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掏肠案
2004年8月17日晚上11点钟左右,在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碱滩镇东郊10公里处的城乡结合部,一名老汉正赶着羊群回家。
因为碱滩镇周边围绕着大大小小15个村子,加上当天晚上天空下着小雨,平时10点钟就能赶回家的老汉,今天足足迟了一个多小时。
然而,就在老汉路过几栋平房附近的一条土路时,一个模糊的身影引起了他的注意。
他盯着那个方向多看了几眼,却发现泥泞的土路上竟躺着一个女孩!想着对方可能是不小心摔倒了,老汉立马跑上前去准备扶起女孩。
“丫头,这么晚了怎么躺在地上?是不是摔倒了?赶紧起来,可千万别冻坏了身子。”
老汉对着女孩呼喊了几声,对方却没有任何回应,老汉便蹲下身子,准备将其扶起来。
就在老汉蹲下的刹那,感觉脚下一滑,像是踩到了什么湿滑的东西,紧接着,一股大便的臭味扑鼻而来。
“呸!晦气!哪个没公德心的在地上大便!这丫头也是,怎么还倒在大便上了!”说罢,老汉也顾不了那么多,伸手去扶女孩。
随着彼此的距离越来越近,老汉隐约看到女孩的脖子上似乎缠着一根麻绳。
看到这里,老汉心中不禁一惊,难道这女孩不是摔倒了,而是被人用绳子勒死了?
老汉颤颤巍巍地掏出抽烟的打火机,凑到女孩面前,打着火仔细一看,顿时吓得惨叫一声瘫坐在地。
眼前的女孩早已死亡,刚刚看到挂在她脖子上的东西并不是勒死她的麻绳,而是一节人的大肠。
并且,这大肠不是剖开肚子拿出来的,而是从女孩的阴道内扯出来的,在她两腿间还堆着一堆,刚刚老汉踩着的正是堆积在地上的大肠。
看到如此恐怖的一幕,老汉哪里还敢停留,当即从地上爬起来,叫喊着跑开了。
大约跑了几百米,几名路人恰好路过,看到如此惊慌失措的老汉,忍不住问道:“大叔,发生了什么事情?”
老汉早已吓得魂飞魄散,哪里还听得进他人之言,嘴里不停地叫嚷着:“快报警,快报警,杀人了,杀人了!”
随后,众人顺着老汉手指的方向走去,在靠近老汉的羊群旁,闻到了淡淡的血腥味。
他们壮着胆子,打开手电筒向前看去,却受到了不小的惊吓:一个年纪不大的瘦弱少女赤裸着躺在地上,下身血淋淋一片,体内的肠道被人残忍地从阴道拉扯到了体外,甚至还将其中一根缠在了女孩的脖子上。
张掖警方在接到报案后,立马调遣了经验丰富的干警和法医赶到案发现场。
凶手十分狡猾,没有留下任何有用的线索!再加上下雨的原因,尸体和地面上的痕迹也早已冲刷干净。
法医尸检时,发现女孩是被人活活掐死的,在其死亡后,凶手直接从女孩阴部伸手戳入体内,从腹腔中一把扯出了几乎所有的肠子!
警方分析,能够精准地做出这种行为的人,一定是对人体构造和解剖学有一定了解的人,否则很难干净利落地将肠道从体内拉出。
让人感到奇怪的是,法医在女孩体内并未找到任何他人的DNA。也就是说,女孩生前并未遭受凶手的侵犯。
而且,在对现场女孩遗落的衣物进行检查时,发现其身上的钱财也并未丢失。
如此一来,凶手既不为色,也不为财,那他残害女孩的目的是什么呢?
警方决定从女孩的身份及社会关系开始入手调查,经在案发地周边走访,一名中年大妈道出了女孩的身份。
据大妈讲述,女孩叫阿琳,是她家的租客,时年19岁,本地人,父母都是地地道道的农民。
阿琳家境贫寒,家中还有一个弟弟在读书,因为父母在家务农又体弱多病,家里的收入并不能维持一家人的生活。
为了减轻父母的负担,也为了改变家里的生活状况,高中还未毕业的阿琳便选择辍学帮父母干活了。
有了阿琳的帮衬后,家里的生活也渐渐有了些许起色。
然而,这样的日子并没有维持太长时间。两年后,弟弟考取了重点大学,一家人在高兴之余也陷入了深深的忧虑之中——连生活都无法保障的家庭,又如何能够交得起那一学期几千元的大学学费呢?
