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房东性侵女房客的狗,网友点评“真是日了狗了”!
张艳在云南大理市的月溪村租了一间房子,白天出去工作,晚上回到出租屋休息。
因为平时一个人比较孤单,张艳就养了一条宠物狗——浑身雪白的萨摩耶。没事的时候,张艳经常牵着狗在周围散步。
2022年11月04日,星期五,张艳和往常一样去单位上班。晚上下班后,她躺在床上翻看屋里的监控,想看看宠物狗白天都干了些什么,这也是她的一个日常快乐源泉,因为狗子经常做出一些让她忍俊不禁的事儿。
然而,这天看到监控里的一幕后,张艳恶心坏了,同时也气得火冒三丈!
监控视频显示,男房东在上午十点左右溜进张艳房间,把宠物狗前腿放在床上,褪掉自己的裤子,再用两只手分别抓着宠物狗的两只后腿,对宠物狗进行了侵犯。
怒不可遏的张艳先是发手机短信联系女房东,交涉无果,不得已报了警。
面对讯问,房东称自己实在是太喜欢这条狗了,一时间没有忍住内心的冲动。在警察的调解下,最终房东给张艳赔偿1000元钱,并作了道歉。
事件曝光后,网友们大感三观尽毁,纷纷表示“真是日了狗了!”
同时,很多人觉得这处理结果有些轻,认为房东性侵宠物狗是违法行为,或是犯了毁坏财物罪和非法入侵住宅罪。
那大理警方为什么没按这些罪名进行处罚呢?
先看第一个,动物在法律上属于客体,不享有生命健康权以及人的其他权利。我国法律只保护人的利益,不保护动物的利益,只有当动物成为了人的财物的时候,才受保护,但这种保护也是有限的。房东侵犯宠物狗虽然严重违背社会的公序良俗,令人极度不适,但尚达不到违法犯罪的地步。
第二个,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如果房东是以故意毁坏财物的目的,将萨摩耶奸淫致死,才有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第三个,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违背住宅内成员的意愿或无法律依据进入公民住宅,或进入公民住宅后经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关键看情节是否严重。即只有对严重妨碍了他人居住安全与生活安宁的非法侵入住宅行为,才以犯罪论处。
由于房子的所有权属于房东,所以同类案件中对侵入者的处罚都比较轻,除非房东还进行了盗窃、打砸物品等其他违法行为。
这个事件让我想起了另外一起案子,同样是女性租房遇到了色欲熏心的房东,只不过,这个房东意淫的对象不再是女房客的宠物,而是女房客本身,这个性质就比较严重了,如果不及时控制,很可能造成对女房客的人身伤害。
对此,女房客采取了一定的防备措施,不曾想,房东因此而死。
事发于2015年,杨兰大学毕业后,找到了一份称心如意的工作,就是租房这块伤透了脑筋,离上班地点近的房租太贵,便宜的吧又离上班地点太远。
就在她纠结的时候,先前看过房的一个房东告诉她,看在她刚毕业没多久,可以把房子便宜租给她。
杨兰喜出望外,立马租下了这套房子。
房子设施齐全,上班方便,住了一段时间后,杨兰非常满意,对房东也格外感激,觉得自己遇到了好人。
然而,有一天,杨兰下班回来后发现有点不对劲,房里的物品像是被人动过,自己的一条内裤还被放在了床上。
杨兰仔细检查了门窗,都完好无损,家里也没有东西被盗,心想是不是自己记错了。
可两天后,杨兰下班回来又发现了异样,房间里明显不对劲,除了衣柜被人动过外,连床上的被子都褶皱不堪,似乎有人睡过。
杨兰上了心,之后每天早上出门前都一再确认房内的物品摆设。
一周后,事情更离谱了,被子被动过,一条三角内裤摆在床上,更让人气愤的是,杨兰在床单上发现一块干了的淡黄色污渍。她凑过去一看,闻了闻,一股淡淡的腥臊味顿时让她差点作呕。
杨兰大学有过两段恋情,懂得两性之事,很快就反应过来,这不是男人的精液嘛!
看来,是有变态狂趁自己不在家跑进来了。
杨兰再次检查门窗和锁,都没有坏,她不由推测,是熟悉这房子的人进来了,要么是前任房客,要么就是房东。
杨兰知道,在没有确凿证据的前提下,报警也是枉然,并且,她也不希望因为这事失去这处性价比超高的出租屋,她决定用自己的方法给闯入者一个教训。
于是,她第二天出门的时候,在半掩着的卧室门上放了一盆水,只要那个人把门一推,水就会浇他个透心凉,这样也算是给他一个警告:我知道你进来过我的房间!
杨兰心想,这样一弄,他以后就不会再来了。
这天回来,房里一切如常,那盆水还好好的放着。杨兰没有就此放过闯入者,次日早上出门时,继续设置了机关。
下班回来,杨兰刚走进屋子就吓了一大跳,只见一个男人倒在卧室门口,一动不动,浑身湿透,那个水盆滚到了一边。
杨兰缓过神,凑过去一看,惊讶地发现这人竟是男房东。
她摇了摇房东,再探了探他的呼吸,吓得惊叫着跑出了屋子。杨兰一直跑到楼下仍惊魂未定,过了好一阵,才颤抖着手拔通了报警电话:“我房间里死人了。”
民警到达现场后,确认房东已经死亡,随后将杨兰带回派出所询问,得知了事情的前因后果。
房东的家属听闻他是被杨兰在房间里安装的所谓“暗器”弄死的,直接把杨兰给告了,要求赔偿75万元。
杨兰又气又急,喊冤道:“他自己跑我房间里还有理了?他是个变态,他还往我床上射精!”
警方经过调查以及对尸体的勘验,得出了房东死亡的真相:
中年房东与妻子在性生活方面不和谐,在长期的性压抑下,他的心理出现了扭曲状态,养成了变态的性癖好,会利用自己是房东的便利,物色漂亮的女租客,趁她们不在家的时候用备用钥匙悄悄进入房间,盗取女子内衣内裤,直接躺到床上,对着她们的内裤进行手淫直至射精,达到性欲望的满足,之前就有过女租客报警并拘留该房东的记录。
事发当天,房东通过钥匙打开房门,进入杨兰的出租屋,当他推开卧室半开半掩的房门时,那盆水直接洒了下来。他在慌乱之中因脚滑倒地,导致后脑勺撞到茶几死亡。
最终,警方认定房东系意外死亡,不涉及刑事案件,杨兰是清白的。
法院审理房东家人的民事赔偿请求案时认为:杨兰在自己的出租屋里设置水盆,是出于自保的目的,属于正当行为,并且也是她的自由,不存在过错,不应赔偿。依照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判决驳回房东家属的全部诉讼请求,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房东偷摸做龌龊事,却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当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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