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唐山女子发现丈夫出轨,用棒球棍痛殴丈夫并拍视频发朋友圈
河北唐山,女子小琪到公司探望丈夫,却发现丈夫与女同事邓某在约会,二人关系十分亲密。安琪没有找邓某的麻烦,反而将矛头指向丈夫,把他痛打一顿后,拍了视频发到朋友圈,同时向邓某喊话:再不断了联系,你的下场和他一样!
26岁的小琪与丈夫徐某是一对新婚夫妇,徐某年轻有为,从事装潢设计行业,并拥有一家公司运作业务。
家大业大,小琪自然当起了豪门太太。但她性格温和,从不在外人面前显摆,更成为了丈夫的贤内助。
这天,外面刮起狂风暴雨,见丈夫迟迟没有归家,她心急如焚,于是带上热乎乎的饭菜,驾车前往公司探望。
不料,来到公司办公区域,却恰好撞见徐某和女同事邓某正在约会,两人举止十分亲密,仿佛是一对正在热恋中的男女。
公司职员一个个目瞪口呆,都担心小琪会做出愤怒的举动来,可出乎意料的是,她很冷静,也没有吵闹,而是含着眼泪,带着饭菜默默离开!
夜里,徐某回到家,小琪劝他要远离邓某,不要再继续做出伤害家庭,以及婚姻的事情来,男人应要有理性。
然而,徐某却不以为然,既然妻子已经知道他与邓某的关系,索性摊牌,提出要与小琪离婚。
徐父徐母痛斥儿子的胡作非为,坚定站在儿媳这一边,让小琪倍感温暖,但她没有责备丈夫,而是给予了宽容,希望徐某冷静一段时间,正确对待婚姻的理念。
没曾想,徐某不但没有收敛,反而搬到公司宿舍居住,还光明正大地与邓某在了一起,小琪被彻底激怒。
俗话说:把老实人逼急了,恐怕连道歉的机会都没有!
这天,小琪打电话让丈夫回家,说有重要事情相商。徐某大喜,以为妻子同意离婚,于是赶紧放下手头事务,驾车回家。
哪料一进屋,小琪抡起木棍就给丈夫当头一棒,可把徐某疼得嗷嗷大叫。
这还不算,小琪还揪住徐某的衣领,将其撂倒在地,再次持棍实施了殴打。情绪失控的她,将心中所有的委屈彻底发泄,打得徐某毫无还手之力。
同时,小琪还拿出手机拍下丈夫被打的视频,上传到了徐某的朋友圈,公开向邓某喊话:再不断了联系,你的下场和他一样!
徐某做梦也没想到:往日里温柔贤惠的妻子,怎会变得如此泼辣,还动手打人?
徐父徐母见儿子招架不住,赶紧上前劝阻,事态才得以控制。可缓过神后,徐某却对妻子的打人行为,恨之入骨,随后报警。
这是一起由家庭情感纠纷,引发的治安案件。那么,警方会做出怎样的判罚呢?
一,小琪殴打丈夫,构成故意伤害罪。
徐某身为丈夫,却公然做出违背道德伦理之事,确实存在过错,但这并不能成为小琪殴打他人的理由。
正所谓一日夫妻百日恩,有矛盾和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暴力,永远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反倒会进一步激化夫妻之间的矛盾。
经医生检查,徐某身上多处淤伤明显,需要做伤情鉴定。倘若构成轻伤一级,小琪将被入刑。
根据《刑法》第234条规定:(一).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二). 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即使徐某良心发现,对妻子的行为不予以追责,小琪最低限度也将被处以行政拘留。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相关规定:
(1)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2)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二,小琪恐吓邓某,威胁他人人身安全。
对于邓某公然破坏小琪的婚姻家庭,插足他人情感,小琪没有正面回应,也没有与邓某进行有效沟通,而是通过拍摄殴打丈夫的视频,来威胁对方退出,其行为构成违法。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式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可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邓某明知徐某已婚,却仍与其保持男女关系,可见其意图并不单纯。况且,小琪与丈夫婚姻冷静期期间,对方仍不思悔改,在本案中具有重大过错。
小琪的行为虽然偏激,但作为弱势群体,她或许是迫不得已而为之,其行为也没有给邓某造成实质性损失,因此警方表示谅解,不予以处罚。
徐某违反了夫妻忠实义务,在本案中具有一定过错,作为负有民事能力的成年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小琪明白婚姻来之不易的道理,本想且行且珍惜,给予徐某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没曾想,她的善良,并没有唤醒徐某的良知,对方却反而咄咄逼人。
因此,小琪的遭遇,也得到了广大网友的同情!
婚姻的本质,在于夫妻双方共同努力经营,才能创造爱的甜蜜!
所幸,最后警方只以故意伤害罪,对小琪作出行政处罚。同时,也希望她能明白:面对一个不再有爱的男人,放手,或许会活得更加潇洒!
对此,朋友们,您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