疼爱十个月的孙子却将他掐死,四川一老人为何这么做?结果如何?
寒鸡得食自呼伴,老叟无衣犹抱孙。
老话常言隔辈亲,爷孙的感情就像电影《爱在前方》演绎得那般动容,电影讲述的是一个年逾古稀的爷爷,身患重病,要在他去世前,为自己抚养了八年,又非亲非故的孙子小杉,寻找到亲生母亲。依靠仅有的一点线索他们踏上了寻亲之旅,一路上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经历了很多事。虽然最终寻亲的目的未能达成,却让二人更加认识到彼此在生命中存在的意义。
爷爷有的时候比爸爸更爱孩子,所以一个爷爷在什么情况下会伤害自己的亲孙子?2020年9月份,四川绵阳一警局接到报案,报案人称自己不到1岁的孙子不见了。这么小的孩子失踪,难道是被人拐走?经过警方调查,跟孩子最后有过接触的是孩子的爷爷老王,难道是老王把自己的亲孙子卖掉了?经过警方的不断审问,老王交代了实情。
他的确没有拐卖自己的孙子,而是把孙子给杀害了。他向警方交代自己的全部作案过程,因为孙子拉肚子、发烧,吃了药也不管用,王某便对这个弱小的孩子动手,他说要给心爱的孙子一个痛快,免得他活在世上受罪。于是在案发当天下午,他将孙子哄睡着,随后用双手掐住孙子的脖子,然后将孙子的尸体埋到老家的地里面。
难道他就因为孙子感冒,吃药不好就要杀掉孙子吗?这个原因是不是有的不太现实。又或者是王某有精神病吗?原来这一切的起因是因为孙子是个早产儿。才刚刚生下来就因为肺炎住进了重症监护室,虽然孩子身体不好,但是一家人还是很疼爱这个孩子,特别是王某,自从孩子出生以后,一直都是老王在照顾,他非常的用心,甚至为了孩子把自己的身体都操劳病了,可他的态度又为什么会发生这么大的转变?
小孩子小的时候,多多少少身体会有些问题,更何况这个孩子本身就是早产,那肯定会有不少的毛病。孩子出生以后就经常感冒,需要吃药,还打了一堆的预防针,其实这些都是很正常的现象,老王开始也没有觉得有什么,他还算是很耐心地带着孩子,而且孩子的这一切花销都是老王出钱,他的儿子对这个孩子都爱答不理,下班回家也只知道躺在一旁玩手机。
甚至孩子出现问题时,还会责备老王,对孩子老王的确是付出了不少,那么小的孩子本来就很难带,老王为了孩子经常一夜都没怎么睡。可是他的辛苦付出的这一切,却没有收获到他想要的,为了能够把孩子治好,老王把他所有的积蓄都花光了,钱是花了,可孩子的身体却没什么起色。而且孩子都8个月大了,还不能长时间地坐着,这让王某觉得孩子这样都是早产的原因。
所以他对孩子的态度变得冷漠起来,而且他带着孩子出去的时候,还被人说三道四。一群老头老太太在一起,肯定难免不了,比较自家的孙子,这也让老王有些丢脸。而且还有人跟他说,这么大的孩子,正常地早都可以在地上爬,身体好点的都会走路了,他家孙子这个情况,可能是脊椎有问题,这样以后说不定会变成残疾。
自己这么耗尽精力带的孩子,以后居然会是个残疾,这让老王的内心受到深深的打击。怎么都不愿意接受这个事实,可能是爱之深,责之切,老王因此由爱生恨,他觉得如果孩子以后是个残疾,那肯定会成为一家人的累赘,孩子长大以后也不会过得有多幸福,在众多负面心理的影响下,王某对孙子有了歹毒的心思,想着杀害孙子以后自己也一起陪葬。
于是便发生了前面的那一幕,只是老王还没来得及寻短见,他的妻子在发现丈夫与孙子不见后,进行报警,王某此后被警察抓获,警方给王某进行了精神鉴定,他没有任何的毛病,他会这么做完全是出于他主观故意,他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由于案发后老王的家属谅解了老王的行为,向法院出具了谅解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规定:对于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所以最终法院判处老王有期徒刑十五年。
其实会酿造这样的悲剧,早产并不是主要的原因,更多的是他们家人之间的问题,孩子父母只管生不管养,孩子从出生开始就由老王负责,他也是上了年纪的人,在照顾孩子方面,肯定是没有年轻人那么利索,所以导致他体力透支,精神上面也就自然受到一些影响。再加上孩子本就体弱多病,作为父母应该更加尽心尽责,可孩子的父母不仅没帮忙照顾还责备老王,这些都是加剧他内心压力的原因。
所以老王才会觉得孩子如果身体不好,以后肯定会成为家里的累赘,如果是这样,还不如他替孩子早点解决。只是可怜了这个弱小的孩子,大人的罪过,最后却让这么一个小的孩子来承担。