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男子浏览成人网站,发现妻子是视频女主,场景竟是自家卧室
《管子》有云:“墙有耳,伏寇在侧。墙有耳者,微谋外泄之谓也。”意思是做秘密事情时,一定要注意安保工作,就算隔着一道墙壁也有可能被人偷听,这就是所谓的“隔墙有耳”。
家住浙江杭州的王先生当然知道隔墙有耳的道理,所以每次他和妻子行夫妻之事时,都会小心翼翼,轻言轻语。可让他没想到的是,夫妻俩的秘密竟被人偷拍并上传到了成人网站。最让王先生无法接受的是,对方一个月上传了几十篇。
2022年8月,在外出差的王先生深夜寂寞难耐,妻子又不在身边。为了排解寂寞,王先生准备打开手机浏览成人网站。我国并没有法律规定禁止浏览成人网站,因此王先生的行为充其量只是违背了风序良俗,并不构成违法犯罪。
可当他打开成人网站后,却被主页的视频吸引住了目光。并不是视频女主角有多么美丽动人,也不是因为视频的剧情服装多么另类独特,只是因为女主角让王先生看起来非常眼熟,甚至有一瞬间王先生以为,女主角是自己的妻子。
按捺不住内心的好奇,王先生还是打开了这个视频。从视频拍摄的视角不难看出,这是一个偷拍视频,让王先生感觉诧异的是,视频内的环境竟然和他家卧室一模一样。就在王先生惊讶时,女主角登场了。
王先生定睛一看,内心顿时掀起了一阵波澜,视频里的女主角竟然真的是他的妻子小雅。不仅是小雅,就连王先生也出镜了,接下来的内容就是王先生与小雅行夫妻之事的画面。王先生不忍继续看下去,用颤抖的手关闭了视频。
可当他关闭视频页面后却发现,类似的视频竟然还有几十篇,主角依旧是他和妻子。看到这,王先生崩溃了,他知道自己和妻子被人偷拍,好消息是视频里并没有出现第二个男人,这意味着妻子并没有背叛自己。
出差结束后,王先生回家顺着视频拍摄的角度,在卧室的插座里发现了针孔摄像头。随后王先生带着摄像头来到派出所报警,并将自己和妻子被偷拍的事原原本本地告诉了警方。
办案民警得知后当即立案调查,通过对摄像头的检查发现,犯罪嫌疑人很可能是通过手机APP连通了摄像头,并通过无线数据传递视频。这就意味着,警方可以通过这一线索,找到犯罪嫌疑人。
果不其然,很快民警就利用高科技成功破案,而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出乎了王先生的预料。原来这一切的罪魁祸首,竟然是王先生的同事简某,可为什么简某要安装摄像头,又通过怎样的手段安装了摄像头?
简某落网后向警方交代了自己的作案动机和作案过程,简某之所以做出如此荒唐行径,都是因为对王先生妻子的爱慕。
简某和王先生既是同事又是朋友,还是同住一栋楼的邻居,两人的关系非常密切。平时王先生出差就委托简某帮忙照顾妻子,可让王先生没想到的是,简某竟然对妻子小雅产生了非分之想。
王先生的妻子小雅长得国色天香,美丽动人,简某第一次见面就对其产生了好感。在公司里,简某多次将出差的机会让给王先生,目的就是为了支走王先生,好和小雅独自相处。在某天下午,王先生出差后,简某故意关闭了王先生家的电闸。
小雅发现家里停电后便给丈夫打电话,王先生委托简某查看原因。简某因此顺利地来到王先生家中,以检查电路为由,偷偷在王先生卧室的插孔上安装了针孔摄像头。简某本准备偷拍小雅和王先生的私密视频,以此作为要挟,逼迫小雅和自己发生关系。
结果却意外发现,将视频发到网站上能够收获一大笔报酬。于是简某便长期在网络上发布王先生和小雅的私密视频,有时候一个月发了几十篇。最终阴差阳错之下被王先生发现并报警,这才东窗事发。很显然简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违法犯罪,等待他的将会是法律的制裁。
首先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简某的行为构成违法,有可能被处以5到10天的拘留并罚款。可他除了偷拍之外,还将视频发布到网站上,并以此牟利,这意味着他的行为不仅属于违法还构成犯罪。
《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或特别严重的,还有可能获刑十年以上或无期徒刑。
最终简某因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如果法院最终判决他构成犯罪,那么公安局将不再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将会有法院对其判处刑事处罚,追究其刑事责任。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王先生和小雅虽然没有害人之心,可同样也没有防范他人的意识。如果小雅在简某来家里检查电路时,能够多几个心眼,或许就能识破简某的轨迹,也不至于让夫妻俩的隐私泄露,最终带来无妄之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