看着愁眉苦脸的一家人,阿琳决定出门打工,为弟弟凑够上大学的学费。
阿琳带着简单的行李来到了张掖市某商场,做了一名营业员。因为工作的地方离家有四十多公里的路程,阿琳便租住在了大妈家。
警方问大妈:“通过阿琳在你家租住的这段时间了解,你认为阿琳在平时生活中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私下的生活怎么样?”
大妈轻叹一声道:“阿琳是个心眼非常好的孩子,待人实诚,长得又漂亮,我们大伙都非常喜欢她。在我这里住了这么长时间,每天除了上班,就从未见过她做别的事情,更未带过他人回家。想到这么好的姑娘就这样惨死了,我心里真不是滋味。”说罢,房东大妈便抽泣起来。
很快,张掖市发生掏肠凶杀案的消息便传开了!当地居民在感到气愤的同时,更多的还是觉得恐惧。
让所有人都没想到的是,就在警方紧锣密鼓地排查时,凶手居然顶风作案了。
2004年9月20日凌晨,距离残杀阿琳仅仅才过去一个月时间,掏肠恶魔便再次出现。
甘州区东街有一家牛肉面馆,因为刚开业3个月,老板王某手头也比较拮据,尽管生意还算不错,但也没舍得多请服务员,唯有一个名叫小芳的17岁小姑娘在店里忙活着。
小芳是个苦命的孩子,家里兄弟姐妹众多,父亲又身患重病干不了活,一家人的吃喝全靠母亲一人支撑。
作为兄弟姐妹中的老大,小芳自然不愿看着生活的重担全部压在母亲身上。于是,她不顾母亲的反对,毅然决然地选择辍学外出打工了。
但由于年纪太小,小芳找了很多工作都没有成功,就在其走投无路之时,同是大满乡平顺村的王某在得知了小芳的情况后,主动邀请其到自己的牛肉面馆工作。
当天夜里,面馆内送走了最后一位客人,此时也已是凌晨时分了,正在店内打扫卫生的小芳突然感到一阵内急。
由于店里并没有厕所,于是她对王某说道:“姨,我内急,出去上个厕所。”
王某见屋外漆黑一片,便说道:“现在太晚了,外面又那么黑,就在店内的便盆里上吧!”
小芳急忙摆手道:“那怎么行,等下来客人了怎么办?再说了,吃饭的地方我上厕所也不妥当!”
见小芳坚决不肯,王某也不再多说什么,只是嘱咐其快去快回。
街边的公厕距面馆不过几十米距离,中间需要穿过一条狭窄的小巷,因为周边设施落后,天黑后,巷子里便显得更加阴暗。
小芳从面馆出来,来到巷口的位置,看着漆黑的小巷,她鼓足勇气往厕所的位置飞奔而去。
另一边,在小芳出门后,王某便独自一人在屋内一边打扫卫生,一边等着小芳回来。
眼看着时间已经过去了六七分钟,小芳却还未回来,正当王某疑惑之际,屋外突然传来一声惨叫。
听闻此声,她顿时感觉不妙,立马朝着公厕的方向飞奔而去,一边跑一边呼喊着小芳,却始终没有回应。
当她赶到公厕时,里面哪还有小芳的影子。
王某急得大哭起来,稍后,被那声惨叫惊醒的附近居民也纷纷赶了过来。
在向王某询问了事情缘由后,居民们自发地帮着寻找,很快便在面馆后边的一个住宅楼前找到了小芳。
此时的小芳躺在地上,任凭王某如何呼喊都没有回应。见状,王某蹲下身子,准备将小芳抱起来。
可就在她的手接触到小芳的腿部时,突然有种滑滑的感觉。
王某低头看了一眼,只见小芳腿部的位置竟然拖着一堆肠道,鲜血和着粪便散布得到处都是。
这些肠子是从小芳的下体被直接拽出来的,看着眼前的一幕,众人无不心惊肉跳,王某更是被吓得当场昏死了过去。
好在周围邻居在惊醒之后立马拨打了报警电话和救援电话,120很快赶了过来,将小芳送到了张掖市人民医院进行抢救。
经过一番检查,专家们发现小芳的伤情十分严重,体内的肠道基本被拽出到了体外,小肠更是断裂成了五六截,更重要的是小肠的“系膜”和“浆膜层”也受到了极重损伤,这也导致整个小肠直接坏死了2米多,只剩下1米多长还可以使用。
除了肠道以外,因为凶手是直接强行将手从小芳的下体伸进腹腔将肠道拽出来的,导致小芳的下体也受到了极大损伤。
在经过长达五个小时的手术后,小芳的命最终是保住了。
尽管如此,小芳以后的生活质量却再也没法恢复了。三分之二的肠道被截除,往后的日子,小芳只能吃一些易消化吸收的流食度日。而下体及生殖系统的损伤,更是直接剥夺了她以后为人母的机会。
如此沉重的打击,对于一个17岁的小女孩来说,是何其的残忍和悲痛。同时,更加反应出了凶手泯灭人性的残忍!
