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安徽一KTV陪酒女因太漂亮,被客人惦记,警察帮她讨回公道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在KTV、酒吧以及各种商务聚会上有一类人非常特殊,即“陪酒女”,虽然她们的本职工作就是陪酒、搞气氛、满足男性顾客的虚荣心,看起来并不涉及违法犯罪活动,但这个行业是典型的色情擦边行业,经常在这个行业里的人,再如何洁身自好,也会有栽跟头的一天。
2021年安徽一家KTV的陪酒女就因为太漂亮,被客人惦记之后灌醉实施了QJ,幸好最后这位陪酒女趁对方不注意逃跑,并报了警。
这位陪酒女就是藏女士,藏女士其实有男朋友,但男朋友收入一般,而藏女士学历不高,找不到高薪工作,又不想被人说是菟丝花,思来想去就在KTV当了一名陪酒女。
她的工作就是给顾客送酒、倒酒、活跃现场气氛,听起来非常轻松,实际上也确实轻松,因为藏女士长相漂亮、身材高挑,随便说几句话就有人捧场,有人愿意为她花钱,她不愁业绩,也不担心自己需要过分看人脸色,她很满意。
不过这个工作并非毫无烦恼,总有人伸出咸猪手吃她的豆腐,戴女士起初不太适应,但随着拒绝的方式花样百出,手段逐渐炉火纯青,她不再把这些揩油行为放在眼里,却不想栽了一个大跟头。
2021年1月15日晚上7点,一群商务人士走进KTV,不仅叫了一堆吃喝玩乐的东西,还指名要人陪酒,藏女士被安排伺候张某。
张某戴着眼镜,看上去文质彬彬,而且年纪轻轻就在当地开了一家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算是一位典型的成功人士,戴女士毫无心理负担地陪他喝酒,又给他唱软绵绵的情歌。
她不知道的是,张某此时已经对她产生了非分之想,不过因为张某是公司老板,而戴女士不过是一个陪酒女,所以他并不屑于走正常程序,甚至认为戴女士一定很轻浮,并不需要他先追求并取得X同意,于是一个劲地给戴女士灌酒。
顾客灌的酒不能不喝,因为喝了之后由客人买单,她喝得越多,客人买的就越多,她的业绩就越高,戴女士因此喝下了不少酒,竟然头一回醉倒在了KTV,而张某见此,直接和朋友一起将藏女士带入了一家酒店房间,等朋友走后,张某就对戴女士实施了QJ行为。
那时候的戴女士不省人事,对这一切连反抗的意识都没有,直到晚上11点半,戴女士才清醒过来。
看着一丝不挂的自己,和同样一丝不挂背对着自己的张某,戴女士崩溃至极,但她没有嚎啕大哭,只是悄悄溜进卫生间,确认张某依然没有醒以后,她裹着浴巾冲到了酒店前台,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打通了男朋友的电话。
男朋友一看到她只裹着一张浴巾,顿时明白发生了什么,将她送回家以后,两人就报了警。
警方将戴女士带去做了检查,检查结果显示戴女士血样中乙醇含量为61.8mg/100ml,根据相关规定可以知道,这个数值说明戴女士处于醉酒状态;此外,戴女士阴道拭子以及房间内的床单、毛巾上,均检测出DNA,该DNA与张某的DNA一致。
加上张某朋友的证词以及监控可以证明,戴女士确实是在不省人事的前提下被送入酒店房间的,因此到这里已经能够形成一个基础的证据链,证明戴女士处于醉酒状态时被张某QJ。
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解释规定,行为人违背妇女意愿,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X关系的行为可视为QJ。
这里的“其他手段”就包括,利用灌醉的手段致使妇女处于不知反抗状态,当妇女处于不知反抗状态时,行为人强行与之发生X关系,妇女酒醒之后认为违背其意愿,那么行为人就构成QJ,比如该案中的张某。
随后张某被当地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到案后张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QJ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由于张某认罪认罚,态度良好,并且其家属以赔偿帮助张某取得了戴女士的谅解,戴女士出具了谅解书,谅解书可以起到减轻罪行的作用,法院综合所有情节,以及酌情减轻情节之后,以QJ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张某作为一个成功人士,却以傲慢的姿态对待一名女性,这是他不成功的地方,牢狱之灾想必能够让他意识到这一点,不过张某的牢狱之灾只能稍微抚平戴女士内心的伤痕,却不能抹去,但是戴女士的伤痕并不完全是张某一个人的原因。
人生在世,赚钱还是得走正道,旁门左道、歪门邪道所具备的风险与正道相比较起来,是百倍、千倍,戴女士既然选择作为一名陪酒女,张某就是她的一个风险,她可以怨恨张某,却也不得不反思自己,是不是应该换一个工作,哪怕收入低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