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陕西一对情侣因特殊癖好,女孩将男友告上法庭,结果败诉
古人云:“人无癖好,不可深交”,一个人如果没有任何爱好和缺点,就不能与其交往过深。真所谓人无完人,金无足赤,正常人多少都有一些特殊癖好,没有癖好的人要么在隐藏自己,要么就是喜欢带着面具示人,这种人过度深交容易上当受骗。
普通人无论富贵贫贱,都有自己的爱好。只不过有些人的爱好,或许不能够被另一半所接受。在陕西就有这样一对情侣,因为男方的特殊癖好,女孩将男友告上法庭,结果意外败诉,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家住陕西西安的黄龙在2019年和女友岳晓玲确定了恋爱关系,经过双方父母的同意,而且在这一年的10月举行了订婚仪式。按理来说,这对恋人不久后就可以迈入婚姻的殿堂,可谁也没想到黄龙会因为一个特殊癖好,将女友弄得遍体鳞伤。
黄龙通过表哥的介绍认识了岳晓玲,在一起后两人就开始同居。比起同居前的温柔体贴,同居后的黄龙就像变了一个人,喝醉酒后他经常对岳晓玲实施暴力,动辄打骂。好在岳晓玲知道,黄龙是因为喝醉酒才动手,是以多次原谅了男友。
可岳晓玲的谅解,并没有换回黄龙的悔改,他越发肆无忌惮地喝酒、打麻将,对女友实施家庭暴力。而这些还不是岳晓玲要和黄龙对至法庭的真正原因,最让岳晓玲难以接受的,是黄龙的“特殊癖好”。
原来黄龙非常封建迷信,他有一个特殊癖好,那就是不管做什么事都喜欢找算命先生算命。就连结婚这种大事也不放过,在和岳晓玲订婚后,黄龙找来了一个算命先生给自己卜卦。结果得出16字真言“有妻无子、有子无妻;有父无母,有母无父”。
黄龙的父亲早年因病去世,他和母亲相依为命,正好应了“有父无母,有母无父”的真言。这让黄龙对算命先生的话深信不疑,所以他断定自己将来妻子和儿子只会有一个。
2020年初,岳晓玲怀孕,黄龙想起了算命先生的卦象,认为岳晓玲怀孕是不祥之兆,便逼着岳晓玲去医院打胎。岳晓玲不愿意,黄龙就对其实施家庭暴力。在黄龙的硬逼下,岳晓玲最终答应去流产。
事后岳晓玲的身体和精神都受到了严重打击,精神恍惚的她患上了抑郁症,经常半夜做噩梦梦醒。岳晓玲认为,这一切都是黄龙导致的,因此在2020年她下定决心要和黄龙分手。
此前两家人已经订婚,并约好在2020年底结婚。黄龙甚至提前给了10万元彩礼,因此岳晓玲提出分手后,黄龙要求岳晓玲将彩礼全额还给自己。但岳晓玲却认为,黄龙对自己造成了不可估量的伤害,严重侵害了自己的权利,彩礼应该充当赔偿和医药费,她坚决不愿意偿还。
在这种情况下,黄龙多次上门骚扰讨要彩礼,无可奈何的岳晓玲只能将其告上法庭,希望法院支持她不返还彩礼。可让岳晓玲万万没想到的是,法院的判决出乎了她的预料。
我国法律虽然不提倡婚前索要彩礼,但也并不反对。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第一种情况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这种情况下双方不属于法定夫妻,因此一旦分手女方应该将彩礼返还给男方。
第二种情况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没有共同生活代表双方不存在感情基础,离婚后为了保障男方的合法权益,女方也应该返还彩礼。
第三种情况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种情况大多数发生在贫困地区,男方为了结婚不惜借钱支付彩礼。在双方离婚后,为了确保男方家庭的正常生活,法院也会予以支持。
很显然,岳晓玲和黄龙属于第一种情况,两人虽然订婚但却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从法律上来看,二人不构成夫妻关系。在双方已经分手的情况下,黄龙可以要回彩礼。
综上所述,当地法院一审判决岳晓玲归还黄龙彩礼。不过考虑到两人婚前曾同居一年之久,岳晓玲也为黄龙打掉了孩子。根据公平合理原则,法院判处岳晓玲归还60%的彩礼,共计6万元。
对此黄龙表示可以接受,可岳晓玲却提出异议。一审判决下达后,她立即上诉。岳晓玲给出了自己的理由:第一、订婚宴的钱由女方出,而这笔钱原本是计入彩礼中的;第二、分手前岳晓玲曾给男方代购了6万余元的茶叶,男方尚未支付代购费用;第三、同居期间男方多次对岳晓玲实施暴力,并盗窃首饰5万余元。
结合这三个理由,岳晓玲认为自己不应该返还彩礼,彩礼多出来的钱,应该作为补偿。可法院二审给出的判决,依旧让岳晓玲无法接受。
法院认为,岳晓玲所说的三个理由和彩礼无关,岳晓玲的三个理由涉及买卖合同、民间借贷、侵权等纠纷,如有需要可以另外提起诉讼,不能作为她不返还彩礼的条件。
最终法院还是驳回了岳晓玲的诉求,判其败诉。但这并不意味着岳晓玲真的失败了,正如法院所说,她仍然可以就其他原因提起诉讼,要求黄龙对其进行补偿或偿还合同欠款。
纵观这起案例,一切的根源在于黄龙的“特殊癖好”。如果黄龙不那么封建迷信,或许岳晓玲也不会走到这一步。可惜这场悲剧已经发生,岳晓玲就算想后悔也来不及,她只能默默地吞下苦果,自己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