接连发生两起残忍的凶案,惊动了省公安厅和公安部,派了多名刑侦专家前来协助破案。
由于第一起案件的受害人已经身亡,且没留下任何有效信息。因此,警方认为,小芳或许是破案的关键。
据小芳回忆:“当天晚上,我离开面馆赶往公厕,在经过那条黑暗的小巷子时,突然有人从背后用手臂和绳子勒住了我的脖子。
挣扎中,我扭头向后看了一眼,根据对方的轮廓,应该是一个长得高大的中年人,但由于天色太暗,我并没有看清楚他的长相。
见对方长得高大,我自知无法逃脱,便立马求饶道:‘叔叔,放过我吧,我什么都不知道。’
然而,对方在听到我的话之后,并没有任何反应,反而是手上的力气又多了几分。随着对方的力气越来越大,我很快便晕了过去。
等到我再次醒来时,便是下身传来的一阵撕心裂肺的剧痛,我当时痛得实在受不了,便惨叫了一声。
在此之后,我便再次晕了过去。
直到再次醒来,我便躺在了医院的病房里了,其它的事情我便不知道了。”
听完小芳的讲述,专案组认为,迫害小芳的凶手和杀害阿琳的凶手从作案手法上来看应该属于同一人。
此人不仅作案手法相同,就连受害女子的年纪也趋近相同。最更让人奇怪的是,这两起案件的受害人都未遭受凶手的侵犯,也未丢失任何钱财。
既然凶手作案的目的不是为财为色,那为何又要做出这种残忍的行为呢?难道阿琳和小芳还有凶手之间有着某种联系?
为了验证猜想,专案组再次向小芳询问道:“你和一个叫阿琳的女孩是否认识?或者你们之间有共同认识的人?”
小芳当即否认道:“我并不认识阿琳,我在家里一直都在帮着母亲干活,出来后,除了面馆的老板娘,从未跟别人有过接触,也不认识他人。”
排除正常作案动机后,一名公安干警说道:“凶手有没有可能是一个心理变态之人?他之所以这样做,不过是满足自己变态的性欲。”
这一猜想得到了专案组多数侦查员的认可,并顺着这条线索推理起来:
凶手选择的目标都是年纪尚小的柔弱女孩,说明凶手是个内心十分懦弱的人,不敢攻击那些成年女性。
从作案手法来看,此人对人体内部构造十分清楚,很可能做着医生或屠夫之类的工作。
从其凶残程度来看,对方可能被女人伤害过,从而怨恨女人,因此做出如此丧尽天良的事情进行报复!
做完这些推理后,专案组脑海中渐渐浮现出了凶手的轮廓。结合当天小芳对凶手的印象,臭名昭著的掏肠恶魔的基本面貌就勾画了出来。
警方立马印刷了大量画像,并对张掖市周边进行了严密排查。
另一边,大部分凶手作案都不是临时起意的。那么,在这两起案件之前,凶手有没有可能也曾出手过,亦或在行凶过程中被及时制止了呢?
警方立马对两起案件之前一段时间的报案记录进行查看,很快便发现了疑点。
2004年7月24日深夜,张掖警方接到一名男子报案:称自己的妻子被一名陌生男子袭击了。
接到报警后,警方立马赶到了位于甘州区粮贸大厦附近的案发现场,并见到了报警人张某和其妻子曹某。
据曹某介绍:因为我的工作是三班倒的形式,所以最近下班都在凌晨左右。当晚,我肚子有点饿,便到旁边的烧烤店里点了一些烧烤吃,并打电话让我老公过来接我。然而,直到我烧烤吃完在门外等了十几分钟,我老公都还未过来。我心中有些生气,便再次给他打去电话。沟通过程中,我不知不觉走到了旁边的巷子里,就是在这时,一名男子突然从身后锁住了我的脖子,还问我是不是何某某!
