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小伙参军尿检呈阳性,警方一调查,一碗牛肉面引出真相
小王报名参军,想报效祖国,因尿检呈阳性而被取消参军资格。小王没吸过毒,尿检呈阳性,最后发现罪魁祸首竟是一碗香辣牛肉面……
四川的小王是个相貌端正又帅气,浑身上下透着军人气质的小伙子。小王小时候很崇拜军人,迷恋军人那一身绿,并立志长大后一定去参军,报效祖国。
因为有个军人梦,小王自小就注意锻炼身体,为长大后圆军人梦打好基础,除了注意锻炼身体,小王还时常学军人走路和站姿,所以,长大后的小王浑身上下透着军人的气质。
2015年9月,职高毕业的小王响应祖国的号召,积极报名参军。
参军前的一切审查,小王都顺利通过了,就差最后一关政审了,政审一通过,小王就能如愿做一名报效祖国的军人。
政审需要做尿检,尿检时,看着用来专门检测毒品、吗啡之类的试纸出现一道红杠时,小王傻眼了,惊得脑袋一片空白,自己从未没有吸过毒,尿检为什么会呈阳性。
尿检呈阳性就是吗啡阳性,意味着被检测人吸过毒,就算没有吸过毒,也会被怀疑吸过毒。
负责政审的警官问小王,你是不是吸过毒?小王说,我没有吸过毒。
警官又问,你真的没有吸过毒吗?小王说,真的,我绝对没有吸毒,毒品这东西大家都知道危害性很大,都害怕和远离它。
眼前这个相貌端正、精神状态好的小王看起来确实不像吸毒的人,一般人不会把毒品和小王联系在一起,但小王的尿检呈阳性却又是事实。
警官又问小王,你会不会是无意间接触了毒品,比如和朋友出去K歌什么的?
小王说,因为报名参军了,我很注意饮食作息,所以,报名参军后,我都是待在家里,没有出去跟朋玩。
不管小王怎么为自己申辩和解释,但仍改变不了尿检呈阳性的事实。因为怀疑小王吸毒或曾经吸过毒,警官们决定对小王的社会关系进行走访调查,第一站就是先去小王家了解情况。
小王的父母十分支持儿子报名参军,报效祖国,看着儿子过关斩将,就差最后一关了,夫妻俩本来很开心,得知儿子在最后一关尿检呈阳性时,他们又惊又难过,开心不起来。虽然难过,但他们了解自己的儿子,也相信自己的儿子,因此,他们对警官们说,儿子小王一直是个自觉又自律的好孩子,绝对不会吸毒,也从未没有吸过毒。
之后,警官们又对小王的亲戚和朋友走访调查,亲戚和朋友也都十分肯定说,小王的人品很好,不会吸毒,也从未没有碰过毒。
走访调查后,虽然小王的父母和亲朋好友都说小王从来没有吸过毒,但参军毕竟不是小事,因怀疑小王曾经吸过毒,负责政审的警官们为了慎重起见,最后还是取消了小王的参军资格。
参军资格被取消,小王的军人梦彻底破灭了,而且还背负着疑似吸毒人员的身份。小王很难过,整天把自己关在房里,闷闷不乐,自己明明没有吸过毒,为什么尿检呈阳性,这到底是什么原因引起的呢?
小王在难过中冥思苦想,把自己报名参军后的点点滴滴想了又想,尤其是政审前一两天和政审当天的点滴,希望能从中找出答案。
几天后,小王去花桥派出所告诉民警,他尿检呈阳性,罪魁祸首很可能就是一碗香辣牛肉面,因为尿检当天早上,他在花桥镇一家名叫“馄饨大王”店里吃了一碗香辣牛肉面,然后再去做尿检。
以前他看过新闻报道有些店为了生意好,赚多点钱,不惜在食品里添加有毒有害的东西,所以,他怀疑那家馄饨店也可能在牛肉面里添加了有毒有害的东西。
民警听了小王反馈后,十分重视,有些黑心店主为了利益,确实在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的东西,“馄饨大王”店里的牛肉面有没有问题,调查和取样检测便知道。
花桥镇派出所派一位民警去“馄饨大王”,悄悄打包了两份调料不同的牛肉面回来检测,果然,其中一份牛肉面毒品检测呈阳性。检测后,花桥镇派出所马上将这一情况通报给新津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食品安全无小事,新津县经侦大队马上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一起联合对“馄饨大王”进行突击检查。
执法警察到“馄饨大王”时,很多顾客正在里面吃馄饨或牛肉面,看起来生意挺好的,店主胡某见很多警察突然找上门来,而且带有摄像机,或许是心虚,她显得有些紧张。
执法警察把胡某控制在一旁后,市场监督执法人员马上对店里馅料、汤料、牛肉、杂酱和臊子等进行检查。
胡某在一旁看着,显得更紧张,几次站起来,想走过去,但都被执法警察拦住了。
执法队抽取六组样本,当场进行快速检测,结果有五组呈阳性,也就是含有吗啡、蒂巴因等这些有毒有害的物质,呈阳性的五组样本包括用于佐料的牛肉、杂酱和臊子等。
从现场检测结果来看,店主胡某已经涉毒了。
随后,执法警察对胡某的库房进行细致检查,在一个比较隐蔽的角落发现了一袋罂粟壳。
执法警察问胡某这是什么东西?胡某不承认是罂粟壳,她争辩说,这是炒料,很平常的炒料,平时她就是用这袋东西来做调味料,添在顾客食用的食品中。
除了发现罂粟壳外,执法警察又在胡某的库房里搜出了一袋土黄色粉末状的不明物品。
执法警察指着土黄色粉末问胡某,这又是什么东西,是用这东西(罂粟壳)打的?
