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逃单,90后女子多次逃单共1.3万元
昨天,媒体从市第二人民法院获悉,刘因诈骗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法院认定,从2015年2月至4月,刘在一家美容店和一家保健店消费超过3000元。10元骗了司机80元,因为他没有付电动车的钱。此外,他还从两家手机商店拿走了两部手机,总价值近1万元。
2015年4月28日14: 00左右,其中一名受害者的经理逮捕了刘,并将其移交给长安镇新沂1号火锅店附近的警方。
截至2015年4月28日,刘共作弊5次,涉案金额超过1.3万元。
经审理,法院认定刘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他的行为构成欺诈,应该依法惩处。法院根据犯罪情节和认罪态度作出了上述判决。
美容不给钱
甩掉店员逃单
刘谋在长安镇多次作弊,在消费后逃避订单。
2015年2月1日10: 30左右,刘来到长安镇广场的一家美容院,自称“陈丽”。他需要洗浴服务,总共花了760元。当账单要付的时候,刘告诉美容院的工作人员,他身上没有钱,必须回家去取。美容院指派一名工作人员跟随刘谋回家收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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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刘谋走到长安镇明珠广场附近时,他让店员在楼下等着,理由是他家的脾气不好。 后来,刘谋从正门进入珍珠广场后逃跑了。打的不给钱
坐“电的”不给钱还骗司机80元
今年4月10日,刘来到了位于长安镇明珠广场的沃尔玛超市下面。当他遇到一个电动汽车司机时,他让司机带他去长安镇的钻石广场,并同意了5元的车费。
刘赶到现场后,以忘记带钱为由向司机借了80元钱,并答应回家后还钱。司机同意了。
完了之后,电动司机又把刘带回了明珠广场。刘说她把钱还给司机,让司机等她。于是刘又趁机逃走了。
买手机不给钱
甩掉店员骗走两手机近万元
2015年4月21日21: 30左右,来到东莞市长安区一家手机通讯器材商店,寻找作案机会。刘谎称需要买一部手机,于是店员给了刘一部价值约5045元的金色苹果手机6PLUS。刘说他身上没带钱,让店员跟着他去付钱。店员同意了。
当他们到达莲花花园附近时,刘对店员说他们需要上楼取钱。店员同意后,刘拿着上面提到的手机,离开了永好。在店员发现他被骗并报警后。
同月25日,刘还在长安镇的另一家手机商店以类似的方式骗走了一部4950元的iPhone6PLUS16G金香港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