我吓了一跳,随即便大声叫喊起来。恰好我老公此时也赶到了附近,在听到我的尖叫后,立马朝巷子这边冲了过来,那名袭击我的男子就转身跑进了黑夜之中。
事后,曹某夫妻报了警。警方得知曹某没有受到伤害,身上钱财也未丢失,在做了简单的记录后便离开了。
看完报案记录,专案组立马找到当事人曹某询问道:“案发当天晚上,你是否看清了犯罪嫌疑人的样子,或者有何特征?”
曹某回道:“当天由于天黑,再加上自己十分紧张,所以并没看清楚凶手的模样,但从外形轮廓来看,对方应该是一个高大的中年人,而且说话口音就是我们张掖本地人。”
专案组继续对近期的报案记录进行梳理,发现2004年8月20日晚上10点钟,甘州区马神庙街有人报警,而这与阿琳被害才仅仅过去三天时间!
报案记录显示,一名叫作彭某的女子报警称,自己当晚在家中差点被一名陌生男子强奸了。
彭某描述:我独自一人在家看电视,大约10点钟左右,一名陌生男子敲响了我家的门。我打开门,询问他干什么,他说他找张文兵。我根本不认识张文兵,也不认识他,便对他说:“我不认识张文兵,也不认识你,你赶紧走吧!”
但对方听我这么说,并没离开,反而强行闯了进来,并在屋内四处寻找着。
见状,我怒道:“你快点出去,否则我要报警了!”
对方盯着我说:“你是卖淫的吧?多少钱?”
听他说出这样的话,我便和他争吵了起来,并朝窗外呼喊着住在旁边的房东。
对方瞬间暴怒,和我扭打在一起。由于我平时喜欢健身,本身力气也比较大,对方见一时无法制服我,便伸手冲我下体狠狠地抓了一把,便夺门而逃了。
但警方在对该案进行分析后,认为与阿琳案的凶手并不是同一个人!不管是作案的手法,还是残忍的程度,都是不同的。
而且,此案发生在阿琳案之后的第三天,就算掏肠凶手再如何歹毒,胆子再如何大,也断然不会顶风作案。
因此,在阿琳案的压力下,该案并未得到警方的重视。
然而,专案组在看完案卷之后,却有了不同的看法!
首先,凶手选择的目标大致相同,都是独身女性。
其次,凶手虽然未对彭某做出残忍之事,但他逃离前对彭某下体做出的伤害,符合专案组先前推断凶手有性变态心理的结论!
显然,这几次案件的始作俑者,很可能就是同一人。
好在这次案件,犯罪嫌疑人是进入屋内行凶,而且彭某看清楚了犯罪嫌疑人的模样。
专案组立马赶赴彭某家,并根据她的描述模拟出了犯罪嫌疑人的画像。
专案组里的一名民警在看到模拟画像后,激动地说:“这不是乔建国吗?”
“乔建国是谁?”
据该民警回忆,在2004年5月份的时候,他曾接到一起报案,一名按摩女报警称自己被客人打了,手机也被对方抢走了。可当他们赶到现场时,却发现按摩女身上只是轻微擦伤,她所说被抢走的手机也被她握在手里。
民警们问她是怎么回事,她解释说,对方在抢走他的手机后,又返回来,将手机还给了她。
警方在做了简单记录后,对打人男子进行了调查,发现该男子正是3月份从劳教所释放回家的乔建国。
随后,警方找到乔建国,询问他打人的理由。乔建国回道:当天他去店里洗完头,那按摩女询问他是否还需要其它服务,他判断其是卖淫女,便出言挑逗。怎知对方却是个“红辣椒”,当即和他争吵起来,一气之下,他就动手打了人。打完之后,他又抢过对方手机,离开了店里。但走在回家的路上,他感觉自己刚从劳教所出来,为了一个手机再进去的话不值得,于是返回去,将手机归还。
由于按摩女只受了轻微伤,手机也并未丢失,在乔建国赔付了几百块钱后,此事便了结了。
如今,根据几起案件当事人的描述,以及模拟画像,矛头都指向了乔建国!再加上乔建国此前就有骚扰女性的行为,极有可能犯罪凶手就是乔建国!
