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贵州3名男子轮奸少女,一人判10年,为何后面2人判11年?
正所谓“网络一线牵,珍惜这段缘”,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人们交友谈恋爱不仅限于朋友介绍和父母安排,利用网络可以让天南地北的异性发展成情侣关系。
但正所谓“天下之物莫凶于鸠毒,然而良医囊而藏之,有所用也”,任何东西都是利弊参半的,网络也是一把双刃剑。有人利用网络成功脱单,有的人却通过网络掉入陷阱,丢了清白不说,还酿成了一桩悲剧。
2020年,贵州贞丰县就发生了一桩侵犯案,3名成年男子通过网络交友约15岁女孩出来喝酒。将女孩灌醉后,三人轮流对女孩实施了侵犯。明明犯罪情节一样,可三人中有1人获刑10年,其余两人被判了11年,这是为何?
2020年4月16日,贞丰县警方接到报案,一名15岁的小女孩来到派出所,哭哭啼啼地说自己遭到三个人的侵犯。民警得知后立刻对女孩的身体进行检查,果然从其体内检测出三名男子的DNA。
女孩叫小王,是贞丰县初二学生,平时喜欢玩手机在网络上聊天。一次意外认识了一个自称夏某某的男网友。夏某某出手豪爽,经常给小王在网上送礼物,因此小王对夏某某的感官不错。
案发当天,夏某某主动邀请小王出来吃饭喝酒,小王没有多想便答应了下来。没想到小王在喝醉后,被夏某某趁机带回家,并实施了侵犯。不仅如此,小王在迷迷糊糊中发现,除了夏某某,还有其他两名男子也趁机侵害了自己。
等小王醒来后,夏某某和其他两名涉案男子已经逃离现场,小王看着一丝不挂的身体和狼藉的床单被子,顿时欲哭无泪。经过一番思想挣扎,她最终还是决定去报警,希望民警能够将夏某某及其朋友捉拿归案,给予他们应有的惩罚。
警方通过监控锁定了三名犯罪嫌疑人,虽然三人已经逃离了贞丰县,但在警方的天罗地网下,很快就被民警抓获。其中主谋夏崇彪正是小王的网友,除了他之外,其好友夏吉发和简常稳也涉嫌构成了QJ罪。
落网后三人坦白交代了自己侵犯小王的全过程,原来夏崇彪早就对小王心怀不轨。4月16日下午,三人本来准备在贞丰县星中心找女性喝酒,可寻找了半天却没有发现合适人选。刚好这时小王发来信息,这才让夏崇彪下定决心对小王实施侵害。
他将小王约到自己工作的理发店,还叫来了其他三名朋友一起喝酒。就这样6男1女在凌晨1点喝酒痛饮,小王酒量不行,很快就说要去上厕所,夏崇彪带着小王去附近的公厕方便。在小王上完厕所后,夏崇彪却没有带着小王回理发店,而是直接将小王带回了自己的出租屋内。
随后夏崇彪给其他人发消息,说小王喝醉后先回家,让他们也各自回家。再然后夏崇彪就趁着小王醉酒,与失去意识的小王发生了关系。在发生关系后,夏崇彪还特意给夏吉发和简常稳发消息炫耀。
两人得知夏崇彪趁机侵犯了小王,内心产生嫉妒,于是先后赶到夏崇彪的出租屋内,也对小王实施了侵犯。就这样,三人轮流与未成年的小王发生了关系,并在事后逃离了出租屋。等小王醒来,看着一丝不挂的自己,想要后悔已经为时过晚。
好在小王及时报警,警方也很快就将三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但法院审理判决时,对于三人却给出了不同的判决。夏崇彪和简常稳被判处11年,夏吉发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为什么三人罪名相同,判刑的结果却不同?
首先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QJ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违背被害人的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
夏崇彪趁着小王醉酒与其发生关系,虽然在过程中小王并没有反抗,但前提是小王醉酒失去了反抗的能力。因此法院最终认为,夏崇彪构成了QJ罪。夏吉发和简常稳得知夏崇彪侵犯小王之后,非但没有报警,反而参与其中,因此同样构成了QJ罪。
不仅如此,三人先后轮流侵犯小王,属于轮J情节。《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二人以上轮J的;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法院之所以对三人判处了两种刑法结果,主要原因是夏吉发在案发后第一个坦白罪行,并认罪认罚。从案件本身来看,三人虽然犯罪有先后,但都属于主犯,应该一视同仁。可事实上,三人落网后,夏吉发最先认罪坦白,夏崇彪和简常稳得知后才开始坦白罪行。
因此法院最终决定,予以夏吉发10年有期徒刑,在满足十年以上、无期徒刑或死刑的量刑标准上,给予最轻的处罚。至于夏崇彪和简常稳,虽然也能够坦白罪行认罪认罚,但他们不是最先坦白罪行的,因此获得的处罚相对较重。
正所谓“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这句话从来不是说说而已。如果三人在案发后没有逃离,反而主动投案自首,或许最终等待他们的,会是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