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一少妇情迷黑人教练,在家中发生关系,最终酿伦理悲剧
《诗经》中一句“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在后世经常被用来形容让人心生向往的夫妻关系。句中所写的至死不渝的爱情,就算经过了时间的洗礼,也依旧能触动人们的心弦。然而,这只是婚姻的理想状态,现实生活的大部分婚姻,并不会向文学作品中描绘的那般具有诗意,充着的或许不只是浪漫与忠诚,还有无尽的欺骗与背叛。
2014年广东东莞的一对夫妻间就发生过这样一起纠纷,一少妇在婚姻中情迷黑人教练,与之在家中发生关系,最终酿伦理悲剧。丈夫却表示自己可以原谅,希望挽救这段将要走到尽头的婚姻。双方争执不下,将此事诉诸了法庭,那么法院会如何判决这起离婚案呢?
胡某是台湾台南县生人,早年来到广东东莞虎门县工作,在1997年的时候认识了愿意与之相伴一生的女子孙某,二人很快坠入了爱河。孙某是四川苍溪县人,和胡某一样是从家乡来到虎门工作,两个漂泊在外的人互相照顾,给了对方不少温暖。随着感情逐渐稳定,二人决定携手走入婚姻的殿堂,终于在孙某的老家四川办理了结婚手续,正式成为了一对夫妻。
婚后不久,胡某便以双方共同生活的名义,为孙某在她的老家苍溪县买了一套房,但是二人还是回到了虎门生活,毕竟工作和朋友都在这边,在老家买套房子只是为了让孙某和她的家人满意。婚后二人的感情还算甜蜜,共同经营了一家物流公司,做起了物流生意。由于经营有方,公司很快便做得风生水起,夫妻俩相互扶持,眼看着这个家已经渐渐走上了正轨。
在2005年的时候,孙某怀上了身孕,胡某高兴极了,直接将妻子接到了老家台湾待产。胡某一家人对她悉心照料、关爱有加。尤其是胡某,为了能更好地照顾妻子,甚至直接请了长假,每日每夜守在孙某身边,引得周围人都对这对恩爱的夫妻投来羡慕的眼光。
在这样无微不至的照料下,孙某顺利在台湾台南县麻豆镇新楼医院麻豆分院生下了一个可爱健康的女儿,女儿的到来让夫妻俩都感到十分欣慰,胡某巴不得把世上最好的东西统统送给自己的宝贝女儿。从此这个家也多了不少欢声笑语。胡某本以为他们一家人可以永远幸福地走下去,相伴一生,但是好景不长,变故还是发生在了这个原本幸福的三口之家。
孙某有着花钱大手大脚的毛病,不仅消费水平高,经常出入各种各样的高级场所,还时不时要外出旅游。作为公司的主要负责人,这样一来无疑对物流公司的业务就不再上心。时间一长,公司由于缺乏管理,业务从2011年起便开始不断下滑,甚至到后面还开始在外拖欠债务。此时的胡某正忙于自己的工作,所以根本无暇顾及妻子。
就这样,孙某在心里产生了怨言,责怪胡某不再与自己一同经营物流公司的业务,才导致了她一个人力不从心,公司业绩下滑的后果。胡某则指出是她不够上心,耽于享乐才会让业务一落千丈,二人不可避免地因为此事产生了矛盾。或许是胡某一次又一次的忍让,孙某的性子越来越任性,经常在丈夫面前耍小脾气。刚开始胡某还能忍受,到了后来,便开始不耐烦了,不时会控制不住情绪对妻子口出恶言。
这样的举动在孙某看来,无疑证明了丈夫对自己的感情不像从前那般浓烈,她内心对这段婚姻的失望情绪眼看着已经快要达到极点。如果说有什么因素进一步促使了二人夫妻关系的破裂,那还得数孙某的婚内出轨。由于常年有健身的习惯,孙某经常会出入健身房,也就是在健身房里,她结识了她的黑人教练迈克。
和丈夫的暴躁易怒不同,迈克是个体贴温柔的男子,在与胡某的接触中处处体现出十足的绅士风度,这让本就对已经婚姻感到失望的她不可避免地产生了好感。在一天天的接触下来,胡某内心的情感越来越无法控制,二人最终还是突破了道德的底线走到了一起,产生了一段婚外情。不得不说,迈克确实是个浪漫的男子,会给孙某写些肉麻的情书,然而这些情书却成为了二人私情暴露的导火索。
这天,胡某找东西时偶然翻到了几封妻子细心包装的信封,出于好奇的心理将其打开后,信中的内容却让他大跌眼镜,但出于对妻子的信任,此时胡某的心理还只是产生了一丝怀疑,直到有一天亲眼撞见了妻子与黑人教练在家中发生关系,他才彻底认清了妻子已经背叛了自己的事实,这让他十分难以接受,当即就要对迈克动手,幸好被孙某给阻拦住才没有酿成大祸。
事后,眼看事情已经败露的孙某向胡某提出了离婚,反正她早已在这段婚姻中被伤透了心,这下正好可以和迈克名正言顺地在一起。但是胡某在冷静考虑过后,却想到了自己那年幼的女儿,出于不舍让自己女儿被迫家庭破裂的心态,胡某并没有同意妻子离婚的提议,没有办法,夫妻俩只好将此事诉诸了法庭,那么法院会如何裁决此案呢?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院认为双方的婚姻家庭生活本应是幸福美满的。虽然双方于近年来时常有争吵,但主要是因为双方缺乏沟通与信任所导致,只要双方加强沟通,消除误解,相信完全有和好的可能。并且本案不存在《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可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孙某以双方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为由诉请离婚,依据不足,不予支持。
最后,法院驳回了孙某的离婚诉求,二人还是要以夫妻的名义进行相处。其实,在这段夫妻关系中,二人还是有坚固的感情基础的,只要稍加维系,相信一定能消除误会。但必须指出,孙某的出轨行为,无疑是遭人唾弃的,希望她可以意识到自己身为妻子的母亲的责任,不要沉溺于个人感情中,及时回归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