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西一和尚,因情人被香客横刀夺爱,心理失衡酿成惨剧
佛门弟子在入门之后首先要进行剃度,剃度之后便会有第一个“戒疤”,这一戒疤代表的就是“清心”,也就是要了结世间的恩怨情仇。戒疤越多代表道行越深,心态越超然。
作为僧人,斩断七情六欲是必要的选择,寺庙应当是纯净心灵的归处,而不是躲避世间杂乱的藏身之所,所以那些借着“出家”的名义在寺庙中苟且偷生的人终究要遭到唾弃,2013年江西一和尚,因情人被香客横刀夺爱,心理失衡酿成惨剧。
这起荒唐的案件之所以被发现,是因为2013年1月25号下午彭泽县某派出所接到了群众的报警电话,报案人称有一个和尚穿着僧袍在光天化日之下作案,手中不仅拿着一把砍刀,还拿了一大桶汽油,随时随地都有可能给附近居民造成危险。
警方赶紧前往报案人员所在地点,果然赶到现场的时候发现浓烟阵阵,有一户村民的房屋已经被点燃,熊熊大火让人望而生畏,就在房子不远处还有一名孕妇躺在地上痛苦呻吟,警方赶紧将其扶起并送往医院,所幸腹中胎儿并无大碍,但是孕妇小程全身上下共有5处伤口,缝合了20多针。
一个和尚究竟为什么要做这种砍人放火的事情?警方当时认为最清楚情况的就是小程,但是小程却表示自己从未见过这个和尚,本来她还以为他只是过来“化缘”,没想到一到面前他的情绪就十分激动,嘴上嚷嚷着“冯建德!”小程告知他冯建德不在家之后他便挥刀砍了过去。
和尚口中所说的冯建德就是小程的公公,据小程所说是个虽然年纪大却十分风流的人,附近的居民对他也是这种评价,费尽周折找到他之后,他对自己的儿媳妇表示了歉意,随后说出了自己被和尚追杀的原因。
冯建德的老伴多年前就因病去世,但是他在丧偶之后一直沾花惹草,从来没让自己闲下来过,就在几个月之前,他在寺庙中上香的时候认识了沈丽娟。两棵老树开新花,两人很快就走到了一起。
此时的冯建德还不知道原来沈丽娟并不只有他一个情人,在他之前,沈丽娟早就和一个叫做沈云的和尚在一起了,并且两人还一直同居住在一起,他这个香客反倒是横刀夺爱的人。
到了这个年纪,夏建德自问见过不少世面,在这种情况面前丝毫不慌乱,认定沈丽娟真心爱的人就是自己,因为如果她与沈云两人是真心相爱的话,她根本就不会答应他的追求,有了这种底气,他反倒觉得沈云才是多余的人。
沈云是东升乡一家寺庙里的和尚,吃斋念佛多年,时常一袭僧袍加身,法号释觉根,看上去确实是个“正经”僧人。然而他从未真正了断七情六欲,在一次做法事的过程中认识了沈丽娟,那时候他便感叹眼前这位女子容貌秀丽,十分温柔,所以一直找借口与她联系,假借佛家的名义对她嘘寒问暖。
沈丽娟是个多情的女人,去寺庙中烧香拜佛只为心事太多,去寺庙中求一份安稳,得到了沈云的指点迷津之后便觉得心胸开阔,常常进入寺庙与沈云常谈心事,谈着谈着就与他进入禅房接受开化,最后两人又直接冲破了层层思想的束缚,在禅房中犯了大忌。
捅破窗户纸之后,沈云在寺庙脚下租了一个房子,与沈丽娟两人同居住在一起,他白天吃斋念佛,满嘴仁义道德、阿弥陀佛,到了晚上便立刻“还俗”,与沈丽娟以夫妻一样相处,直到2012年底,他回到租房中发现家中有其他男人来过的痕迹。
沈丽娟与冯建德二人的关系就此暴露,两人都不作过多解释,沈云这时候突然有了出家人的豁达,自我安慰一切随缘,与冯建德进行商议之后,最后决定让冯建德对他进行经济补偿,他便与他们二人划清界限。
然而过了一个多月,沈云始终没有收到冯建德的赔偿款,心中十分窝火,于是在1月24号晚上他给沈丽娟拨通了一个电话。
电话接通之后,对面与他说话的人不是沈丽娟而是冯建德,沈云此时已经十分愤怒,在听到对方含含糊糊的回答之后更是气不打一处来,一想到他们俩如此浓情蜜意,沈云决定对他们俩进行报复,于是第二天一大早就准备了一把砍刀,去山下买了一桶汽油。
他知道冯建德的家在哪,气势汹汹去他家时却只看到他的儿媳妇,气急败坏的沈云随即对无辜的小程胡乱挥刀,将汽油倒在地上之后点燃一把火就跑了。
他这一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和放火罪,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应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小程的伤情已经达到轻伤级别,所以应当以故意伤害罪对他进行追责。
此外,放火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具体一种,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犯此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沈云这一番行为已经使得冯建德的房屋被毁,导致了较为严重的财产损失,所以他必须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并附带民事赔偿。和尚因情人被香客横刀夺爱,心理失衡酿成惨剧,实乃荒唐。
在寺庙中渡己渡人,实际上却是害人害己,沈云处理事情的方式不对,沈丽娟与冯建德处理感情的方式也是过错严重,他们三个人都“不讲武德”,最后终究是自食其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