专案组立马组织警力,暗中对乔建国进行了调查。
乔建国,1970年11月5日出生于张掖市甘州区,家中3个姐姐、1个哥哥,父母都是工厂的工人。
细观乔建国的社会经历,真是劣迹斑斑。三十多岁的年纪,竟有十几年的光阴是在牢中度过的!
据乔建国家周围邻居介绍,乔建国作为家中幼子,从小备受宠爱,导致了他好吃懒做、脾气暴躁的性格。
在十几岁时,乔建国喜欢上了一个女孩,但由于家里实在太穷,对方家长并不同意,拒绝了乔建国的提亲。
也就是从这时开始,乔建国自暴自弃、整日酗酒,常年和一些社会上的小混混耍在一起。
由于乔建国身强力壮,打架时下手狠辣,很快便小有名气,在一群混混中立了威。
见弟弟整日如此快活,乔建国的大哥乔建民便也加入了弟弟的队伍。
从此后,兄弟二人整日厮混在一起,作威作福,周边的村民全都避之不及。
在1989年——2004年间,乔建国和哥哥乔建民曾多次因为盗窃、吸毒而入狱,大好的光阴基本上都在狱中度过了。
2004年3月14日,乔建国提前两个月释放回家。回家后的乔建国虽然有所改变,但酗酒习惯并未改变,多次酒后与人爆发冲突。
专案组在获取了乔建国的照片后,交于彭某辨认。彭某看到照片,立马就确认了当天闯入她家的正是照片中的乔建国。
专案组又将照片交于曹某辨认,但对方由于没有看清楚模样,无法确定行凶之人就是乔建国,只是轮廓非常相似。
见状,警方又根据大致轮廓,找来了19张相片,与乔建国的放在一起,拿到医院交于小芳辨认。
通过当晚的回忆,小芳很快从其中抽出了2张,这其中就包括乔建国!
锁定了乔建国之后,专案组便对其身边之人及案发现场周边之人再次进行了排查。
很快,在不懈的努力下,两个认识乔建国的居民向警方提供了一个线索。
据二人回忆,9月20日凌晨,他们在距离等一个朋友过来吃夜宵,期间正好看见乔建国慌慌张张地从旁边走过,当时他右边胳膊上有不少血迹,衣服上也沾染着不少灰尘。但由于乔建国爱好喝酒,他们也只以为他又喝多了摔伤了,所以并没有当回事。
此外,还有一对夫妻表示,9月20日当晚,他们曾看到一对男女在楼下打斗,女孩还发出了惊呼声。不过,当时他们以为小情侣在打闹,也就没当一回事。
而且,专案组在对乔建国近期的行程进行调查时发现,每次案发时,乔建国都在张掖市内,而在案发后的一段时间,他则会乘车离开,貌似有意避风头一般!
在确定了这些信息后,专案组立马部署警力,将乔建国家包围了起来。
但乔建国貌似是提前获知了信息一般,就是和哥哥乔建民躲在家中不出来,甚至扬言,谁要进来就捅死谁。
双方对峙了几天后,乔建国在家人以及女友的劝说下,自行走了出来。
面对审讯,乔建国很快便承认曹某和彭某的案子是他做的,但两起掏肠案与他无关。
乔建国的女友也向专案组反映,认为乔建国并不是所谓的掏肠凶手。
女友表示,她与乔建国同居已有好几个月了,期间未发现乔建国有过任何异常变态的嗜好。
而且,他们决定婚后一起去北京开个兰州拉面馆,这段时间,乔建国频繁外出,就是为店铺选址和资金的事忙活。
乔建国的母亲也表示,就在9月20日小芳案件发生后的早上,她还回家过一趟,当时乔建国醉醺醺地躺在床上,身上的衣服也十分干净,并未有任何异常。
听完乔建国女友和母亲的介绍,专案组也略感疑惑,如果乔建国是凶手,他真的能做到一边掏肠杀人,一边还淡定地谈恋爱吗?
