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男学生爱上生物老师,强闯宿舍与其发生关系,最终引发血案
“从来没有任何一个女孩能够让我如此动心,幸运的是上天让我碰到她,不幸的是我们注定无法在这个世上成为伴侣”
或许你会觉得难以置信,但这确实是山西某地的一个高中生向自己的老师表达的爱意,但这终究是一段不被世人接受的畸恋。男学生爱上生物老师,强闯宿舍后与其发生关系,最终因此而引发血案。
这起案件的结果究竟如何,而男学生又为何要因此走上如此极端的道路呢?这一切还要从男学生的经历说起。
冯晓云出生于1991年山西某个农户家庭,因为家境贫困,再加上母亲突然重病,彼时学习优良的冯晓云不得不在16岁初中毕业之后,选择外出打工以补贴家用。兜兜转转,正当他对自己的前途一片渺茫时,在北京打工的他刚好得到了某高校保安的工作。
两年的保安经历让冯晓云对校园生活也产生了期待,如果当初自己没有辍学,自己是不是也会像这些大学生一样,在独属于自己的领域中发光发亮。再加上初中毕业那年还被当地的某所重点高中录取了,冯晓云心中更是充满了遗憾。
所以在他19岁的这年,眼见家里已经过了低谷期,为了圆梦,冯晓云毅然决然地回去复读,纵然已经荒废了3年,但他还是凭借优秀的成绩考取了高中,并年年都成为学校奖学金的获得者。
当时所有人都认为,冯晓云以后的前途必将不可估量,可所有人都没有料到,在他高三这一年,眼看就要一脚踏进梦想的大门,所有的一切却都就此戛然而止。
田丽虽然只比冯晓云大1岁,但彼时的她确实冯晓云的生物老师,毕业成绩优异的她不仅成功入职该校,并且在入职的第一年就让她带领高三毕业班。田丽知道,这是学校对自己的重视与培养,为了担起这份责任,田丽对办理的每个学生都十分关心,而仅仅只比她小一岁的冯晓云得到了她更多的关注。
不仅仅是出于老师对学生的寄托,更是同龄人对梦想追逐的理解,田丽几乎将自己考大学的所有经验都倾囊相助,只为了能够让冯晓云在逐梦的过程中不至于走弯路。可她却忘了,冯晓云在是一个学生的同时,还是一个男人。
彼时已经23岁的冯晓云从未被异性如此呵护对待,在加上田丽青春靓丽,长期的相处让冯晓云渐渐对她生了情愫。或许是因为高三学业的压力,以及坐在教室中长期面对周围同学的打量,让冯晓云心理逐渐扭曲。
所以即便得知田丽已有男友的事实,但这并未让冯晓云有丝毫的怯懦,在他看来田丽同样也应该喜欢自己才对,于是身为生活委员的他,在本该做最后冲刺阶段的时候,却将心思放到了情爱身上,时常找各种理由与田丽接触。
田丽本就是有男友的人,又何尝不知冯晓云对自己的心思,可这时如果选择离开,显然就是对其他学生的不负责,因为一个学生,而让其他学生来承担这份责任,田丽显然做不当将他人的未来当做儿戏,无奈之下只好刻意避免与冯晓云的单独接触。
2005年10月,田丽与男友的工作也逐渐稳定,两人结婚也逐渐被双方长辈提上了日程,可沉浸在步入婚姻喜悦中的田丽并未想到,这竟然会是她的催命符。
当冯晓云得知生物老师田丽确定婚期之后,逐渐扭曲的心态竟然就此走向极端,于是便强闯教师宿舍要与田丽发生X关系。眼看婚期在即,田丽又怎会愿意就此妥协,一番挣扎之后直接抛出了宿舍到了街道上,正当自己认为已经安全的时候,一把尖刀朝着田丽身后狠狠的刺了过来。
既然不能在一起,那她也不能获得自己的幸福,看着跑出去的田丽,冯晓云知道错过了这次机会,自己以后再也无法与田丽有任何接触了,一时恼羞成怒的他拿着刀便朝着田丽冲了过去,就这样在连刺21刀之后,冯晓云这才住手,无疑田丽已经失去了生命迹象。
其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案发之时,冯晓云已经23岁,是一个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成年人,需要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而他对着田丽连刺21刀,明显就是想要致田丽于死地,存在明确的故意杀人的目的,手段残忍主观犯罪动机恶劣,所以冯晓云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情节十分恶劣的故意杀人罪。从本罪的量刑标准来看,冯晓云无疑会被判处死刑。
然而在杀害田丽之后,冯晓云没有一丝的迟疑,直接用刀割上颈部自杀,最终后果因伤势过重而抢救无效死亡。据法律明确规定,犯罪后自杀身亡的,一般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
虽然被判刑的,冯晓云也难逃一丝,可一个是戴罪而亡,另一种则是怀有私心地选择自杀,无论是从法律上,还是道德层面,都无法给被害人家属一个安慰。可血案已经酿成,事已至此,也只能希望田丽家属能早日走出悲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