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58岁单身老汉从媒婆手里买妻,因嫌弃女子丑便欺负媒婆
原标题:经典案例:58岁单身老汉从媒婆手里买妻,因嫌弃女子丑便欺负媒婆
“人是一根绳索,架于超人和禽兽之间。”当“超人”占据上峰时,人性呈现善的一面。当“禽兽”掌控主导时,人性最肮脏、贪婪的一面一览无余。”
“警察同志!救救我,我被人QJ囚禁了!”2014年7月2日,湖北省某公安局接到报警,一名女性称自己遭到QJ侵害。案情重大,接案后,警方立即赶往女子所说地点。顺利将51岁的报警女子王秀芬救出,警方赶到现场时,侵害她的李军并不在现场。
一看见警察,王秀芬便抹着眼泪哭诉自己刚刚经历的不幸遭遇,好心介绍婚事却惨遭侵害。王秀芬称,自己是一名媒婆,空闲时候会给单身男女互相介绍一下。一则成人之美,二则赚个红包钱,前段时间有个叫李军的男人让她帮忙介绍对象。还给她拿了个红包,又表示事成之后还会有个大红包,她便答应了下来。
没想到的是,好不容易给李军找了个小23岁的老婆,他却嫌对方不好看。说着说着,竟然盯上了她,将那名女子赶走后。强行侵害了她,她是一万个不愿意,却因为力气没办法。王秀芬哭得上气不接下气,语气又羞又恨,求警方替她做主。警方一面将王秀芬送往医院,证实了她被侵犯一事,一面对李军实施刑事拘留。
然而当警方找到李军,才知道王秀芬说的半真半假,她确实在干给人介绍老婆的活儿。但同时,为了利益,她也在从事非法生意——拐卖妇女。农村有些条件不好的男性,因为自身条件的限制,迟迟娶不上媳妇。但他们又渴望过上老婆孩子热炕头的生活,于是为了过上这种生活不惜违法犯罪,也就是从人贩子手里买一个媳妇回来。
李军便是这一类人,58岁的他当了大半辈子的农民,加上自身好吃懒做。务农那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能有好收成就怪了,一年到头赚的钱也就勉强够自己维持生计。可李军也向往一家团圆的日子,要是能有个老婆嘘寒问暖,那该多好啊。随着年纪的增长,李军的这种想法越来越热切,他终于下定决心攒钱买个老婆。
花了好几年,他攒了点儿钱,又找亲朋好友借了点。总算是有了五万元,随后,李军联系上王秀芬。王秀芬既是媒婆,也是人贩子的一员,她想方设法的去找那些因身体残疾、智力问题嫁不出去的女性。没家人的直接找人帮忙绑了,有家人的给她家人一笔钱,再转手以高价卖给光棍。女人们愿不愿意,是否会生出有问题的下一代,她可不管。
她的眼里只有钱,只要有利可图,道德、伦理、法律通通不是问题。李军先是给她包了一个两万元的红包,又承诺会再给三万元,五万元全给出去了。这在农村算是比较高的价格了,高价格,自然也有高要求。他希望能找个漂亮点的老婆,为此掏出所有积蓄,也是心甘情愿。王秀芬拿了钱后喜笑颜开,满口答应,谁知却没有做到。
她给李军找的是三十五岁的赵珍珍,小时候得过唇腭裂,基本生活没啥问题。就是长相一言难尽,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她迟迟没能嫁出去。王秀芬大概是只看到了红包,只想快点把剩下的三万元拿到手,自动忽略了李军的要求。当李军看到赵珍珍的心情可想而知,出的钱比别人多了两倍不止,结果就娶到这样一个媳妇儿。
就算是年纪小很多,他也不乐意,当场跟王秀芬吵了起来。吵来吵去,李军的眼珠子一转,忽然将目标对准了王秀芬。询问她是不是五十多岁,王秀芬不知道他为什么这么问,还想着怎么安抚能让他接下这个媳妇。不耽误自己赚钱,随口回答是,不成想李军听了之后一把抱住她:“我不要赵珍珍,但既然出了钱,不如就你自己来吧!”
王秀芬与赵珍珍都吓了一跳,赵珍珍被吓得跑了,王秀芬想挣扎却挣扎不掉。这才有了王秀芬的控告,李军强行侵害了她,并将她囚禁在家里。幸好李军忘了收走她的手机,又被人急匆匆的叫走了,王秀芬才有机会报警。根据法律规定,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无论是哪一种都构成拐卖妇女罪。
这起案件中,王秀芬打着介绍的幌子,实际上是以出卖为目的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她的行为无疑已构成拐卖妇女罪,当然,王秀芬有错不代表李军可以对她实施侵害。李军先是为了有一个妻子,与王秀芬达成协议,以五万元收买一名被拐卖妇女。后又违背王秀芬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方法,强行与之发生关系。
并故意非法剥夺王秀芬人身自由,他的行为已构成收买被拐妇女罪、QJ罪、非法拘禁罪,等待两人的将是法律的严惩。2014年12月10日经法院审理,决定判处王秀芬五年有期徒刑,判处李军十二年有期徒刑。两人都为他们的罪行付出了相应代价,无论什么时候什么原因,都不能干触犯道德、法律底线的事,否则必然会尝到恶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