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名媛设局骗闺蜜投资,两年倒赔1000万,积蓄耗尽,只剩空房
“名媛”一词最早出现在十九世纪、二十世纪初的工业革命时代,一般是指出身名门且经常出入社交场的女子。
名媛大多数都是有身份有地位的,可现在提起名媛,人们好感度大减,在真假难辨的时代,“名媛”显得过于廉价。
在众多的名媛事件中,上海名媛成为了一个代名词,假名媛的拼团行为引起了网络上众多舆论,而另外一位吃穿不愁的真名媛,硬生生把自己活成了“假名媛”,为了维持奢侈生活,设局诈骗钱财,反倒亏损了一千万。
李欣,上海人,她出生在一个家境非常优渥的家庭,父母虽然离婚,但母亲为她创造了衣食无忧的生活环境,或许是单亲家庭,母亲非常溺爱她,不仅给她购置了一套价值上千万的豪宅用于个人居住,还买下了两套公寓让其出租,又支持她“创业”,开了两家美甲店送给了她。
在母亲的帮助下,李欣只需要享受生活即可。
伴随着年龄渐长,李欣觉得应该脱离母亲的羽翼,她想要去外面闯荡一番,然而她花钱如流水,她喜欢包包,在她的豪宅当中有一面墙都摆满了爱马仕皮包,身上每一件物品都是价值十几万元的奢侈品。
她还经常入住高档酒店、泡酒吧,每一次都会产生一笔巨额消费,两个美甲店的收入根本无法维持她这样的日常生活。
但她又不想问母亲要钱,她还是想要向母亲证明一下自己的能力,2018年,她开始考虑创业,她的闺蜜和朋友一听说她要创业,纷纷慷慨解囊参与投资,李欣也参与了人生第一次投资,然而遭遇了诈骗,钱全部亏空。
李欣自己根本就堵不上这个巨大的窟窿,但她也不想告诉闺蜜、好友自己被骗了,她只能将错就错,她继续以投资为由,向好友们借钱。
赵女士是她的闺蜜之一,她经常都会陪同李欣逛商场,还为她挑选了爱马仕皮包、香奈儿、卡地亚等奢侈品,她也了解李欣的家底,对于李欣创业行为,她没有半点怀疑,赵女士前前后后一共投入了300多万元。
赵女士之所以这么爽快,除了相信李欣的家底外,李欣每个月还会支付她一笔利息,她的利息非常高,起初是10%,最高的时候月息高达40%,而李欣每个月确实支付了这笔利息。
但李欣很快发现借来的这些钱并没有给她带来任何收益,为了支付高额的月息,李欣不得不向更多的人借钱,她就这样拆了东墙补西墙,借来的钱大部分用在了奢侈生活上,小部分用来偿还月息。
同年,李欣通过朋友认识了一个富商周某,她许诺给周某一笔巨大月息,周某手上也有一笔些钱,投资了五百万之多,投得越多,返回的利息也就越多,到落网期间,她返还了周某400万利息。
李欣的窟窿是越拆越大,短短一年她已经支付不起利息了,周某等人也产生了怀疑,他们开始索回本金,李欣将所有能够卖掉的东西全都卖掉了,也只还掉了1700多万的本金和利息,外面还有500多万元的债务难以清偿。
周某等人选择报警,经警方查证,李某虚构其从事投资生意,以月息10%至40%为诱饵,骗取周先生、赵女士等四人共计500余万元,警方在调查这个案件的时候,也是觉得非常不可思议。
他们调查过很多假名媛案件,无一例外都是采取诈骗返还高额利息的方式维持奢侈生活,但是李欣本身就是一个真名媛,吃穿不愁,根本不需要从事诈骗,但她不仅从事诈骗,还把自己名下的财产全部败光了。
李欣涉嫌诈骗罪。
宝山区检察院经审理认为,李欣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犯罪事实清楚,以诈骗罪对其提出公诉。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茨威格在《断头王后》中说:所有命运馈赠的礼物,都已在暗中标好了价格。
这句话正好适用在李欣身上,她原本拥有一个非常美好的人生,然而她却沉浸在自己的欲望中,在贪婪和肆意挥霍,李欣最终为这种行为付出了代价。
李欣落网之后,还试图求助几位闺蜜,才五百万,只有闺蜜肯出手相助,完全可以填补这笔钱,但她发现自己破产之后,所有的闺蜜,好友都离她远去,她恍然醒悟,自己的朋友不过是用金钱构建起来的镜花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