显然,这是不符合常理的。
而且,根据先前的推断,凶手应该是懦弱、非常仇恨女人并懂得一些人体构造或者从事屠宰行业的人。
但乔建国此时正在谈恋爱,母亲和姐姐们对他也很关心。在乔建国承认的案件中,目标都是随机的,且都是成年女性。相对于掏肠案的两名受害者来看,乔建国并不懦弱。
最重要的是,乔建国这么多年来一直没有正当行业,根本做不到快速精准地将肠道直接通过下体给掏出来。
更何况,一个即将迎来婚姻,事业又将步入正轨的人,又如何会毫无理由地泄愤杀人呢?
这样看来,这件案子还有很多无法解释的漏洞。
就在专案组还在为这些疑惑点反复推敲时,审讯室那边传来了一个令人震惊的消息。
先前还拒不认罪的乔建国,突然就认罪了!
根据乔建国的供述:
杀死阿琳是因为对方爽约,8月11日,他在闲逛时遇见阿琳,随后便和她说起了自己的人生经历,并要求阿琳12日再次出来约会。但12日阿琳并没有出来,随即乔建国便开始酗酒,并四处寻找阿琳。
在找到西关三社时,乔建国恰好遇见了回家的阿琳,二人发生争吵,一气之下,乔建国掐死了阿琳。
感觉不解气的他,把手伸进阿琳体内,将其肠子一把扯了出来,并将其中一根绕在了她的脖子上。
至于小芳一案,乔建国则表示是报仇时认错了。
9月20日凌晨,酗酒后的乔建国准备回家,恰好在东街牛肉面馆附近遇到了出来小解的小芳。
由于酒精的作用,乔建国见小芳很像那个按摩女,便心生报复!
当即,他尾随在小芳身后,在进入到巷子时,一把将其给勒晕了过去,随后将其拖到一处楼梯口,进行了残忍的掏肠。
因为疼痛,小芳尖叫了一声,就是这声尖叫,让乔建国认清了眼前之人并不是按摩女。但事已至此,他也没有办法了,当即便离开了现场,逃回家去了。
至此,残忍的掏肠案就此结案。
2005年1月17日上午8时40分,甘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该案。
然而,面对法官的询问,乔建国却一改先前的说法,当庭推翻了口供,拒不承认自己杀了人,更不是掏肠恶魔,并表示先前承认杀人不是自己的本意,而是备受压力后不得已而为之!那些案发的经过,全都是胡编乱造的!
乔建国的辩护律师也表示,目前案件证据不足,不足以证明凶手就是乔建国,而且,警方拿给小芳辨认的照片中,小芳指出的一共是五张,并不是两张。
法院在经过审理后,并未采信他们的辩解,一审判决乔建国死刑,乔建国当场表示上诉。
2005年8月18日上午9时许,张掖市中级法院对乔建国掏肠案进行了二审,对乔建国再次做出死刑判决,乔建国继续当庭上诉。
2007年1月17日,三审经过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乔建国案存在疑点,撤销故意杀人罪的量刑部分,其余部分维持原判。
最终,乔建国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案件审理结束后,关于该案件的疑点及讨论却并没有结束。
首先,两起掏肠案件,虽然阿琳案现场经过雨水冲刷后没有留下证据,但小芳案的现场却是完好的,除非凶手作案前准备周密,否则必然会留下证据。但给乔建国定罪的证据只有其供词以及证人证言,并没有物证。
其次,能够快、准、狠地将肠道从下体拽出,说明凶手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最少也要对人体内部构造要有所了解释。很显然,游手好闲,从未有过正经工作的乔建国并没这方面的能力。
更为奇怪的是,在乔建国一审被判决死刑后,其哥哥乔建民突然从自己居住的7楼跳楼身亡。
对于乔建民的死,有的说是吸毒所致,也有的说是与家人矛盾所致……
但熟悉乔建国、乔建民两兄弟的都知道,兄弟二人不管是身高和外貌都极为相似,唯一不同的是,弟弟乔建国即将结婚,并迎来稳定的事业。而哥哥乔建民则感染毒瘾,依旧孤身一人!
那么,在漆黑的夜晚,要如何才能够准确地分辨出这对亲兄弟呢?
案件后续:
乔建国并未被执行死刑,在2009年5月20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将乔建国的刑罚改判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随后在2011年12月18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将罪犯乔建国的刑罚减为有期徒刑十八年六个月(刑期自2011年12月18日起至2029年3月17日止),剥夺政治权利改为五年。
目前,乔建国仍在服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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