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3年,河北女出纳携巨款失踪,21年后尸骨在水泥地面下被发现
我们常说,恶人终会有报应的。但有些时候,报应似乎来得太晚了……
60年代工厂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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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3年11月22日上午,河北省张家口市矿山机械厂的女出纳李扬,告别丈夫和孩子后,前往银行取款了。这一天厂里发工资,所有人都等着李扬呢。
接近中午时分,机械厂会计科长还是不见李扬回来,十分着急,以为她因为什么事耽误了取款。于是,厂里派人急匆匆赶到李扬家中,询问情况。没想到,李扬的丈夫一脸茫然,说妻子早就出门取款了,一家人还等着她回来吃饭呢。
李扬的丈夫和厂里的会计都急了,难道取款的时候出了什么事?他们立刻赶到银行,结果工作人员告诉他们,李扬10点左右就把钱取走了,一共是一万六千多元。
10点取走了钱,既没有去厂里,也没有回家,李扬去了哪里?所有人都着急了,现代人可能觉得一万六千多元不是大数目,但是在60年代,这绝对是一笔巨款。
60年代的工资和物价大概是怎样的?在《中国统计年鉴》中,1960年全民所有制单位的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28元,每月工资仅为44元。实际上,这在当时算是高收入了,普通工人的月工资大约是15元至30元左右。如果在农村,绝大多数家庭的收入更低。
当然,那个时候的物价也比较低。举个例子,1961年的河南郑州,精粉两毛六分钱一斤,精米两毛钱一斤,猪肉八毛四分钱一斤。在天津,当时牛肉七毛钱一斤,羊肉七毛六分钱一斤。那个时候拿出10元钱,能买到大闸蟹12斤,大黄鱼30斤,青菜500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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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想而知,一万六千多元对于人们来说,是难以想象的巨款。全厂人一个月的工资,就这么和出纳李扬一起,彻底失踪了。
李扬的丈夫和工厂立刻报了警,当天下午,警方调动大量人员,在张家口大街小巷进行搜寻。荒野水沟、废墟枯井,所有犄角旮旯都找了一遍,但毫无发现。那个年代没有什么监控录像,也没有人在意李扬取款后去了哪里。
当时,张家口大街小巷都在谈论此事,因为找不到人,各种传言都来了。有人说李扬已经被害,肯定是遇到抢劫的了。还有人说李扬没死,她肯定早有预谋,带着巨款跑到香港了。甚至还有人猜测,李扬可能是特务……
警方虽然花了很多时间追查此事,但始终找不到线索,随着时间的流逝,这起案件也被人遗忘了。
1984年6月14日下午,张家口市东河沿改造居民住宅区,三名工人在工地干活的时候,发现一块水泥地面比周围区域都要厚。他们觉得很奇怪,于是挥舞铁锤用力砸开了这片水泥地面。三人定睛一看,吓坏了,水泥里出现一只带着脚骨的皮鞋。
周围的工人闻讯赶来,又砸开了一些水泥,发现了一个包裹着长发的颅骨。工地挖到尸骨的消息迅速传开,周围的居民纷纷赶来看热闹,猜测到底是怎么回事。没多久,人群中挤进来一位老大娘,她的名字叫刘杏珍,是这一带的老住户了。
刘杏珍曾是东河沿街道的治保主任,当年李扬失踪的时候,警方重点排查了东河沿街道一带。那一段时间,刘杏珍配合民警日夜走访调查,对这起案件刻骨铭心,她一直不相信李扬会“卷款潜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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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看着被封在水泥之下的尸骨,刘杏珍忽然觉得,这可能就是当年失踪的李扬!于是,她让民工保护好现场,不要让其他人靠近,之后赶紧去派出所报了案。
