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学法守法

微信
手机版
豪仕法规

究竟该确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作者 :玲敏 2022-09-17 09:16:07 围观 : 评论

【未订立劳动合同】究竟该确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时间◐◐◐◐●☛█▼▲豪仕法律网███████豪仕法律http://www.79110.net▼▲▼▲▼▲▼▲▼●●●●●●●▼▲▼▲▼▲

一、基本案情:●☛█▼▲豪仕法律网HtTp://Www.79110.net◐◐◐◐●☛█▼▲◐◐◐◐●☛█▼▲

申请人李某2009年1月1日到被申请人处(某公司)工作,双方口头约定工作期限三年,每月工资人民币4000元。2009年2月,李某找到公司,要求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称需等六个月的试用期满后方能订立书面劳动合同。2009年7月公司与李某签署了一份劳动合同。2010年12月20日,申请人提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2009年1月至6月期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被申请人辩称:公司已与李某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且合同期限为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故不应支付二倍工资。◐◐◐◐●☛█▼▲豪仕法律网███████http://www.79110.net▼▲▼▲▼▲▼▲▼●●●●●●●▼▲▼▲▼▲

二、查明事实:

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20日,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工作,双方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载明:合同期限是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试用期六个月,工资标准为每月4000元。被申请人在劳动合同书上签字盖章时间为2009年1月1日,申请人签署劳动合同的时间为2009年7月1日。◐◐◐◐●☛█▼▲◐◐◐◐●☛█▼▲◐◐◐◐●☛█▼▲豪仕法律网HtTp://WWW.79110.net▼▲▼▲▼▲▼▲▼▲▼▲▼▲▼▲▼▲

三、处理结果:

虽然劳动合同书上载明:劳动合同期限是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同时被申请人签字盖章时间是2009年1月1日,但在申请人未签字时不能视为双方已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双方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时间应以最后一方签字时间为准,即2009年7月1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故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2009年2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期间的二倍工资。本案经仲裁委主持调解,被申请人坚持其答辩意见,故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09年2月1日至6月30日(2月至6月)期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共计人民币2万元整;驳回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支付2009年1月1日至1月31日(1月)期间二倍工资的仲裁请求。◐◐◐◐●☛█▼▲◐◐◐◐●☛█▼▲HtTp://wWW.79110.net豪仕法律网●●●●●●●●●●●●●●●●●●●●●●●●●●

四、案件评析:◐◐◐◐●☛█▼▲◐◐◐◐●☛█▼▲◐◐◐◐●☛█▼▲豪仕法律网HtTp://WWW.79110.net▼▲▼▲▼▲▼▲▼▲▼▲▼▲▼▲▼▲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签字或盖章是劳动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单有任何一方的签字或盖章的劳动合同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在同一天签字的,那么劳动合同就从这一天起生效,但如果双方不是在同一天签字的,劳动合同就在后一方签字人签字时生效。如果有一方没有注明签字时间,又没有其他证据证明的情况下,那么另一方注明的签字时间就是合同的生效时间。本案中,在双方签字时间不一致的情况下,应以后签字一方的签字时间为劳动合同生效时间,也就是李某签字时间:2009年7月1日,故在此之前应认定该公司与李某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需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支付二倍工资。◐◐◐◐●☛█▼▲◐◐◐◐●☛█▼▲HtTp://wWW.79110.net豪仕法律网●●●●●●●●●●●●●●●●●●●●●●●●●●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必须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是鉴于现阶段劳动关系的特殊性,为了更有效地保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用人单位在用工中要注意及时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防止因未及时订立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豪仕法律网HtTp://WWW.79110.net▼▲▼▲▼▲▼▲▼▲▼▲▼▲▼▲▼▲

相关文章

  • 浅析提供担保公司要求的反担保?
    浅析提供担保公司要求的反担保?

    导读: 【抵质押率】浅析提供担保公司要求的反担保 纳税记录:企业能尽量合法纳税,有良好的纳税记录,其经营状况比较能够获得担保公司和银行的认可。 担保公司和银行都会对企业进行全面考察,但以上两个事项如果状况良好则 【抵质押率】浅析提供担保公司要求的反担保 纳税记录:企业能尽量合法纳税,有良好的纳税记录,其经营状况比较能够获得担保公司和银行的认可。 担保公司和银行都会对企业进行全面考察,但以上两个事...

