毁三观,继“素炮”后又一新词“礼貌性上床”,风险很大!
好巧不巧,浏览夸克发现新词!
真的是在夸克的海洋里面挖呀挖呀挖,挖出个新词让人大跌眼镜!
礼貌性上床—估计你也是第一次听说吧!
大概意思就是指在孤男寡女共处一室的情况下,但凡有一方流露出任何的性暗示,另一方即便没有那方面的想法,也应该“礼貌性”的与对方上床,以避免对方认为自己缺乏性吸引力。
啧啧啧,你听听,这不就是类似于约炮或者一夜情吗?还说的这么高雅!
前不久,我还听说过一个梗,也算是听说过一个新词语,那就是“素炮”!出于职业敏感性,我从字面意思上理解为素颜……
事实证明,我想错了,原来,两个人虽然开了房,约了炮,但是只是单纯地抱在一起睡了个觉,没有发生性关系!
谁信?你个糟老头子坏的很!
说句实话,提醒大家一定不要相信这种说法。这里面存在极大的法律风险,甚至有可能涉及强奸、猥亵罪等等。
我一位律师朋友辩护的一起案子就是如此,男女同事在出差时开了一间房,你想想啊,孤男寡女共处一室,晚上又一起喝了点小酒。席间,女生和男生玩儿真心话大冒险,并告诉男生一些涉及个人隐私的“小秘密”!期间,数落自己历届男友的问题,吐槽前男友的吝啬以及性生活不和谐,说好久没有“舒服”过了。
听到这里,喝了酒的男生就提出让女生“舒服舒服”,并告诉女生自己很厉害,主动提出让女生试试,女生并没有反对。
可是当两人赤裸躺在床上的时候,女生却突然提出要求,完事儿以后让男生得给她买套房。男生一听,心想我只是“礼貌性上床”,这怎么还谈上条件了?
男生没同意, 结果可想而知,女生报警称男生强奸未遂,男生就被刑拘了。
强奸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违背被害人的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猥亵罪是指行为人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违背他人意愿,强制猥亵他人从而构成的犯罪。常见的猥亵行为包括对他人的身体进行抠摸、搂抱、鸡奸等等。猥亵既可以发生在异性之间,也可以发生于同性之间,一般情况下,猥亵罪不包括性交行为,但由于我国刑法中关于强奸罪的犯罪对象不包括男性,因此对男性猥亵是可以包括奸淫行为的。
《刑法》第237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千万不要轻信“礼貌性上床”的说法,搞不好就可能莫名其妙的陷入牢狱之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