基建工地发现尸骨的消息,从派出所逐级上报到了市公安局,很快相关领导和刑侦人员来到了现场。刑侦人员小心翼翼地处理包裹尸骨的水泥块,把每一块尸骨残片都收集好,法医很快就出具了初步鉴定报告:死者颅骨有钝器伤痕,是非正常死亡。
这片工地是老住宅区,发现尸骨的水泥地面,曾是谁住的房屋呢?这一点非常好查,当天民警就查到,住在这里的是原地区物资局总务科乔世凯。进一步查明,乔世凯因为经济犯罪被判刑五年,因为身体不好,正在保外就医。
当天晚上,警车就来到了乔世凯的家中。当民警敲开门后,发现屋子里站着很多人,都是乔世凯的亲戚。到了卧室中,民警看到床上直挺挺的躺着一个人,已经没有了呼吸。乔世凯的妻子张葆珍哭着对民警说:“乔世凯已经死了。”
天底下怎么有这么巧的事情?下午刚刚发现封在水泥中的尸骨,晚上嫌疑人就死了?民警把张葆珍带回警局具体调查。张葆珍交代说,自从工地开始施工以来,乔世凯经常跑过去围观,他害怕屋里埋的尸体被人发现。
14日这一天,当工人发现水泥中的尸骨时,乔世凯就在旁边围观。他知道事情已经暴露,于是回到家中,让妻子做了些饭菜,吃饱喝足,穿好衣服,喝下了大量的敌敌畏。张葆珍说,乔世凯觉得自己气数已尽,该走了。
几天后,警方的鉴定和调查结果显示,被发现的尸骨就是李扬。现在乔世凯已经死了,21年前的那一天到底发生了什么,只有张葆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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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连夜审问,张葆珍承认死者就是李扬,但辩称是丈夫动手杀人,自己并不知情。当丈夫挖坑埋尸时,自己才发现这件事,并没有参与作案。不过,当民警再次提审的时候,张葆珍终于供述了一切。
原来,早在1963年春天的时候,张葆珍和李扬就在百货公司购物时认识了。因为两人都是沧州人,聊起来也十分投缘,很快就成了好友。后来,李扬常常到张葆珍家做客,闲聊中乔世凯得知,张葆珍是机械厂的出纳,每个月22日都要去银行取钱,给厂里的工人发工资。
乔世凯夫妇明白,机械厂工人很多,每个月的工资都是一笔巨款,如果能弄到手,那就不愁吃喝了。在金钱的诱惑下,两人完全失去了理智,共同拟定了谋财害命的计划。
当年10月22日,乔世凯悄悄跟踪李扬,摸清了她取款的时间和路线。11月21日晚,乔世凯和张葆珍下定决定,做好了一切准备。22日早上,乔世凯早早守候在银行附近,见李扬取款出来后,立刻走上前去,找理由让李扬到自己家中坐一坐。
李扬毫无防备,跟着乔世凯去了。进屋之后,张葆珍把李扬拉到床边坐下,寒暄几句后,假意起身倒水。就在此时,乔世凯已经悄悄溜到李扬身后,他手持斧子从背后朝李扬的头部猛击几下,李扬当场死亡。
两人赶紧把李扬身上的钱拿走,张葆珍抽出一条褥子盖住尸体,乔世凯则开始在屋里挖坑。夫妻俩很快就在房屋的东北角挖了一个大坑,把李扬埋了起来,上面浇灌了水泥。不过很快他们就发现,屋里开始弥漫着难闻的尸臭味。夫妻俩不敢把尸体挖出来,于是又在埋尸处铺上了第二层水泥。
得到了一笔巨款,两人十分兴奋,当风头过了之后,他们开始好吃好喝,享受着这笔钱。随着时间的流逝,李扬失踪的案件逐渐被人们淡忘,乔世凯夫妻也不再害怕了。虽然李扬的尸骨就埋在房子里,但他们似乎已经习惯了,就这么安稳地生活着……
张葆珍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但乔世凯已经死了,他逃过了制裁。
老百姓常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对于此案来说,乔世凯谋财杀人,舒舒服服过了21年,最终“自我了断”。那么,对于他的“报应”,是不是太晚了一点?
“恶人自有恶报”的说法,实际上有点自欺欺人,要让坏人接受惩罚,我们需要依靠的还是法律和警察。我们的刑侦手段更先进,法律更完善,才会真正做到“恶人有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