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9岁村霸侵害9名留守村妇,村妇心理失衡实施物理阉割
俗话说得好“冤有头,债有主”,虽然我们不提倡用以暴制暴的手段去解决问题,但是作奸犯科之人,注定会受到应有的制裁。就算能暂时逃过的法律的审判,最终的结果同样会坠入痛苦的深渊。
2009年天津就发生过这样一起案例,一59岁恶霸先后侵害9名美艳村妇,常年来迫于其势力只能默默忍受,直到其中一名村妇在遭遇心理失衡后,与其他几名受害女子一起,对其实施了物理阉割,这其中究竟有何隐情?一切还需慢慢说来。
张某出生在一个贫苦的农村家庭,父母都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由于观念落后,他们对孩子的教育并不重视,认为女子只要找个好人家嫁了便万事大吉。因此,张某刚刚读完小学便辍学回到了家里,帮父母减轻负担。
艰苦的环境培养除了张某勤劳肯吃苦的品质,她一边帮母亲操持家务,一边帮父亲干农活,很快成了家里的得力助手。眼看着日子一天天过去,张某已经到了可以出嫁的年纪,父母在村里为她挑选了一名合适男子,二人就这样在父母的安排下结了婚。
婚后的生活和之前并没有什么差异,张某还是一样日日在家里忙活这儿,忙活那儿,唯一的不同就是有了一个可以互相依靠的丈夫。虽然没有多少感情基础,但好在丈夫是个老实勤劳的人,二人相处地也还算不错,婚后不久便生下了一个孩子。
孩子的到来给这个家带来了不少变化,随着时代的进步,张某意识到了知识在这个社会上的重要性,她不想自己的孩子将来向自己一样,只能待在这个小乡村里度过一生,所以从小开始便十分重视孩子的学习。
好在孩子也懂事,学习用功努力,多年来一直在班上名列前茅,是张某个丈夫心中的骄傲,眼看着孩子已经顺利进入了镇上的高中,夫妻俩开始为孩子上大学的学费做打算。
读大学可不比初中高中,需要花费的费用对这个本不富裕的家庭无疑是一笔巨款,为了尽快凑齐学费,丈夫去到了外地打工,而张某则在村里人的介绍下去到了一户人家当保姆。这户人家为了请保姆不惜开出了高价,而张某正是被高额的工资所吸引,却不想这个决定让自己彻底坠入了深渊之中。
雇主名叫刘某,早年间在外做生意赚了不少钱,积累下来了一大笔家产。靠着财大气粗,常年在村里为非作歹,几乎没有人敢招惹他们一家,算得上村里有名的村霸。但是刘某和儿子的关系并不好,又加上早年丧妻,刘某还不到六十岁的年纪便成了孤家寡人,只能靠请勉强保姆照顾自己。
如果说只是性情蛮横无理,倒是也不至于花高价都请不来保姆,最主要的问题还在于这个刘某还是个好色之徒,经常借着自己的威权在村里对妇女动手动脚,这下名声便被彻底败坏了。村里几乎没有女子再愿意到刘某家来当保姆,尽管他开出了越来越高的价格,但依旧是无人问津,直到张某的出现。
张某作为一个村的居民,自然也是有所耳闻,但为了能多拿点工资,还是硬着头皮去了。起初,刘某只是会借着各种各样的名义趁机对张某动手动脚,所以她还能忍受。让人没想到的是,看着张某毫不反抗,刘某的胆子越来越大,竟在一次张某不备的时候给她下了药,趁其昏迷的间隙强行对她实行了QF。
事后,张某痛苦不已,但为了能拿到一笔工资,她决定在忍耐一会儿。在之后的日子里,见此方法有效,刘某先后用同样的方法对村里其他八名女子实行了QF。只是碍于刘某的势力以及考虑到自己的名声,她们往往都是敢怒不敢言。直到张某召集了她们,众人开始计划对刘某实施一场报复。
现在只需要一个契机,然而这个机会很快就来了。刘某的儿子因为沾染上了赌瘾,在外面欠下了巨额的赌债,为了偿还债务,刘某耗尽了家财,不仅失去了在村里为非作歹的资本,也再难支付张某的工资。于是,张某带上村里的八名女子,在一个深夜闯进了刘某的家门,对其实行了物理阉割。
事后,刘某被送往医院救治,才得以保住了性命,但是却落下了终身的残疾,而这九名女子则主动去了当地的派出所自首,向警方交代了自己的罪行。她们在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对刘某生命安全造成危威胁的情况下对其实施伤害,造成了其终身残疾的后果,该行为已经触犯了故意伤害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但是考虑到事出有因,是刘某违背9人的意愿强行进行QF在先,并且九人在事发后存在主动自首的情节,罪行依法可以得到从轻。
最后,张某在内的9名女子被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了十年有期徒刑,刘某则因为QJ罪被判处了十五年有期徒刑。虽然刘某受到了应有的制裁,但9名受害女性也不得不因为自己的冲动接受法律的审判。为了这样一个禽兽遭遇牢狱之灾,实在是不值得,如果她们可以寻求合法的手段对其进行制裁,结果或许会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