胡某很慌张,但却含糊其辞,说,这是大香料呀,我兄弟拿过来的,我只知道是大香料。
胡某抵赖不肯承认是罂粟壳和用罂粟壳来打成粉末,但不管胡某承不承认,事实就摆在眼前,抽取六组样本,有五组检测呈阳性,而那袋罂粟壳重400克,用罂粟壳打成的粉末重340克。
罂粟是提炼加工鸦片、吗啡、海洛因等毒品的主要原料,干燥后形成的罂粟壳是一种有毒植物果壶,里面含有吗啡、蒂巴因等多种有毒物质,如果长期服用,很容易让人产生依赖性,对人的神经系统也产生极大的损害。
早在2009年,国家就发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当中,就规定了禁止在食品当中添加罂粟壳。
胡某为什么还明知故犯,在顾客的食品中添加罂粟壳呢?
胡某到案后,她说自己第一次做餐饮,开店时间不长,她不清楚这些东西有这么大的危害,她也没有想过要危害别人,因为她的家里人包括老人、小孩都在吃,就算这东西有害,害处也不大。
当被问往食品添加罂粟壳是不是违法时,胡某说,她没想过违不违法这个问题。
当被问开这个店的时候没经过培训吗,食品中是不能添加罂粟壳的,胡某说,没有培训过。
当被问一天往食品里添加多少罂粟壳粉末时,胡某说,就放一点点而已,因为她一天只炒六七斤臊子,而一斤罂粟壳粉用几个月都用不完。
当被问买过多少次罂粟壳时,胡某说,她只买过两次,花了几百块钱。
当被问在哪里买到罂粟壳时,胡某说,她没有买过,不知道在哪里买得到,这些罂粟壳都是她弟弟帮她买的,当初也是弟弟建议她用罂粟壳粉来做调料,添加到食品中,既香又鲜,顾客吃了忘不了,生意会更好,赚更多钱。
胡某供出她的弟弟后,办案警察马上连夜抓捕胡某的弟弟。
胡某的弟弟被抓后,得知是姐姐把他供出来,他不但对姐姐怨气很深,而且百般抵赖,不承认他参与。他说,姐姐知道进货的地方,她自己可以直接去市场上买,姐姐为了推卸责任,才说是他帮买罂粟壳。
当被问是不是他建议姐姐在食物里添加罂粟壳时,胡某的弟弟说,他绝对没有建议姐姐把罂粟壳添加到食品中,因为大家都知道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一旦被抓,肯定被罚款。
在办案警察再三审问和劝说下,胡某的弟弟最终承认是他建议姐姐把罂粟壳作为一种调料,添加在食品中,并亲自为姐姐去买罂粟壳,他还说罂粟壳很容易买到,在附近一家名叫“白家燃烧干杂”店里就有卖,店主还帮忙把罂粟壳打成粉末。
胡某的弟弟承认了,但却还找借口说,他当初建议姐姐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是因为他不知道这种行为是违法的,以为被抓后罚些款就行了。
四川省新津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孙继伟说,国家经常通过各种渠道、各种媒体,反复强调不能在食品里面添加有毒有害的相关原料,而且打击这种违法行为的力度也非常大。胡某的弟弟是一个成年人,他应该知法懂法守法,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任,不是因为被抓后,说我不知道就是不知道,一声不知道就可以免去或减轻自己的罪行。
胡某及其弟弟都承认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存在违法行为后,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专门设立的两法衔接信息平台,把案件移送给了检察机关,并且第一时间会同相关部门前往“白家燃烧干杂”店进行搜查。
面对很多突然上门的警察,店主关某没有紧张和害怕,相反很是热情,说随便警察检查,还主动做“向导”,甚至亲自动手帮警察搬一袋袋香料出来检查,并解说这是干辣椒,这是孜然粉,这是八角,这是香果,这是花椒……总之,很是配合办案警察进行检查。
面对关某的热情和配合,办案的警察不禁想,难道已经走漏风声了吗,听到风声的关某已经及时把涉案的毒品都转移了吗,以至于她如此淡定。
