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岁老太杀害46岁智力缺陷的儿子,法庭上说出真相:我养不动了
可怜天下父母心,无论子女长到多大,在天下所有父母眼里,他们永远都是孩子,是自己永远要保护的,永远要照顾的宝贝。之前在湖北有一个感动无数网友的94岁高龄老母亲孟阿香,她一直照顾着三个智障儿子的生活,因担心死后无人照料儿子特地囤了三大缸粮食,总共有1000斤左右。直至去世,依旧挂心儿子往后的生活,她用一生诠释了母爱的伟大。
生下智障的孩子,没有一个母亲愿意,要做到像孟阿香这样真的很难,曾在广州也有一个83岁的老母亲,他与孟阿香的情况很相似,孩子也是个智障,只是她在临死前最后的做法却与孟阿香截然不同,她将自己46岁的儿子杀害,网友们对于她的行为,有人说她狠心,也有人支持她的行为,为何会有这样两种截然不同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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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听了她跟儿子的事情以后,会找到一些答案。这个83岁高龄的老母亲叫黄桂香(化名),她是广州本地人,上世纪70年代初和丈夫黎某结婚,婚后生下一个儿子黎小兵(化名)夫妻俩对于这个孩子的到来都倍感欣慰,因为黄桂香在生孩子的时候已经37岁,算是一个高龄产妇,所以为了生这个孩子也着实吃了不少苦。
夫妻俩对于这个来之不易的孩子真是百般宠爱,可随着孩子长大,夫妻俩就开始发愁,他们发现孩子有些问题,别的小孩一岁多时已经可以走路,但黎小兵却只会在地上爬行,甚至到了三岁还不能开口说话。那个年代的医疗条件不是很好,黄桂香也带着孩子去了小医院做了检查,但没能检查出什么病因。因此她只能安慰自己,可能是孩子发育比较迟缓。
可随着黎小兵一天天长大,问题也越来越严重,不仅是行走和说话有问题,就连智商也偏低。这下让黄桂香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为了确定孩子到底出了什么问题?她终于带着孩子去了大医院检查,最终黎小兵被查出患有唐氏综合征,这个病是染色体异常导致的,现在基本上已经没有,因为在孕期就可以查去,但在那个年代很少会有孕妇会去做产检,查也查不出。
这个消息就像是一道闪电击中了黄桂香的心,她除了哭泣没有其他办法,“孩子以后可要怎么办?”当时有人劝她“丢了算了,留着也是个祸害。”还有说“早点解决,孩子也可以早点结束痛苦。”可作为一个母亲,怎么可能忍心将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就这样抛弃掉,黄桂香没有听取任何人的意见,她把孩子留下。
她相信孩子总有一天会变好,她带着这份殷切的希望用心地照顾着黎小兵,她的付出也让她看到了一丝希望的曙光,黎小兵15岁时,学会了说话,也能够和正常人一样走路。只是这丝曙光没有照耀多久就变得暗淡无光,黎小兵虽然能够进行基本的交流与独立行走,但他的活动范围只能限定在家中,哪怕去楼下小卖铺买瓶酱油的能力都没有。
开始黄桂香还有老公黎某帮衬着,担子还是没有那么沉重,可不幸的是老公早早就离开了人世,黄桂香便只能独自抚养黎小兵。十年如一日,黎小兵已经是个40多岁的中年男人,正常人这个年纪已经娶妻生子,可他还依旧不能自理,黄桂香也被时光磨成了80多岁的黄老太。每当她看着儿子,她的眼泪就止不住地流,自己要是哪天走了,可怎么办?
之前还只是忧愁,随着一个意外的发生,让黄桂香的心态发生了巨大的转变,2017年的某天,她在做饭的时候,失足从楼梯滑下,整整两个小时不省人事,而黎小兵却还在等着母亲给他做饭。这个意外的发生,让她意识到自己能够存活于世的时间已不多,可儿子如果没有她根本就存活不下去,这个信念在她的心里生根发芽。
终于在2017年5月,她做了一个艰难的决定。为了不让儿子在自己死后无所依靠,她喂儿子喝下了掺有安眠药的水,并用棉垫捂住了儿子的口鼻,直到儿子失去呼吸。看到断气的儿子她叹了一口长气,然后流下了伤心的泪水,然后走到警局把自己行为向警方讲明。虽然她这么做是事出有因,但她的行为还是构成犯罪,任何人都没有权利随意剥夺他人的生命。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黄桂香杀害儿子是属于杀亲的严重情形,但她的杀人动机不是属于极其恶劣的性质,虽然都是杀人,但不同的动机对于量刑会有着不同的意义。
而且在案发后她也有进行自首,刑法第六十条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虽然免除刑罚不太可能,但是对其从轻处罚是可以的,而且法院审判时,也需要考虑最后的审判结果对于社会的影响,所以法院最后判处黄桂香3年有期徒刑。不过考虑到老太太的年纪太大,法院决定缓期四年执行。
黄桂香对于孩子的爱是毋庸置疑的,也可以体谅她作为一个母亲的心,只是站在法律的角度分析,她最后做的选择还是很不明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