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嫖娼遇检查跳楼坠亡,妻子起诉酒店索赔88万元,北京法院判了
世界这么大,每时每刻都是瞬息万变的,就如同那句话所说:明天和意外,你永远不知道哪一个先来。所以在日常生活中发生一些意外也不足以为奇,然而奇的事一些人拿着意外大作文章,企图索要巨额赔偿。也不知该说这些人是伤心过了头,还是见钱眼开过了头,就比如说此前北京法院公布的一则裁判文书就讲了一起奇葩案件。
案件起因是一次嫖娼遇民警检查引发的意外,北京男子魏某原本有一个十分幸福的人生,事业有成、家庭幸福。可大概是多年的婚姻生活过得有些平淡,他就想在婚姻之外寻求一些刺激,通过朋友之手找上了一个失足女。案发当日,他约失足女在某酒店内进行卖yín嫖娼活动,不成想正好碰上民警检查。
其实民警未必知道他们卖淫嫖娼,但魏某自己心里清楚啊,他一听门口是警察就慌了。在失足女打开房门,民警进入房间之前,魏某干出了一件让人意想不到的事。他用力扒开房间窗户,试图从窗户出逃,以避免被查到自己嫖娼的事实。魏某的行为也能理解,这事传出去还是挺丢脸的,搞不好影响事业和家庭。
问题是他开的房间并非低楼层,而是高楼层,那么扒窗潜逃显然是不可行的。遗憾的是魏某太过慌乱,忽视了这一点,结果一跃而出坠楼身亡。得知丈夫因嫖娼被查跳楼身亡,一时间,刘某是又惊讶又恼怒又伤心。惊讶是因为丈夫竟然瞒着她去嫖娼,恼怒是因为丈夫的出轨,伤心则是因为丈夫的意外离世。
虽然他出轨了,虽然他嫖娼了,但两人到底是这么多年的夫妻。眼见魏某骤然离世,刘某自然是伤心多过恼怒,毕竟人都死了,恼怒又有什么用。但很快她这惊讶、恼怒、伤心就被愤怒取代,都是酒店管理混乱,竟然对在此的卖yín行为视而不见。如果不是酒店纵容卖yín,他怎么会因为害怕被查坠楼?
后刘某以酒店管理不周为由将其告上法庭,要求对魏某死亡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提出索赔884582.5元。不得不说,刘某这一行为实在奇葩,一般对丈夫的嫖娼身亡不应该藏着掖着吗?她偏为了点钱大肆张扬,实际上从法律的角度来说,魏某的这一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
《治安管理法》明文规定:卖淫、嫖娼的,拘留15日以下,并且可以罚款5000元以下;情节较轻的,拘留5日以下或者罚款500元以下。也就是说魏某如果没有坠楼,被警方抓了个正着,是要被拘留以及罚款的。
他自己因为慌乱跳楼死了,也就没法拘留罚款了,但要说他的死跟民警或酒店有关系也谈不上吧。首先,酒店方是否存在介绍或容留他人卖yín等违法或犯罪行为,这要看警方的调查结果。绝不是刘某一人说了算,她怎么知道酒店有容留他人卖yín的违法行为?魏某所去酒店还是一家大型连锁酒店,为违法犯罪活动影响,甚至放弃生意有点说不通。
其次,卖yín这种事只要不是公之于众,谁能看得出来?酒店也不可能碰上一对情侣开房,就去一一核查他们的身份,是否为情侣、是否为夫妻......再说了,就算酒店愿意查,开房方真想隐瞒也是可以隐瞒得过的。最后,就算酒店存在她所说的违法犯罪活动,那么作为提供场所的经营者和管理者也只需要承担安全保障义务。
酒店的设施本身没什么问题,只要不是有意越窗、上吊是不可能造成死亡结果的,而魏某作为一个成年人。他该清楚越窗跳楼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该自己为造成的后果负责,嫖娼是他自愿去的。一般人碰上警察检查,应当是积极配合,他因为做贼心虚想逃避惩罚跳楼那也是自己选择的。
综上,魏某慌不择路的行为导致的损害,与酒店方是否管理混乱之间并不存在因果关系。他应该自行承担相应的损害后果,故北京法院审理后驳回刘某的全部诉讼请求,酒店一分钱也不用赔。刘某对这件事很无理未必不知道,是个正常人也懂这些道理,只不过受了“谁死谁闹谁有理”的错误观念影响。自以为有死亡,告上法庭就能获赔,殊不知法律是公平正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