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恶性杀人案:情侣杀害12名求职打工妹,事后将其面部剥离
莎士比亚说过:“世间的煊赫光荣,往往产生在罪恶之中,为了身外的浮名,牺牲自己的良心。”罪恶之所以会产生,是源自贪婪的欲望。有些人为了名,有些人为了利,结果无疑都是丢掉了做人最根本的良心,成为了满手鲜血的恶魔。
深圳就曾经发生过这样一件骇人听闻的恶性杀人事件,为了追逐利益,一对情侣竟不惜杀害12名求职打工妹。事后为了隐瞒罪行还残忍将其面部剥离,可谓是无所不用其极。这其中究竟有何隐情?这对情侣最后的结果又会如何?一切还需慢慢说来。
那是在21世纪之处的深圳,作为刚刚起步的新兴城市,在许多人眼里是遍地黄金的大都市。因此,不少年轻的男男女女来到这里寻求机会,只希望能借这股时代发展的东风做出一番属于自己的成就。
出生在湖南衡东县的马勇也是这其中之一。作为那个年代当地为数不多的中专生,马勇一心想靠自己的才能打拼出一番成就,当听闻深圳有很多赚钱的机会时,他丝毫没有犹豫地离开了家乡,来到了这个陌生的城市。
当开始,马勇也是拼劲十足,四处寻找机会,可在那个人才遍地的大都市,他的那点才华与能力无疑是井底之蛙。四处碰壁的经历很快让他从前的那些骄傲消失殆尽,其实倒也不是完全没有机会,只是他没有办法放下面子去从事那些普通的工作,就这样,眼高手低的他打拼多年也还是一事无成。
眼看着身边的人都闯出了一番成就,马勇心里产生了强烈的心理落差,他开始忌恨这个不给他机会的社会,嫉妒那些轻松走在他前面的人。就在他挣扎在谷底的时候,他遇见了一个对他意义非凡的女子段智群。
段智群和他一样,也是挣扎在社会最底层的那一类人。或者说,她的身世比马勇更加凄惨。13岁时被拐卖给了一个老头当老婆,后来好不容易逃出生天来到了深圳,结果生活也还是凄惨无比。
两个人境遇相同、性格相合,就这样产生了感情,过上了彼此取暖的生活。只可惜,他们并没有在相互依偎之下走向一条正确的道路,而是走上了极端。由于生活条件得不到改善,二人又不愿通过勤劳致富,只想着可以轻松获得想要的一切,带着这样的想法,二人开始了他们的计划。
由于常年接触中介公司找工作,他们对中介公司的招聘流程可以说是十分熟悉,利用这一优势,他们开始把目光放到了那些初次走上社会的求职打工妹身上。为了能取得这些打工妹的信任,二人自称是中介公司的人,在求职市场四处寻找目标。
很快就有人上钩了,小敏是一个第一次来到深圳打拼的年轻姑娘,这天她来到求职市场找工作时,遇见了马超和段智群二人。听完二人介绍的工作,小敏非常心动,当下就表示愿意同二人前往公司作进一步了解。
就这样,三人去到了一间出租屋内,段智群拿出一份资料说是需要填写相关的信息,小敏丝毫没有怀疑,俯身准备填写。就在这时,身后的马超拿出一根木棍狠狠朝小敏的头部击打下去,很快小敏便晕死了过去,事后,二人将小敏身上的钱财一扫而空,又为了隐瞒其身份,残忍地将其面部剥离,随后抛尸野外。
这是二人犯下的第一起案例,随后,用同样的手段,二人相继残害了12名在外求职的打工妹。然而,这样频繁的失踪案件很快引起了警方的注意,在了解到相关失踪女性都是在求职时失去的联系后,警方很快把目标锁定在了求职市场。
而马超与段志超可疑的行踪无疑暴露在了警方的面前,随着对二人展开跟踪调查,果然在二人的住处发现了作案用的刀具,以及大量的血迹和DNA信息,他们的罪行已然无处可藏。警方当即将二人带回警局进行审问,起初,段智群还企图隐瞒犯罪事实,声称自己是被马超胁迫的,但警方并不会听信她的一面之词。
经过调查,二人先后作案12起,总共杀害了12名无辜女性,抢得了部分现金以及10部手机。他们以抢夺钱财为目的,在带有强烈主观恶意的情况下对12名女性进行杀害,事后还对其面部进行了剥离,手段残忍,动机卑劣,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不仅严重触犯了故意杀人罪,还触犯了侮辱尸体罪。
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生命是行使其他一切权力的基础和前提,任何公民的生命都受法律保护。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二条规定,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罪是指,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最后,数罪并罚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侮辱尸体罪判处了马勇、段智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二人为自己的恶行付出了生命的代价,然而相比他们犯下的罪恶,这样的处罚不过是罪有应得。二人在面临生活带给他们无的尽的苦难时,没有去想办法改变现状抵抗现实,而是选择了把苦难加注在其他人身上,这样的行为对他人无疑是不公平的,可二人却觉得理所应当,实在是让人咂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