”中,删去了语气词“俞”。
删减连词,如司马迁引《尚书·尧典》, 将原文“期三百有六旬有六日”改为“岁三百六十六日”,删减了上古数字之 间的连接词。《尚书》保持了古文的语言特色,在数字中间加“有”字,“有"是 指整数之后的零数。司马迁删去了两个“有"字,语言显得简洁短促。删减助词, 如《史记·夏本纪》引《尚书·禹贡》将“岷山之阳,至于衡山”固改写为“汶 山之阳至衡山”,删去了助词“于”。
“于"在动词之后,起到舒缓语气的作用, 无义。删减副词,如《史记·夏本纪》引《尚书·禹贡》,在原文“又北播为九 河”中删去了副词“又”。司马迁删去了“又”,重复强调的意思较《尚书》减 弱了。删减字词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达到精简语言的效果,也反映了司马迁引用 《尚书》时,既遵循了原有的语言风格,又保持了自身的特色。
其次是省略,通过省略句子中的某些成分,达到简省语言的目的。省略可以 分为主语省略、宾语省略、谓语省略等情况。如:
(1-1)帝曰:“咨,汝羲暨和,期三百有六句有六日,以闰月定四时成岁。 允藿百工,庶绩威熙。”
(1—2)岁三百六十六日,以阔月正四时。信饬百官,众功皆兴。。(《史记.五 帝本纪》)
司马迁将主语“帝”和宾语“羲和"同时在对话中省略,上文中已经出现了 “乃命羲、和”圆,故司马迁删去了后文的具体人称,使得后文统一在“乃命羲、 和’’中,形成一个整体。《史记·夏本纪》引用《尚书·皋陶谟》,在经文“禹日: ‘何?’皋陶日:‘宽而栗,柔而立,愿而恭,乱而敬。”删中删减了“禹日:‘何”’。 司马迁直接将上文“载采采”与下文“宽而栗”连接起来,删去了禹的问话。从 句意分析,有无禹的问话并不影响句子大意,“禹日:‘何’’’只是起到连接作用, 引出下文皋陶的具体回答。
(2—1)辑五瑞。既月乃目,觐四岳群牧,班瑞于群后。固(《尚书·尧典》)
(2—2)揖五瑞,择吉月日,见四岳诸牧,班瑞。(《史记·五帝本纪》)
司马迁引用《尧典》,将原文“班瑞于群后”改为“班瑞”,省略了宾语。“群 后”指的便是“四岳群牧”,前文已经出现了具体的对象,后文是否省略不影响 理解。省略之后,引句显得简洁短促。
(3-1)厥草惟繇,厥木惟条。厥田惟中下,厥赋贞作。(《尚书·禹贡》)
(3—2)草繇木条,田中下,赋贞。(《史记·夏本纪》
司马迁引用《禹贡》,将原文四个表判断的句子,改写成省略谓语的句子。 《夏本纪》可理解为“草是繇,木是条,田是中下,赋是贞”,“惟"相当于表判 断的动词“是”。司马迁在《夏本纪》中省略了谓语动词“惟”。
除了省略之外,还有词语的复重,复重词指的是意思相同或相似的词语,它可以起到强调的作用,但有时过于繁复会造成语言不够简洁凝练,显得赘余。司 马迁或是采取了直接删减的方式,去除了《尚书》中语意重复的字词,或是采取 了概括的方式,避免了《尚书》中语意重复的现象。直接删减的如:
(4—1)汤汤洪水方割,荡荡怀山裹陵,浩浩滔天。国(《尚书·尧典》)
(4-2)汤汤洪水滔天,浩浩怀山襄陵。(《史记·五帝本纪》)
司马迂在《夏本纪》中引用此段,运用了高度凝练的语言概括了《尚书》原 文的大意,删去了《皋陶谟》中有关音乐器具的描述,取而代之以“行乐”二字。 《皋陶谟》重视音乐演奏场面的描写,用什么乐器、参加宴会的是什么人、音乐 演奏后产生了怎样的效果,记载者一一如实反映。《夏本纪》重视语言的简单明 了和连续贯通,因而删去了细节描写。 司马迁引用《尚书》,除了删繁就简,使语言简洁凝练之外,还擅长将《尚 书》中隐藏的成分补充完整,方便读者理解经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