    2022-09-17 10:16:18
  • 土地使用权出租与出让、转让、抵押的区别
    土地使用权出租与出让、转让、抵押的区别

    导读: 土地使用权出租与出让、转让、抵押的区别 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抵押后,并不丧失转让权,但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时,应告知抵押权人。 法律咨询:土地使用权出租与出让、转让、抵押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解答:出租就是租给别人 土地使用权出租与出让、转让、抵押的区别 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抵押后,并不丧失转让权,但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时,应告知抵押权人。 法律咨询:土地使用权出租与出让、转让、抵押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解...

    2022-09-17 09:16:15
  • 抵押贷款注意事项
    抵押贷款注意事项

    导读: 【个人抵押小额贷款】抵押贷款注意事项 不管你选择何种抵押贷款,听听专家的建议十分有益: 再融资的时候必须考虑到所有的贷款成本,这不仅包括利息,还包括手续费和点数。 如果想省钱,可以询问一下无成本再融资,这 【个人抵押小额贷款】抵押贷款注意事项 不管你选择何种抵押贷款,听听专家的建议十分有益: 再融资的时候必须考虑到所有的贷款成本,这不仅包括利息,还包括手续费和点数。 如果想省钱,可以询问...

    2022-09-17 09:16:13
  • 浅析抵押物登记证的核发程序
    浅析抵押物登记证的核发程序

    导读: 【预抵押登记证】浅析抵押物登记证的核发程序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 【预抵押登记证】浅析抵押物登记证的核发程序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

    2022-09-17 09:16:11
  • 权利质押与金钱动产质押的区别
    权利质押与金钱动产质押的区别

    导读: 【案例】 1996年2月28日,甲公司在某商业银行申请开立28111345账户,并预留甲公司财务专用章和甲公司总经理印章。经某商业银行同意,甲公司在该账户内存入人民币910万元。某商业银行向甲公司开具进账单。该进账单载明 【案例】 1996年2月28日,甲公司在某商业银行申请开立28111345账户,并预留甲公司财务专用章和甲公司总经理印章。经某商业银行同意,甲公司在该账户内存入人民币9...

    2022-09-17 09:16:09
  • 究竟该确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究竟该确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导读: 【未订立劳动合同】究竟该确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时间 一、基本案情: 申请人李某2009年1月1日到被申请人处(某公司)工作,双方口头约定工作期限三年,每月工资人民币4000元。2009年2月,李某找到公司,要求与其签订 【未订立劳动合同】究竟该确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时间 一、基本案情: 申请人李某2009年1月1日到被申请人处(某公司)工作,双方口头约定工作期限三年,每月工资人民币4...

    2022-09-17 09:16:07
  • 官方详解青岛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
    官方详解青岛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

    导读: 官方详解青岛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 7月21日,我市正式实施公积金贷款新政,如今已过去一周时间,市民仍对其中的“二次申请界定”等问题较为模糊。为此昨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市民关心的一些细则进行详细解 官方详解青岛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 7月21日,我市正式实施公积金贷款新政,如今已过去一周时间,市民仍对其中的“二次申请界定”等问题较为模糊。为此昨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市民关...

    2022-09-17 08:16:18
  • 与权力质押
    与权力质押

    导读: 【动产质押】与权力质押 权利质押与动产质押的根本区别在于,前者以债权、股权和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为标的物,而后者以有形动产为标的物。如果说动产质权是一种纯粹的物权,权利质权严格来说是一种准物权, 共性在 【动产质押】与权力质押 权利质押与动产质押的根本区别在于,前者以债权、股权和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为标的物,而后者以有形动产为标的物。如果说动产质权是一种纯粹的物权,权利质权严格来说是一种...

    2022-09-17 08:16:16
  • 继承人顺序问题
    继承人顺序问题

    导读:导读:我国法律第一继承人顺序中的配偶和子女哪个优先,还是可以同时各自继承一半?《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继承法》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分额,一般应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2022-09-17 08:16:14
  •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的继承关系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的继承关系

    导读:导读:妻与前夫或夫与前妻所生的子女,对妻或夫的后婚配偶而言为继子女,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是姻亲关系,相互之间并无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继承关系有一个前提条件,即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真正形 导读:妻与前夫或夫与前妻所生的子女,对妻或夫的后婚配偶而言为继子女,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是姻亲关系,相互之间并无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继承关系有一个前提条件,即继父母与继...

    2022-09-17 08:1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