检查完地面上的堆放的名种香料,办案警察都没有发现有涉案的罂粟壳,但关某的店里还有一个阁楼,办案警察要求上去检看。关某听后脸色微变,但还是配合找梯子给办案警察上阁楼。
在阁楼一个比较隐蔽的角落,办案警察发现了一袋绑着死结的东西,用手触摸,感觉袋里装的东西很像果类的东西。
办案警察问关某袋里面装的是什么,并叫关某打开来看看?关某紧张说没啥东西,就是一些香料,不用看了。
关某不愿打开,办案警察找来刀子把绳子割断后,发现袋里装的东西竟然是罂粟壳。
关某脸色大变,但面对办案警察追问这是什么东西时,关某改口说她不晓得这是什么东西,也不知道是谁拿来放在这里的。
随后,办案警在另一处较隐蔽的角落又发现了一大瓶罂粟果籽和一袋已经研磨的罂粟壳粉末。
办案警察把罂粟壳、罂粟果籽和用罂粟壳打的粉末都放在关某面前,再三追问她这些东西是什么?
关某先说不晓得是什么东西,后说这是大香料,却又不说香料的名称。
办案警察说,我们为什么不盯别家店,就盯你的店,不去别的店检查,就来你店里检查,你心里应该清楚,你不要再狡辩了,这些东西都是证据,你再怎么狡辩都是没有用的。
关某见躲不过,只好说,这些东西就是你们说的那种大香料,罂粟壳、罂粟果籽和罂粟壳粉。
办案警察问关某卖了多少?关某说,除了卖一些给胡某的弟弟后,就没有卖过。
关某承认后,办案警察把罂粟壳、罂粟果籽和罂粟壳粉过秤称重,三样东西总重量高达10公斤。
关某当场被办案警察带回审查,关某如实交待了她为了生意,将这个罂粟壳销售给胡某馄饨店的违法事实,并且把她的丈夫郑某供了出来。
郑某到案后,也承认了他参与罂粟壳的买卖的事实,但郑某一再强调他不了解罂粟壳这东西含有毒性,对身体伤害很大,别人只告诉他这东西可以添加一点进食品中提鲜,如果他知道罂粟壳含有毒性,打死他他也不会卖。还有他是一个四、五十岁的人,文化程度低,不懂法,家里又穷,才卖罂粟壳,多挣点钱。
他知道国家有规定禁止销售罂粟壳,可是他卖的那个罂粟壳是提炼过后剩下的壳,不是纯的罂粟壳,不纯的罂粟壳只能增加香味而已。
办案警察问郑某是不是觉得他这种行为不严重?郑某避重就轻说,他这种行为有点不对,他愿意改过。
根据刑法第144条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所以,不是郑某说他的行为有点不对,愿意改过就完事了,要知道在他的店里搜出的罂粟壳、罂粟果籽和罂粟壳粉末的重量总计10公斤,而且这三种物品以及他卖给胡某的罂粟壳均检测出罂粟碱、那可丁、蒂巴因等有害有毒物质,他的行为已经违法了。
2015年11月19日,胡某及其弟弟、关某郑某夫妇等四名涉案人员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移送到四川新津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最后,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制裁,他们要为自己的行为买单。
小王是个热血青年,一心想参军报效祖国,圆军人梦,没想到在政审当天吃早餐时,遭遇黑心店家,军人梦被一碗一碗添加有罂粟壳的香辣牛肉面毁掉,实在太可惜了。
都说金钱是照妖镜,能照出人性的丑陋一面,胡某及其弟弟、关某夫妇在这把照妖镜面着,丑陋一面暴露无遗,害人又害己。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挣钱要脚踏实地,不法之财不要取,更不能为了钱,丟掉人性的善,损害别人的利益,甚至做出违法行为。
作为商家,要遵纪守法,不卖假的商品,不在经营的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的物质,用好的服务态度去赢取顾客,做一个有良心的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