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浠水县一桩荒唐的家庭伦理案
又因为多日操持丈夫丧事身心疲惫,压根没有抵抗能力,就这样被迫与向大元发生了关系。期间她明确表示了拒绝,“你不能这样做”、“我不愿意”,可碍于儿子睡在一旁也不敢大声呼叫反抗。毕竟这样的事到底不光彩,万一儿子被吵醒,以后留下心理阴影怎么办。第二天,又羞又气的她给丈夫的姐姐向某发消息,称自己被公公非礼了。
《孟子·滕文公上》有段话说:人之有道也,饱食煖衣,逸居而无教,则近於禽兽......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人作为高级动物,最基本的人伦道德是需要遵守的,否则与野兽又有什么区别。可遗憾的是往往就有那么一些人,放着好好的高级动物不做,非要成为禽兽。
就比如说此前湖北省浠水县人民法院披露的一起案件,这起案件真可谓是充分展现了人性的丑恶,案件发生地在湖北省黄冈市浠水县的汪岗镇。案犯名为向大元,生于1952年2月3日,小学文化。前半生过得十分普通,娶妻生子,那时无论是亲朋好友还是街坊邻居对他的印象都还算不错。
谁也没想到,就是这么一个勤恳的农民,竟然在儿子去世后做出这样禽兽不如的事。向大元的老伴在2017年去世,从那以后他也没有再找,跟儿子一家人居住。但他年纪虽然大了,却依然有些需求,得不到满足就开始在外嫖娼。至案发前有过两次嫖娼行为,后来儿子去世,竟对年轻漂亮的儿媳产生了非分之想。
2018年11月17日,向大元的儿子去世,一家人伤心欲绝。尤其是向大元的儿媳南某,孤儿寡母的日子不好过啊,更何况她跟丈夫感情还不错。不过就算是这样,南某原本也想好了,今后无论多么艰难。都会将儿子抚养成人,也会替丈夫照顾好公公,谁知不过六天就发生了一件让她难以启齿的事。
那是11月23日晚上10时许,也就是南某丈夫、向大元儿子去世的第六天,南某刚哄睡了儿子。向大元便敲开了她的房门,第一次问了一些账目方面的事后便离开,一个多小时后第二次敲开房门。不料一开门就朝儿媳扑过去,南某毫无防备,谁能想到向大元竟如此不顾礼义廉耻呢。南某被摸后才意识到发生了什么,开始与公公僵持,无奈她的力气本来就比较小。
向大姐赶回去将父亲痛骂一顿,但这并未能阻止向大元的恶行,他依然肆无忌惮的骚扰着儿媳。半夜敲门、打电话、拨门栓,甚至企图用泥工刀撬房门,无论南某如何拒绝、向大姐如何劝阻都没用。2019年4月28日,忍无可忍的南某在哥哥陪同下前往浠水县公安局报案,第二天向大元被刑拘。
他起初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上了法庭却又当场翻供,称自己当天喝了些酒。在酒精的刺激下失去了理智,加上丧妻长期没有夫妻生活,最后看见儿媳穿着睡衣才产生了非分之想。上了法庭,向大元又改口供,称没有与南某完成不正当关系。也就是有过非分之想,也曾试图发生关系,只是没到最后一步。
已完成和未完成的定罪可完全不一样,不过法院结合南某、向某(向大元女儿)等供述以及案发当时环境认定向大元实施了侵犯行为。属既遂,当庭翻供没有正当理由,不予采信。从法律的角度来说,他以威胁、暴力等手段,趁南某丧夫孤立无援之际违背其意愿强行与之发生关系。
其行为已构成强jiān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jiān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情节恶劣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向大元在儿子刚去世不久,孙子就躺在旁边的情况下,依然侵犯了儿媳。
可以说是完全丧失了人伦道德,犯罪情节极其严重,影响极其恶劣。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最终,湖北省浠水县人民法院判处向大元有期徒刑四年一个月。他现在还在监狱里待着呢,只希望四年一个月的牢狱之灾能让他有所悔悟,好好忏悔自己的罪行。他怎么对得起自己的儿子,一个侵犯过自己母亲的爷爷,将来又该让孙子如何面对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