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中国金茂董事长李从瑞在会场被带走,只做了32天的董事长!
刚刚,从权威处获悉,李从瑞不再担任中国金茂(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且疑似目前正在接受调查。
32天前,李从瑞担任金茂“一把手”,作为知名央企,所有人都在等着他的“新官上任三把火”,然而万万没想到的是,仅仅33天后,李从瑞就辞职了……
说实话,李从瑞突然宣布辞职,而距离他上任仅仅33天!曾被传出其年薪曾超2000万,当了10年CEO才升职……
知情人士透露:在会场被带走!
昨天,中国金茂官方发布公告,因工作调整,李从瑞辞任中国金茂公司主席、执行董事、战略及投资委员会主席及ESG(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主席。
有一点值得注意,那就是官方通报中特意点名:李从瑞将不再担任在中国金茂任何附属公司的职务,也未对李从瑞的具体去向做进一步的披露!
从以往官方的通报看,作为尊敬,一般都会说某某同志因年龄或什么原因,不再担任什么职务!
种种迹象表明,李从瑞可能出事儿了!
公开资料显示,1971年出生的李从瑞,现年52岁,于2009年4月加入中国金茂(前身为方兴地产)出任副总裁,2011年6月起出任中国金茂执行董事,2013年1月起出任中国金茂执行董事兼首席执行官。
上一次李从瑞出现在公开报道中,还是他5月12日到青岛考察调研,与青岛市相关领导会见。
具体情况等官方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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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会被采取留置措施?
根据《监察法》第二十二条 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
(一)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
(二)可能逃跑、自杀的;
(三)可能串供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
(四)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
对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但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等有碍调查情形的除外。有碍调查的情形消失后,应当立即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