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江西女学生逃票爬庐山坠亡,家属向景区索赔90万,法院判了
我们向来对生命充满敬畏,所以在很多情况下,“死者为大”都是一种极为合理的选择和处理方法,但是这并不代表着谁弱谁有理,也不代表谁死了谁就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任何案件和民事纠纷讲究的都是法理,不是哗众取宠。
2017年,江西女学生逃票爬庐山坠亡,家属向景区索赔90万,法院判了,最后的审判结果让网友直呼大快人心,却让这位女学生的家属感到十分憋屈,纵观整个事件,家属其实也应当明白自己并不占理。
这一年的8月6号,庐山公安局接到了一名男子的报警电话,他称自己的女儿已经有近十天没有和他联系,他非常担心女儿遭遇了不测,请求警方出动调查。
这名失踪的女孩就是刘某,在江西某所大学就读,与父母的关系都不好,尤其与母亲经常发生争吵,所以很少与父母联系,绝大多数情况下母亲给她打电话她都不愿意接听,但是平均下来每个星期也都会和家里联系一到两次。
既然这一次已经近十天没有任何音讯,确实非同寻常,而她的同学也表示已经很长时间没有与她见面以及聊天,警方更是感觉事有蹊跷,经过对她的手机进行定位追踪,发现手机最后的位置在庐风景区龙首崖景点的一处悬崖下面。
警方顺着这一线索追踪,最终在附近发现了一具女尸,经过DNA比对,确认这具女尸就是刘某。
随后警方在景区的正门监控内试图找寻刘某的踪影,查看当日与她进入景区的究竟是谁,结果发现她根本就不是从正门进入,而是从旁边的一个小栅栏趁乱钻进去的,通过网络系统查询,也没有找到她的购买信息,这就说明她是逃票进入的景区。
在发现尸体的上方悬崖附近发现了她的一些物品,当日她穿着鲜艳明亮的服饰,从景区的部分监控画面来看是精心打扮过的,对现场进行反复地勘察之后,警方排除了他杀嫌疑,在悬崖上也没有发现任何类似于不小心滑倒造成的划痕等痕迹,所以她的死亡极有可能是自己故意造成。
得到这一消息之后,刘某的家属悲痛欲绝,处理完后事之后强烈要求景区对刘某的死负责。景区方认为在园区内发生这样的事情实属遗憾,他们虽然不认为这种结果是自己的过失造成,但是愿意从人道主义的角度出发,主动给予40000元的赔偿。
本来已经是仁至义尽的做法,但是刘某的家属对此并不满意,坚定不移地认为是景区安全措施不到位导致了悲剧发生,一举将景区告上法庭,向其索赔90万元。
刘某的家属认为,刘某确实逃了票,但是这样一个著名的景区竟然能随随便便逃票进入,这本身就是景区的失职;景区内危险性很高的景点众多,这种安排并不科学,也是导致刘某身亡的主要原因,所以他们希望景区承担起赔偿责任。
在我国的《侵权责任法》中,明确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景区作为一个公共性场合,应当尽到保护游客的责任,在景区内各个危险系数高的地方都需要设置护栏,设置警示标语,同时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的安保人员定期巡逻。
该景区内随处可见警示标语,在悬崖等地方更是设置了高达1.2米的护栏,完全起到了预防事故发生的作用,刘某坠亡的地点有明显的警示牌并且有好几处围栏,从这两点来看,景区的安全工作已经做到位了,如果不是故意攀爬,刘某不可能从悬崖上坠亡。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景区的安全保护工作相对于游客而言的,刘某既然没有购买门票而是逃票进入园区内,那么她就应当对自己的一切事情负责,不应当让景区来承担相关责任。
法院在审理此案时,还对刘某个人生平做了一定的调查了解,获悉她在高中时就因为学习压力太大患上了抑郁症,曾多次与父母爆发争吵,生活情绪一直较为消极,并且间断性表达过轻生的意愿,从她进入景区直奔悬崖的表现以及将所有行李物品全部摆放好的行为来看,死亡结果为她故意造成的几率极大,身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她应当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景区无须承担侵权责任,无须做出任何赔偿。
江西女学生逃票爬庐山坠亡,家属向景区索赔90万,法院给出的判决结果是景区不用负责,这使得网友纷纷直呼解气,没有满足刘某家属的无理要求,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
与这起案例类似的案件还有许多,有些人明明自己是过错方,因为自己的过错造成了不好的结果时,却想要别人来买单,这显然不合理也不合法。在生活中,有些人或许秉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让这些人得逞,最后获得了自己想要的赔偿,但是在法庭之上,证据高于一切,法律因果关系高于一切,绝对不是谁弱谁有理,“死者为大”,所以说遇到不公平不合理的事情时,一定要第一时间求助法律,让法律给一个公平正义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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